见我一直不说话,那名警察来了火气,拍着桌子说:“你以为不吭声就能逃避刑罚了?告诉你,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证据,足以证明你就是杀人凶手。就算你一辈子不说话,法官依然会判你有罪,别想抵赖!”
我抬头看他,说:“我要打电话。”
“打电话?”警察冷笑说:“给谁?帮凶吗?还是那位警局的领导?没用的,他能帮你开脱一件事,但不能永远帮你。而且。这里不是他的地盘,你能做的,只有认罪!”
我冷冷的看着他,话语像磨豆子一样,一个一个的从缝隙中挤出来:“我说…;…;我要打电话!”
也许表情太过狰狞,也许是考虑到我具备着某些“背景”,那名警察与我对视了一分钟,然后把手机拿了过来,说:“倒要看看,你想耍什么花样。”
我再一次给二叔拨了过去,一次没通,就继续打。必须要打通,因为这件事已经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解决的了,我需要二叔的帮助!连续拨打十数次之后,警察已经很是不耐烦。就在他想从我手中把手机夺走的时候,电话接通了。二叔比警察还不爽,说:“你小子缺心眼啊?打这么多次都不接,还打个不停,我都快被震成老年痴呆了!”
我没心思和他开玩笑。直截了当的说:“二叔,我被警察当杀人犯抓起来了,事情很严重,你必须来,否则,明年的这个时间,就可以提前为我准备纸钱了。”
二叔听的吓了一跳,说:“你小子胡扯什么呢?什么纸钱,你又惹什么麻烦了?”
我抬起眼皮,看了眼站在旁边的警察,说:“还记得那个痞子学长吗?就是你打算收拾,却提前被人收拾的那个。”
这么一说,警察立刻不抢手机了,他冲桌子旁的同伴打了个手势,然后转身出门。不用想也知道,他是告诉同伴看好我,然后去其它地方监听这部手机。敢把手机给我自由拨打,没布置窃听和追踪,那是不可能的。我心里坦荡荡,自然不怕他们偷听。二叔听了后,说:“记得啊,不是已经说清楚了吗,怎么,他们来找你麻烦了?”
我说:“不是,是又有一个人死了,他的妹妹。而且,我很凑巧被人骗去了凶案现场。事情很复杂,我怀疑是那个擅长花降的人干的。但是,我说的话他们根本不信,没有任何办法证明清白。”
二叔已经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想了想下,问清楚我所在的地方后,说:“娃仔,你不要着急,也不要多说话。从现在开始保持沉默,我尽快赶到。”
两个小时后,警局里来了一位律师,说我是他的当事人。在行使正当权利后,我们两个在一间单独的屋子里谈话。他告诉我。是二叔的一位客户,自愿为我进行无偿辩护。但是,他需要知道足够多的事情,才能更好的应对突发状况。因为警方如果真的搜集到足够多的证据,完全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提交公诉申请,并正式将我批捕。而他需要做的,是在二叔到来前,保证我的自由权利,以及不受违法审讯。
他既然知道二叔,应该是可以信任的。我把事情全盘托出,这个曾为许多大人物辩护过的律师听过后,表示很惊奇。我说,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走。
他摇摇头,说:“我信。但别人不信。所以如果事情演变成最坏的地步,也许你需要更改一下自己的某些词语。”
在律师的提醒下,我知道了偷偷进入民宅,和发现窗户损坏,怕小偷入室盗窃所以好心进入查看的区别,也明白了被一个常人看起来不可能自行走动的人引路,并没有在室内发现一名已经昏迷的女性以及一具女尸来的可信。他把我所说的话,改的面目全非,但不可否认,如果真那么说的话。那我的罪责会轻很多。
警察眼里,我是一个偷偷溜进房间,不能为自己提供开脱证据的杀人犯。而他口中的我,则是一个无意中路过,想抓捕小偷。却意外发现凶杀案的正义化身。是非黑白,因为话语的改变,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他很厉害,但是我不喜欢,因为无论怎么说。都是在撒谎。律师说,你必须得改,因为现场出现的证据,确实对你很不利。我们必须先从语言上,为自己提供一个栖身之地,然后他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再替我开罪。
我唉了一声,承认他说的有道理。这么复杂的事情,二叔也不一定能很快解决,我确实需要很多时间。
之后,律师找到警察,声称我因为恐惧,精神受到极大刺激。之前的口供,是处于无法自控的状态下叙述的,不能作为呈堂证供。警方必须在我的精神状态稳定后,以合理的,宽容的方式,再一次进行问询,并且,他要在场,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不受到侵犯。
名律师,绝对是警察最讨厌的人物之一,但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律师的身份,代表着某种特权,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往常看起来不起眼的权力,反而成了罪犯的保护伞。
于是,警察拿来了饭菜,让我吃饱后。先去看精神科医生。在医生确定我精神状态已经没有问题后,才再一次录口供。
这次的口供,与之前大相径庭,那个抱着笔记本打字的警察,每听完我说一句话。就要抬头看一眼。仿佛在他面前坐着的人,已经换成了另一个。而问我问题的警察,整个过程中,至少说了五次:“你之前不是这样说的!”
每一次,律师都会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