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站在辩方立场,见到控方的这些证据,只想着如何反驳它们,潜意识里便是认为它们是站不住脚的;可是此时……她心里却忍不住有些翻涌。
扯断的窗帘,翻倒的凳子,死者仆倒的方位……全都清晰指向了疑点。
越想越是有些惊心动魄,越想安澄心下越是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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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另一个队员也起身补充:“被告被控制从事那样的生意,怨恨积压多年;同时她的孩子被控制在死者手里,而且死者还曾威胁要卖掉被告的孩子,所以被告的犯罪动机也成立。”
又有人起身接上:“而且被告自称被敲晕,从医学检查报告上来看也有漏洞,更没有人从旁证明她的确是被人敲晕,而不是自己伪造了撞击的痕迹。”
女教授也点头:“从直接的法理依据的角度来说,控方已有胜算。可是控方却是怎么反而丢掉了胜局的呢?”
女教授一指辩方阵营。
吉米率先起身抢答:“也正是以为控方手握充分证据,反倒让控方犯下轻敌的错误。左右庭审走向的,虽然证据为王,但是在陪审团裁决的案件中,情绪却往往会起决定作用。”
“所以辩方律师采取的策略先是隐忍,耐心等待控方将手里的牌一张一张都抛尽,然后才利用法官的提醒起身表述观点。大家都明白,人的情绪存在疲劳和麻木,控方一张一张连续抛牌,就算张张都是好牌,可是陪审团接连听多了一方观点,也会兴奋点降低。辩方是利用这样的策略,将控方的证据影响力逐级削弱,最后在情绪最低点上突然起身,已己方新鲜的观点重新挑起了陪审团的情绪兴奋点。”
辩方阵营一个同样来自亚洲的女生起身补充:“就像‘田忌赛马’,等待对方出现最低谷,以自己的最强音迎战,自然就一下子控制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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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控辩双方的阵营都充分重演和表述了己方的观点。
女教授耐心听完,然后点头:“辩方为什么会避开证据,只打情绪?”
安澄心下莫名咯噔了一声。
女教授目光滑向安澄:“你说。”
安澄不得不起身,深吸一口气:“之所以打情绪而避开证据,一方面可能是辩方证据薄弱,所以避开软肋;另一方面……”安澄迟疑住。
“另一方面什么?”女教授却不容迟疑,迅速追问:“有没有观点?没有的话就转向辩方阵营来回答。”
控方阵营的同学急了,一个男生起身补充:“另一方面就有可能是辩方故意在利用情绪来掩盖事实真相——也就是辩方明知被告是有罪的!”
安澄迅速看了那同学一眼,那同学也回望安澄,不过依旧坚定说:“控方的证据这样充分、详实,明眼人都该能看出来被告其实是撒了谎,她就是杀人凶手!”
那同学是本就是控方阵营,自然要为控方说话。
两人都坐下后,那同学俯身过来低声问安澄:“你怎么回事?这么明白的逻辑,你为什么不说出来,难道要把分数拱手让给辩方么?”
安澄心下一下一下地抽紧。
她想帮琳达的初衷,是相信了琳达对她的哭诉,是相信琳达不会撒谎,是相信琳达是无辜的。
虽然庭审的过程里,她也曾在控方出示了伪造现场的证据后,心中闪现过怀疑,回想过汤燕犀当晚曾经说过的话……可是她终究还是相信琳达的啊!
因为她的深信不疑,所以在案件结束之后并未深想许多。而此时课堂上将案件重新翻开,这么多人针对案件的疑点进行回溯和再推论,有些疑点便向她扑面而来,叫她无法回避。
假设大家的推论都是真的,琳达真的就是杀人凶手,而汤燕犀在案件调查阶段已经发现了琳达的疑点的话……他为什么还要帮琳达脱罪?
是为了她么?因为她说过,希望他帮琳达?
……如果他早发现了琳达有罪的话,他完全可以先对她言明,那她就也不会坚持非要他帮有罪的人不可。这有悖她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那个时候还来得及放弃对琳达的代理,一切都还有转圜的余地。
他为什么瞒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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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动了这个念头,便觉琳达案的疑点越来越多。
比如汉斯和皮露露是汤燕犀给她的,那晚去找目击证人的时候,也是汤燕犀自己一个人前去,他不让她跟着;
还有……当初汤燕犀将训练证人的任务交给她,她就曾经提过质疑——证人难道上庭不是去据实相告,反倒是去演的?
演的本身,是不是就是说明那证言的内容其实就是假的?
汤燕犀自己找到了证人,汤燕犀告诉她教他们演技,汤燕犀在庭上利用的是皮露露未曾被她演练过的内容……整场辩护其实都是他一个人的戏码,仿佛因她而起,却事实上跟她无关!
他早就知道了琳达有罪,却刻意瞒着她,反倒让她傻傻地为琳达哭泣,为这个案子白忙一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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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教授给了控方阵营的同学整体表扬,言明了她个人的观点:“法律的公正执行,永远应该以事实为基石,证据为王。这世上虽然有投机取巧的律师,也有利用各种旁门左道答应的判例,可是我要你们记住,那样的策略永远只能是旁门左道,永远有悖于真正的法律精神,永远——应该被质疑,被唾弃!”
身为控方阵营的一员,安澄拿到了满意的分数,可是心却狠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