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具备作案条件?”李思却有些不赞同,“但是我之前调查的时候这念头的,三个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据,而且他们对这个伏总很熟悉,最长的一个已经跟着他做了三年多的事情,十分熟悉伏总的生活习惯,所以他们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时间,条件都已经满足,而且对方还对伏总充满怨气。
“但是他们并不具备这个条件。”李言成说道。
见李思依然一脸不解,他又从旁边掏出之前带过来的电脑,然后在桌面用记事本打开了其中的几张电子邮箱中恐吓信邮件中照片的递到了李思的面前,
伏总之前收到了恐吓信各式各样,除了常见的剪纸恐吓信,电子邮箱当中也收到过好几封。
从这种电子邮件的图片,利用记事本通常能够看出拍摄的照相机类型。
李言成用的方式是最简单的方式之一,用记事本打开其中一张相片,然后把记事本递到了李思面前,利用这样的方式他们完全可以读取exif信息。
只要照片没有经过处理,他们轻而易举就能看到拍摄这张照片的相机的类型,还有拍摄的时间。
而李言成给李思看的这几张照片,都未曾经过修改。所以拍摄的相机,还有拍摄的时间都十分清晰。
从那拍摄的照片显示的相机的信息来看,拍摄的照片的相机市价不低,少说也值个几万块钱。
这样的相机大多数属于专业人士使用,就算不是专业人士普通的人也不愿意花个几万块钱去买一个相机,更何况这些人还只是普通的农民工。
“而且这几张照片我都看过了,从拍摄角度来看,对方选择的十分隐秘,而且拍摄出来的效果很有意境。”李言成对照片的拍摄,其实并不是非常懂,但是他能够看的出来,对方故意选择了一些让被害人毛骨悚然的时机拍摄照片。
其中好几张照片都是在被害人及其近的位置拍摄的,跟甚至跑到被害人家里去拍摄,这无疑都在制造一种‘我随时都能伤害你,我有那个能力’的既视感。
或许是想要让,当事人有一种被人盯上的恐惧的感觉,对方每一个寄出的一封恐吓信都并非随意的宣泄。
对方写的恐吓信的内容也有着明显的改变,大多数都与当时当事人所发生的事情有关。
一方面说明对方非常熟悉当事人,另一方面也说明对方一直在观察当事人。
“从最开始到现在,他们所拿到的照片里面基本没有一张是花的,每一张拍摄的照片镜头都十分的稳定。如果没有一定的财力,对方很难接触到这一类型的相机,而且对方拍摄照片的时候手并没有抖,相机应该并不是被借来的,而是长期拥有相机并且有一定的拍摄技术和经验。”李言成道。
“按照你这么说,对方有学历、有反侦查意识,还有一定金钱基础?”李思沉默。
李言成点了点头,“不光只这些,对方应该还和当事人十分的熟悉,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他工作上的同事,因为只有这样对方才能够拥有更多时间去了解当事人的一举一动,如果要是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在了他们公司的周围天天跟着他,恐怕很容易就会引人注目。”
“如果是这样,我倒是知道一个人满足这些所有条件。”李思说道。
“谁?”李言成问道。
“他之前那个自杀的女秘书。”李思在桌子上翻找了一会儿,然后找出一个文件夹递到了李言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