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的治理工程到现在这个程度,所有人都已经取得了共识,在解决了清除湖底淤泥这个最大的难题之后,滇池多年遗留下来的隐患彻底得到了清除。
按照民生公司的工程进度,也许还要不了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把整个滇池治理成二类水体。
在开始处理大湖中污水的同时,从草海的排水口,顺着滇池西部湖岸修建了一个泄洪明渠,一直连接到堤坝边用于泄洪的管道处。
随着大湖水位的下降,整个上游城市中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草海湿地过滤后,不再直接排入滇池,而是通过这条泄洪明渠和小湖中的泄洪管道,直接送到最大的那个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
经过处理后达到了二类水质的清水,再次通过原有的管道回流到滇池之中。
二类水体已经可以作为饮用水源来使用了,其水质经过检测,相关指标大多数都已经超过了上游原有河流的水质。
于是,在政府的提议下,准备把大污水处理场处理过的高品质“中水”,直接送到km市区用作城市下水管道的清洁水源。
但这样一来,相当于减少了注入滇池的清水数量,同时增加了排入滇池的污水总量,肯定会影响到民生公司的治理进度。
因为这些处理过的中水就是民生公司治理滇池的成果,如果不加以限制,任由当地政府随意取用的话,这滇池的治理工程就永远无法完工了。
所以,在政府与民生公司的合同之中,特别规定了一条,民生公司对滇池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收益拥有绝对的支配权,而这些中水在治理工程完工移交给当地政府之前,都是属于民生公司的资产。
这也就意味着,滇池周边需要大量取用滇池内中水的情况,民生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禁止。
在民生公司负责维持滇池水质期间,当地政府拥有向滇池排放生活污水的权力,但必须要按照民生公司指定的排放渠道排放。
想要使用滇池之中的水,必须要取得民生公司的同意,而且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所以,当地政府在与民生公司进行进一步磋商之后,民生公司同意以每吨一元的标准,直接将这些中水供给市政管理部门,加大城市下水道管网的清理工作。
对于城市下水道管网的清理,民生公司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直接修建一条临时管道,将这些中水输送到管网的最高处,然后根据地势的走向,分片进行清理。
国内的城市不像图瓦卢和华夏国是由规范的城市单元构成的,所以,其地下管网杂乱无章,而且管道直径普遍较小,清理起来非常麻烦。
只能使用高压水枪,用人工对管道中的淤泥进行一段一段的清理,工作效率根本无法与规范的城市单元相比。
可这样的处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不改变城市结构,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下水管道与发展不适应问题的。
不过,经过这样的清洗,如果城市规模不再出现极端的扩张,至少可以保障十年时间的管道畅通。
由于当地政府在治理期间取用了大量的中水,所以,滇池的治理工期就延长了两个月。
达到二类水体的时间由三年变成了三年零两个月,而总工期仍然是二十年。
在基本完成了小湖的改造治理工程后,民生公司针对大湖的二期改造工程效果图也送到了相关部门的手上。
根据民生公司的方案,在将大湖的污水处理成二类水质,并排放到已经修建得更深的小湖储存之后,民生公司会采用与清理小湖相似的工作方式,对大湖中的淤泥进行清理。
而在大湖之中,会修建起四个规模比小湖中环岛稍大的环岛,这四个环岛的直径达到了一点六公里。
从修建完成的效果图上来看,七个独立的环岛按照北斗七星的形状进行排列,犹如七颗镶嵌在滇池之中的七颗明珠,上与明月呼应,下滤满湖清波。
这几个环岛上面,现在安放了大量的软体沼气池,在持续不断净化污水的同时,也对环岛中堆放的那些淤泥进行持续的加压,以促进其水分的分离。
在三年治理工程完工后,这些环岛中的淤泥将会在自然条件下完全腐熟,成为可以直接使用的有机肥。
所以,这七个环岛届时可以直接改造成良田或者蔬菜种植场,也可以取出这些有机肥后,再填入土石,把环岛改造成其它的活动场所。
而那条横贯东、西两岸长达五公里的堤坝,在用石材对两边进行加固之后,可以直接改造成一条双向四车道的跨湖公路。
这条公路修好之后,可以缩短两岸公路里程近二十公里,提高滇池东、西两岸物资的流通速度一倍以上。
同时,这条跨湖公路也使得两岸居民拥有更为方便的出行选择,让两岸的交流更为密切。
总之,在完成滇池的治理工程后,这些人工建筑在后续十七年之内的使用权,都是属于民生公司的。
到时候可以进行怎样的开发利用,还要看未来的发展情况来决定。
民生公司表面上的治理费用支出是很庞大的,但由于魏民生的介入,其实际支出只占了三分之一左右。
那节约出来三分之二的支出费用,实际上变成了民生公司的利润。
滇池的治理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的,至少在三年时间内,民生公司会保持一个较大的持续建设投入,把大湖和环湖生态环境重新建立起来。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