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兴春也是聪明人,想想看,能让沈籍归这种人精吃了天大的暗亏的主,智商怎么可能差到哪里去?
听到楚云飞在这里支支吾吾,他就明白了,人家这是提防着自己呢,这也实在没有办法,谁要他主动找上对方的门了呢?
他根本不相信楚云飞会忘记自己,道理很简单,不光是胡兴春这个名字在首京的圈子里还算响亮,更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的那个“哥哥”一定会在这个新近崛起的年轻人面前,说尽自己的坏话。
“听没听说过,都不重要了,相信沈籍归会在你面前提到我的,我想麻烦你,给我哥带个话。”
给你哥带个话?你哥在天堂或者地狱呢,小子你这不是咒人么?楚云飞冷哼一声,并不作答。
“过去的事,就过去了,我也不想再追究他什么责任,”胡兴春的话说得还是满光棍的,“重要的是,他有他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大家本来是可以相安无事的,难道不是么?”
这话一说,楚云飞终于能够确定,自己的猜测没错,胡兴春因为不知道沈籍归的死活,而自己同沈籍归的交情,不知道怎么,被传进了此人的耳朵中。
由于小筑近来名声大噪,而沈籍归又消失不见,以胡兴春的性格,自是要怀疑,这是不是沈籍归韬光养晦之计?没准都是一手策划的、针对他的阴谋。
所以,胡兴春对楚云飞抱有强烈的敌意,那就实在再正常不过了,想想他享受惯了的奢华,没准就会在不久的将来离他远去,换给谁谁会不着急?
所以,情急之下行此险策,实在……也算的上“其心可诛,其情可悯”吧?
只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沈籍归已经死了,原本,楚云飞是没兴趣找胡兴春的麻烦的,只是,这厮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小筑云呐气,终于被完全点燃了。
“相安无事?”楚云飞开心地笑了起来,“哈哈,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谁,沈籍归我倒是认识,不过,你既然是他弟弟,怎么会姓胡呢?”
没等胡兴春回答,楚云飞语气一转,“相安无事很好啊,以前是怎么相安无事的,以后就怎么相安无事好了。”
说完,他再次挂断电话:操的,你在我这里,先给国税局递黑材料,再买人下毒,现在好了,居然要跟我相安无事?做梦吧你!
至于为什么要把尸体挂在胡兴春小区的门口,这倒算得上楚云飞一时心血来潮,不管怎么说,从小到大,他很少恨一个人恨到如此的地步,居然为了一些小小的、不着边际的个人恩怨,去谋害别的素不相识的人。
这种恨意,在警方又发现两个毒罐头的时候达到了顶峰,他当时就发誓,绝对不会同幕后凶手善罢甘休。
所以,他不仅要处理掉胡兴春这个人渣,同时也不想让对方死得太过舒坦,必要的心理压力,一定要给对方施加的。
而且,观心术毕竟不能拿出来做证据,他非常期待,胡兴春能在重压之下,再做些偏激点的事情出来,身败之余,还能享受到“名裂”的待遇,那就更棒了。
电话那头,胡兴春拿着电话就愣在了那里,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沉思良久,终于露出了一丝狞笑,“哼哼,你不想让我好过,那大家都不要过好!”
只是,他现在才做出这个决定,实在太晚了。
楚云飞并不是傻瓜,对方没采取什么行动,而是直接打了电话过来,就隐约有摊牌的意思了,这种情况下,他原本的计划就派不上用场了要再等着对方发动新一轮的攻势,那他可也就不是楚云飞了。
沉吟一下,楚云飞从桌下抽屉深处拽出一个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等听到电话接通后的回铃,马上就压了电话。
他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了,他自己虽然不怎么怕事,但小筑里员工不少,而从胡兴春做事的一贯手段上来看,这厮是个心黑手辣的家伙。
五分钟后,另一个陌生号码回拨到了这个手机上,电话里是一个女声,“楚总,什么事?”
“今天把货发了吧,”楚云飞懒洋洋地回答,“客人催着要呢,看看,现在都八点了。”
“好吧,”那边回答,“对了,需要不需要配件?”
配件?算了吧,毕竟胡兴春的子女是没有参与这事的,而眼下时间太短,楚云飞也没时间去验证其配偶在这件事中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所以,大小配件,一律都不需要,他发出一种明显不耐烦的腔调,“奇怪,咱们很少给人发配件的,我不说,那自然是不用发了。”
第二天一早,胡兴春刚刚走出家门,停在他家院子外面的车上,响起了沉闷的枪声,“哒哒哒”三连发。
枪手的枪法非常准,顷刻间,胡兴春的胸口处就绽开了三朵美丽的小花,而他只能愕然地望向枪响处,随即身子软瘫在地上。
同行之人尚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绿色的小面包车已经猛然发动,加速度不是很大,但足以甩开后面追赶的人了。
面包车一口气冲到院门口,一个急刹车,车里的人迅疾冲了出来,这人身着一件风衣,头上套了一个摩托车头盔。
小区自动控制的大门是紧闭的,但走人的小门并没关着。
小区的保安已经反应了过来,事有蹊跷,刚想上前阻拦,戴头盔者手一抬,露出了黑洞洞的枪口,一枪打在保安面前的行道砖上,吓得保安抱着头就蹲了下来。
把手枪揣好,穿风衣者迅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