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他,杰克逊如果不幸逝世了怎么办?他说他会自杀殉情。那时,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乐队终于成形了,购买器材全是袁正自掏腰包,也只能由他掏钱。第一次在学校歌舞房试演要我去做艺术指导,我推辞说身上连半粒音乐细胞都没有,只会听音乐,对乐理知识一窍不通,他妈的一纯乐痴。
袁正坚持我去,要我当乐队的精神领袖。
我说,你见过没扛过枪的傻逼带兵打仗吗?还精神领袖,神经病领袖吧。
他说,今天就见到了啊,指着我说:“你!”
无奈之下我只好跟了过去。
玩音乐的人跟搞文字的比起来更加粗狂感性,体现在外表上便是邋遢不堪、不修边幅。
乐队总共五个人,一眼望去,袁正被承托成了一白马王子。其它几个不是打着舌钉留着长发走朋克风,就是胖得像日本相扑运动员。
我小声地对他说:“你真心一心机婊,找一堆绿叶来衬托你这朵红花。”
袁正神秘兮兮地说:“可别小看了这帮兔崽子儿,个个都是练家子的主儿,待会儿让你见识一下。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乐队里有一个尖孙,足够了。”
“什么叫尖孙?”我不解。
“我就是啊!”袁正指着自己的胸脯,始终没告诉我什么叫“尖孙”。后来才知道这是北京的土话,意指帅哥、美男。如果当时知道这词的意思,我会忍不住再踹他几脚。
他们演奏的第一首歌把老子吓傻了——《两只老虎》。袁正说这首歌看似韵律简单歌词幼稚,其实最讲配合,五个人只要一人跟不上节奏,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