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有理由相信这一枪肯定是冲着邦德去的,因为她并没有在邦德藏好后也立刻躲避起来,而是站在原地手持金属笛片刻后才离开的,对方完全有时间再给自己来一枪,但没人这么做。
“如果我没看错。”邦德紧握他的herppk,虽然才从危机中逃过一劫,但他一点儿也没有惊慌的样子,反而对此习以为常,“你刚才在用手接子弹,不会是打过激素吧?”
他当然没看错,林兰摊开拳头,掌心是一枚金属弹头,这次她毫发无伤,既没有被子弹的高温烫到,也没有被击穿手掌。非但如此,林兰还从这颗弹头中得知,狙击手绝对是在离两人八百公尺处射击的。
林兰曾拜托巴顿陪她做过手接子弹的特训,现在想来她真是疯了,好在疯狂有所回报。
从十公尺到一千公尺,那是专门为未来遭遇冬兵准备的针对特训,林兰在一个地方栽了坑,就会想办法将坑填满。她在巴顿的引到下学会分析弹规和弹速,他还教林兰如何辨认不同枪型的弹头以及它们的重量在空气阻力下的威力。
特训过程中,林兰受伤过五次,每一次都痛的撕心裂肺,巴顿的射击准确得令人胆颤。到后来巴顿都不想继续了,就算林兰可以自愈,但她依然会痛,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在穿孔彻底愈合前,她都要咬牙切齿的忍痛。
这让鹰眼非常不忍心。
慢慢的,林兰终于掌握到了些许要领,她开始尝试根据距离的变化调整内力化解子弹所产生的差异力量。一旦掌握了它们的温度与速度,只要能保证在接近手掌前削弱它的威力就不会受伤。
这种训练的目的并不是要在战场上大量使用,那简直太愚蠢了,只是希望处在非常时期时,能够尽可能在关键时刻替别人挡下致命一击。只是,她没办法一次性接好几个,一个就够强的,她得在一瞬间提气将所有内力转移到掌心才能不受到子弹的伤害,如果这个时候立刻受到其他攻击,她也是会受伤的。
特训期间,林兰还有一个意外发现,当狙击手超过三百公尺的射程时,自己就感觉不到注视的视线了。也就是说,当时冬兵离她的距离只在三百公尺以内。如果还有下次,她也许能抓个现行。
林兰现在手上这枚子弹的威力显然已被消减得很弱了,当然还是可以穿透常人皮肤深入骨头,但当林兰握住它时,几乎已经感觉不到弹头的热量。
也许在距离的判断上有所偏差,因为现在的室外温度极低,水气偏高,子弹在运行过程中会比在训练时候冷却更快,空气阻力更大。所以她才估计对方在八百公尺的位置,而不是一千公尺。
“狙击手离我们很远,可能在五百公尺以外。”邦德对此更有经验,他连看都不用看便能判断大概,因为他自己就是狙击中的高手,“他们的目标是我,如果你足够厉害,趁现在快点离开,我掩护你。那棍子是什么,你的武器?”邦德的惊讶不会表现在脸上,但不表示他对林兰的能力毫不在意,恰恰相反,正因为非常在意,他才想尽快解决当下,找个舒适的地方慢慢了解。
狙击手肯定已经在那个地方埋伏很长时间了,不仅如此,对方早就知道会有警方之外的人员着手调查此事,这说明爆炸事件绝非表面上那么单纯
。邦德明白自己卷入了一轮新的阴谋之中,但肯定跟上个案子没有关系,如果是上次的余党,不会等到他抵达这里才有人放枪,这几个月他过得浑浑噩噩,如果有谁想要干掉他,简直易如反掌。
“詹姆斯,我才是你的保镖。”林兰将弹头揣进兜里,“应该是八百公尺,这个距离我可以应付,你刚才说,你发现了什么?”
“保镖游戏时间结束了女士。”但如今的007又恢复了往日的理智,而且,他发现自己有点迷上这位小姐了,“我不管你是什么,除非你告诉我你有金刚不坏之身,不然,就得按我说的做。”
“今早你签了那份合同,你得按我说的做。”林兰心中一紧,“等等,有人过来了。”
来者脚下步履稳健,踩在雪地上的皮靴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林兰在他们还没有过来前就做好了万全准备。而邦德,他非常不习惯现在这种被女人保护的局面,这在他的职业生涯里从未有过。
“听我说。”所以邦德道,“我知道你会中国功夫,但这件事得由我一个人解决,你可以自保,我就不花精力照顾你了,但你必须回去保护好q先生。”
“谁是q先生?”
“就是本,如果对方是冲我来的,那么现在q先生就会有危险。”邦德可不想自己的军需官出什么岔子,那个小青年在事后一定会唠叨个没完,“实际上,q也是军情六处的特工,但他是知识分子,没学过格斗。”
“我只是你的保镖,只对你负责。”来者约有十人左右,林兰希望对方没带什么重型武器,但也难说,这附近因为遭过爆炸,平时基本就没什么人来,“而且,我也不会开车。”
林兰的回答出乎邦德的意料,他以为像她这样的女孩儿会为了弱者而听从指挥,但他想错了。就像曾经才干这行的自己,近乎无情的冷酷,只在乎眼前人的生死,虽是为了工作,实际上是对生命的藐视。
“神盾局的人都像你这样?”但他还是为她着迷,邦德发现林兰的性格不是单调的某一种,邦德向来喜欢征服多面女郎。
事实上,林兰可不是他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