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几乎无日不杀人。有些衙门,因为官吏被杀太多,没有人办公,朱元璋不得不实行“戴死罪、徒流办事”“戴斩、绞、徒、流刑在职”的办法,叫判刑后的犯罪官吏,带着镣铐回到公堂办公。在洪武时代做官,真的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原来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甚至自残肢体。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朱元璋都是无所顾惜的。
在朱元璋的时代,想在官场全身而退几乎就不可能,有些人认为反正动辄得咎,不如趁早捞一把算了。连朱元璋寄以最大希望的村民自治也很快破产了。因为有了权力,可以处理一般的案件,老人也很快腐败起来。他们毫不自重,以权谋私,甚至贪图酒食贿赂,“公道不昭,贞邪莫辨,妄张威福,颠倒是非”。至于擒拿犯法吏员一举,负面作用也很快反映出来。
群众运动的火候是最难掌握的。
华皇对于老朱作为一个皇帝,愿意站在老百姓的角度的胸怀是赞赏的,但是对于老朱同志的手腕确实不敢苟同,估计是老朱的性格原因造成的,加上年纪大了,有时候会做出一些偏激且幼稚的事情,要是年轻时候的老朱,不会这么‘猛’。
不久,就有许多地方的地方官为了政治利益,威胁利诱百姓们保举自己,打击他人,更有许多地方群众为了抗税不交而把正常工作的税收官员捉拿到京。
这类事情远比真正捉到的贪官要多,弄得朱元璋一个劲地发火。皇帝晚年,对自己的暴力惩贪曾经有过困惑和动摇。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对刑部官员说:“愚民犯法,如啖饮食,嗜之不知止。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惟推恕行仁,或能感化?”
在一定程度上朱元璋曾承认了自己通过恐怖和教化方式净化臣民思想的失败。然而,他始终认为自己亲手写订的《大诰》是一部“宝书”,不忍舍弃。在临死前一年,朱元璋再次在《御制大明律序》中说:“作《大诰》以昭示民间,使知所趋避又有年矣。然而法在有司,民不周知。如今我特命有司,将《大诰》内的条目,拣其精要者,附在《大明律》内。”从而使《大诰》部分条目和《大明律》一样,成为永久性的法律。
朱元璋希望子孙后代世世代代“依《律》与《大诰》拟罪”。虽然朱元璋屡次重申:“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还是改变不了他曾经希望世世代代指导人民的《大诰》很快被弃如敝屣的现实。
在朱元璋去世的第二个月,建文帝就在《即位诏》中宣布:“今后官民有犯法者,执法机关一律只按《大明律》断,不许深文周纳。”这个“深文”显然就是指《大诰》。
虽然没有哪个后世皇帝敢明确宣布废除《大诰》,但在朱元璋死后直到明亡,《大诰》再也没有发挥过实际作用。虽然朱元璋自己很欣赏,他的子孙们却羞于提到太祖皇帝这本文字粗鄙内容血腥的著作。
到明代中叶,《大诰》已经鲜为人知。弘治朝的大臣陆容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法律条文说执《大诰》者减罪一等,可是现在百姓连见都没见过《大诰》,何谈讲读!”
曾经发行数千万册的这本宝书,到明末在民间几乎一本也没有了。
没有流传下来,就已经足以说明全天下都对老朱的做法不感冒,尤其是老朱自己的子孙。
这也许是朱元璋从来没有想到的。更让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虽然他在世时,通过他堂吉诃德式的努力,贪污腐化现象得到了一时的抑制,然而却积蓄了巨大的反弹能量。
在朱元璋死后,腐败又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愈演愈烈。明代中后期,腐败现象在各级官吏争先恐后的疯狂和无耻状态中,向政治肌体的一切环节蔓延扩散并最终积聚成为汹涌的恶涛,吞没了整个王朝。大明最终以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王朝之一被载入史册。
华皇这段时间准备发动一场配合战争的运动,主要针对的方向,是官员,是贪腐,也是整个社会群体中的人心方向,所以,凯瑟琳提出来的这个问题,华皇特别的上心。
“私有制下反腐是无解的,大道理就不说了,在一个全民向钱看的社会,必然是笑贫不笑娼的,人家不管你钱是哪来的,只看你有钱无钱,有钱你就是成功人士,无钱那么你什么都不是。不管白猫还是黑猫,抓到老鼠才是好猫。既然社会如此,官场又岂能例外?国家对官员难道不是通过钱来激励的么?政绩好,做事勤勉,奖金就多,给你升职涨工资。如果一个官员不爱钱,那么他必然对奖金和涨薪反应麻木,那么他还会是个做事勤勉的好官?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