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乱唐悍匪>第七十二章 两只金丝猫

小赵请老李吃饭,也就他俩上桌。

身边丫鬟仆人围着团团转,一共上了三十六道菜,还有各种辅菜好酒,什么老坛酸菜,河东老醋,女儿红蜀黍高酿(其实就是高粱酒),色香味俱全,就差没上唱戏班子了,可谓是宾主尽兴,面子给足。

老李酒饱饭足,便推说年岁大了,要早日休息,还要回去与那两名室韦小妾再大战三百回合,以平今日心绪激荡之情云云。

老李临走之前相约明日再叙。

尼玛你玩儿呢?

劳资故事讲完了,晚饭也招待完了,你一句话不说就要回去双飞战小妾?

你咋还不宣圣旨呢?这是要吊起来卖吗?

小赵正要发怒,然掐指一算,又有了新主意。

便又摆出理解的笑容,好言要老李早点休息,并预祝老李今晚马到成功,春风得意。

官场接待,必须按官场的规矩来办。以做官的级别来看,老李的“枢密直学士”可比小赵的“振武巡边使”大得多了,所以,小赵也只好将汤家大宅拱手相让,供奉给这位白胡子老头休息过夜,自己带着人马连夜赶回“振武新城”。

“振武新城”的位置,距离岚谷县大约六十里地,位于后世山西省五寨县县城的附近。在后唐时期,此地还是一片人烟稀少的大草原,只有一个小小的胡家寨。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人在此驻军,军队撤走后留下一些军眷,这个地方也就成了马匪横行的天堂。一百多年过去,这个小小的寨堡几经风雨,终于有一家姓胡的马匪站稳脚跟,跟官府和其他寨子搞好了关系,摇身一变,自己洗白成了一个良民寨子,平日里牧马种田为生,定时向官府交税,三代传下来,生活倒也比做马匪的时候幸福安稳得多。

何大仙选择这里作为振武军主力部队的驻扎地,并准备在此建城,取名“振武新城”。

在此选址的理由很简单,这里是“赵氏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位置,距离神池关,岚谷县和三岔镇三个关键位置都是快马一个小时就能到。而且背靠芦芽山,面向大草原,河水丰沛,草木兴旺,是一块天然丰美的大牧场。

振武军未来倚靠骑兵为生,就必须为战马的喂食和培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基地牧场。

再加上背靠地形复杂,幅员广阔的管涔山和芦芽山,真的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躲进大山里另寻出路,就是一条东山再起的后备路线。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人就接到了一名振武军骑兵递来的请帖,说今晚是赵平赵将军大婚的日子,将在振武新城迎娶太平山庄李家的两个女儿。

这就没办法了,李专美本来还想今天在岚谷县城里再敲打一下赵平,等差不多了再给他发“四面招讨使”的委任状。现在既然人家要结婚,你李大人官再大,如果不过去祝贺一下,那就是不给面子了。

李大人出行那是车驾,可不是骑兵的快马,所幸这个地方地势平坦,道路质量也算不错,六十多里地咕噜咕噜地紧赶慢赶,到达振武新城的时候,也快要到中午了。

振武新城建在山坡上,进城只有一条上坡路。远远看去面积挺大的,紧紧挨在小小的胡家寨旁边,还没建起城墙,只是用木栅栏围起了一圈而已,里面大部分都是军营帐篷,有部分砖木建筑已经开始建造了。

何大仙的战争理念早已超越这个时代的人,他嘴上说是建城,却从没想过要建城墙。

对于何大仙来说,防御的关键是地势和纵深,而不是薄薄的一道城墙,再说了,这里既然设定为振武军最后的主基地,如果敌人都打到这里兵临城下了,那就说明大势已去,这个时候再来死守孤城,纯粹就是脑子有毛病。所以这个地方的防御,是要想办法迟滞敌军,让我军有充分的时间撤往背后的芦芽山里去。

失败了不要紧,晓得保存有生力量,以图东山再起,才是真正的豪杰。

因为振武新城尚未建好,胡家寨子暂时充作婚礼主场。李大人到达之时,赵平赵将军和另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出来迎接,寒暄几句后,便说自己正忙,让身边的胡家寨寨主代为招待。

胡家寨的寨主胡老爷,名字叫胡同,是个汉人回鹘人和党项人的三族混血儿。

这个地方民族混居,各族人民在此生活通婚几百年,已经很难找到纯粹血统的人了,基本上只要你自认是什么族的,那就是什么族的。虽然汉人打仗不行,但是汉文化在这个时代可是世界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稍微有点汉人血统的,一般都喜欢以汉人自居。

哪个土豪如果连汉字都不会写,那是真的要被人嘲笑为“土老帽”的,而如果大家都认你是个汉人土豪,那态度立马就正宗了许多,你就会有一个非常高大上的称呼:“老爷”。

所以李大人一听此人叫做“胡老爷”,就知道这是个以中原朝廷为尊的“汉人”。

果然,胡老爷听说李大人是比赵将军更大的官,而且是皇帝身边混的超级大官,这下可恭敬得不得了,弯下来的腰几乎就没有直起来过!

没办法,胡老爷祖上做马匪的时候,确实是来自汉中的纯正血统的汉人,虽然他的曾奶奶和奶奶,还有他的母亲都是来自不同的胡人民族,汉人血统早就稀释到不足15了,可胡老爷仍然坚定地认为自己是纯种的汉人。

现在祖上积德,洗白了马匪身份,胡家已经三代霸占一方土地,开枝散叶,成为了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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