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立境内,混混从各地走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这里却没有他值得留恋的东西了,来只是去了一趟海伦商会的旧址,可惜早已面目全非,成了某位贵族的居所。
想来海伦那一副大会长的模样就是从这里走进自己心里的,如今只剩她一颦一笑还在脑中。
他对屈辱和荣誉感并不强,即便挨了海伦很多打,但还是在那里对这个外钢内柔的烈洛赛小姐产生了好感,尤其是在戈尔府门前,海伦那些抛弃他这个副会长时,齐蒙就深深记住了这个女人,起初那些报仇的想法,早就随时间磨蚀了,只有她那一张冷淡而决绝的脸庞,还留在脑海里。
如今齐蒙只想回来看一眼,却没有可供回想的事务了,对这里再已无半分留恋,带着墨斯出了科哥城。
“我说,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墨斯一脸烦闷,混混这一路沉默寡言,只逼他作诗,比起诗乞的生活,虽然衣食无忧,但确实少了很多乐趣。
“比鲁奇科,老子还得在哪儿干一番大事业啊~”齐蒙的话有几分豪气,也有几分无奈。
“大事业?那不适合我,你还是放我走吧。”墨斯想了想,似是想到某些恐怖的东西,打了冷战。
“做大事的人怎么能不听诗章呢?你就好好作你的诗吧。”
“你该不会真的对我那些诗感兴趣吧?我怎么感觉你更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呢?我一不会斗气,二不会魔法,三不会赞美啊!”
“别装糊涂了,你不会,不代表你不知道,你那强大的灵魂能量难道是凭空来的吗?”
“灵魂能量?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发现?”墨斯浑身上下找了一遍。
“没关系,你喜欢装糊涂,我也喜欢装糊涂,反正你现在是缺钱的诗乞,我现在是却诗的财主,你要不肯把你的诗卖给我了,我把你杀了就是。”
“.........”墨斯默然不语了,心知这齐蒙是铁心拉他上贼船,不再提离开的事。
两人在马背上颠簸了到了下午,到一处崎岖的山路,路旁两侧的森林里隐隐有红影闪动,二十几个人猛然跳了出来,领头之人大喝道:“打劫!”
“呸呸呸,是站住!”随即他嘴里有嘀咕了一句:“怎么老是改不了这口号,不行,以后得回去多练练。”
“布朗尼?”齐蒙诧异道。
“齐蒙!”山贼也是惊讶一呼。布朗尼身本来穿血红盔甲,昂首挺胸,分外有几分骑士的威风,可惜如此一惊讶,伸劲探首,前才几分威风当然无存。
齐蒙早就察觉到这四周埋伏的血色之暮骑士,只是未想到领头之人是失踪已久的山贼布朗尼,看布朗尼在血色之暮众骑士里地位突出明显,默然片刻,冷笑道:“怎么了,布朗尼,现在跟了巴尔,是敢杀我来了?”
山贼至今心头还有些的阴影,暗是思忖,我现在手下一千骑士,为什么还要怕他?如此才有了些底气。
“你竟敢多番残害血色之暮的骑士,巴尔大公特命我来取你人头,就算和你有些交情,也别以为我会念及旧情,就忘了大义。”山贼的言辞,无疑是说给众血色之暮骑士听的,能在这时候在众骑士面前大显一把大义灭亲的果断,自然他是不会放过。
“这山贼倒是狡猾不减当年嘛,拿下收为己用,能在比鲁奇科好好为我播撒光明。嘿嘿,老子倒是运气不错,能在这时候再捡到一个宝。”齐蒙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