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由各州各府推选出有能力的代表,但是上议院,我认为,唯有在这一场救亡图存的大义中,做出贡献之人才能担当。而论起救亡华夏的贡献,舍众位其谁?一旦议会形成,在场的诸位,都应该成为上议院中的一员,任何法律的推出,都必须经由上、下两个议院……尤其是上议院的同意。此外,管理华夏之主相,亦需要由众位共同推选,人选上出现异议时,便由投票决定,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为防主相权力过大,每四年,必须重新推选一次,同一人,最多只能在主相之位上连任两次。担任主相者,不拘身份,有德者居之。尊奉天子,是主相的义务,但管理国家是主相的权利,就算是天子也不能干涉,而对律法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经由议会表决同意……”
轰,一道霹雳击下,震碎了乌云堆积下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