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莱姆斯.卢平
莱姆斯.卢平是一个血族。
真正的,纯天然零污染的。
不同于他那些被吸血鬼咬了之后发展而成的低阶同胞,莱姆斯是一个先天的血族,而且同时也是一个混血麻瓜。
──混血麻瓜?
没错,莱姆斯的父母一个是血族一个是麻瓜,总不能因为血族有超能力就硬说他们是巫师吧,这样那些挥舞著小木棒的家伙可是会抗议的唷。
作为一个血族,想发展后裔的方式其实并不一定只有吸干血液然后赋予真血,还有一种几乎不可能的方式是由生育诞出,这种衍育后代的方式比起前者不管是成功率还是难度都有如天渊,而莱姆斯就是一个这样的幸运儿。
他是一个由巫师和血族共同孕育的新生儿,而因为著混血的身分,莱姆斯当然同时带有著双方的某些特性。
例如他因为不是死者所以会持续生长但是又拥有悠长的寿命,也例如他的主食是鲜血,但是也不是吃下其他食物就像在吃腐肉,这种可怜人是隔壁棚的喰种吃货食尸鬼才对。
莱姆斯能摄取其他食物。
那种感觉就像是一般人减肥吃蔬菜一样,有饱足感、但是心灵和身体都不能满足。
血族们都是力大无穷又速度灵敏如鬼魅的,而作为其中高阶存在的他又天生就带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而且甚至不怕阳光──
好吧,走在灿烂的阳光下他整个人的皮肤会闪闪发亮让莱姆斯很困扰这一点他还挺怕的,不过这个“怕”明显和他书本上的同族们不同。
实际上莱姆斯在看过一些文献之后一直很困惑,那些怕蒜头跟银器十字架的吸血鬼们是怎么回事,他们真的是高贵的血族吗?而且连学院的幽灵都不怕太阳了他们竟然还会被阳光晒成灰……简直给血族丢脸啊!
至于木桩钉心脏……这个正常人都会死的他倒是没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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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的新生们总是会出现在魔法名册上,个别特殊的新生会在旁边标注下身分还有住所,莱姆斯入学的时候相当幸运的是由他们的校长lod volde亲自为他导览,当然也有可能是莱姆斯的母亲是一位足够高阶血族的原因。
不要问一个魔王统一魔法界之后还有什么追求,这个世界是分表世界和里世界的,黑魔王的征程是星辰大海!
总之,在知道莱姆斯是个混血吸血鬼之后lod volde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他足足有三分钟,然后相当愉快又和蔼可亲的点头同意了他的入学──唯一的但书是只可以咬男孩子不能吻女孩子,不然莱姆斯以后就得去当热情开朗的半巨人海格的小蚊子。
在听了lod volde的话后,莱姆斯试著咬了海格,然后他痛哭了……他完美又形状漂亮的犬齿因为半巨人坚硬的皮肤而绷断,而那个恐怖的半巨人在听说他是个血族小可爱后竟然焕发出了非比寻常的热情,感情丰富的抱著他不放还主动把粗粗的手指头伸进莱姆斯的嘴里想喂他,那力气大到莱姆斯堂堂一个未成年血族都挣脱不开啊。
于是必须不能咬女孩子,就算咬了也不能让人知道的。
咳……总之在测试过如果不小心真咬了女孩子会有的结果后,被爱护得乱七八糟的莱姆斯在海格的无比不舍下艰难的脱离了他的魔爪,细思恐极的跟lod volde定下了协议,然后包袱款款的就成为了霍格沃茨的一枚稚嫩的新生。
坦白说,因为爸爸是麻瓜妈妈是血族中素食派的关系,莱姆斯从小几乎就是跟著家人吃蔬菜水果,对于吸血的渴求其实就像是小孩子看到糖果一样,会忍不住想舔一舔试味道而已。
因为著之前被家人管束著的好奇,莱姆斯也只有在入学的时候无聊试了试室友们的味道,然后结论是口味排名詹姆的口感比西里斯和佩迪鲁都还要好,但那差距顶多就是甜奶茶加一匙糖或是两匙的差距罢了。
如果血液的味道只是这种程度的话莱姆斯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忍住冲动的,他却没想到在斯内普顶著伤口走近他的时候,自己却突然想要袭击对方。
该怎么形容呢……
那就像是第一次喝可乐或是吃到辣味炸鸡腿一样的感觉,鲜甜、刺激,就像是莱姆斯之前已经饥饿很久般,他在舔到那血液的时候竟然深深的还有股想要继续品尝的感觉,跟他室友们那些浓缩糖浆般的口感呈现强烈的对比。
要不是顾虑著答应过lod volde的话,那莱姆斯还真咬上去了,但脑中一闪而过的却是鲁伯.海格亮著黑甲虫般明亮眼神一脸灿烂的笑容。
想到那个热情叫著他小乖乖的人形怪兽,莱姆斯隐约轻颤了下,本来要用犬齿撕裂肌肤的动作也变成了依依不舍的用舌尖舔,他是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说过自己不能舔女孩子,不过斯内普不是女孩子应该没关系吧,反正他的唾液可以帮助伤口愈合,用疗伤换点小代价应该是合理的交换。
不过斯内普竟然就这样跑掉了,莱姆斯觉得很不开心,更不开心的是他背著的西里斯竟然醒了也注意到了他的尖牙……那个什么,他还不想这么快让室友们知道啊。
“西里斯,看著我……”
对于这些第一次交到朋友一直有著复杂情感的莱姆斯伸手扣住了西里斯的下巴,压低了嗓音柔声呢喃道,但他此刻面对的好室友却只是拍掉他指尖的翻了个白眼:“看你干嘛?”
西里斯看进了莱姆斯此刻依然呈现浅红色的的眼瞳还有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