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同学,你的话是对天才论的反驳吗?”
“沈哲同学,你考了高考史上最高分,难道不认为自己是天才?”
“你不向学弟学妹传授学习经验,是不是敝帚自珍呢?”
特么的,沈哲直想破口骂人,哪只耳朵听到我不想传授经验了,你用屁股思考的吗?
没办法,记者的问题他还真有点应付不来。
低头想了想,转身又上了演讲台,把那行“沈哲同学演讲会”擦掉,抓只粉笔拿在手里。
“我送一篇文章给你们吧。”
大家都愣神,有的家长还在思考刚才沈哲的话,因为在家里没少这样夸奖孩子。
小时候学会吃饭,幼儿园拿到小红花,或者考个一百分,爸爸妈妈谁不说上一句宝宝真聪明?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刚起身的章局又坐了下去,看到沈哲写出的几个字,咦了一声:“这字漂亮!”
范思哲早就知道沈哲有一手好字,却不奇怪。
沈哲忽然停笔,回头道:“也不要羡慕我写的字好,基本上每晚都要练习,时间长了谁都能写好。”
既然要装逼,就装个彻底。
原时空说起天才,读完义务教育的人,脑海里首先就会蹦出一篇文章——《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前两段比较易懂,学生和家长基本上都能明白。
让他们吃惊的是沈哲竟然能用古体作文,除了那些专门研究的老教授,以前从没见过高中生这么做的。
“字太小了,快帮我念念!”有同学催促身边的好友。
“就是一个叫方仲永的人,五岁就会写诗,长大了泯然众人……哎呀,等会,我再看看,写古文的神人!”
范思哲最为震惊,他看的是文中的思想内容。
现在文章还没写完,也就是点题的部分还没写出来,忍着怦怦的心跳,眼都不眨的盯着沈哲手里的粉笔。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本来沈哲想把“王子曰”改为“沈子曰”呢,想想放弃了,太过分了。
王安石的文章,总不能把名字都给改了。文章也只有300来字,把黑板占了大半部分。
“这一段是什么意思?”
“我也蒙着呢,看不太懂。”
同学们议论纷纷。
范思哲是国文老师,所以最激动,猛地起身,快步走上演讲台。
“沈哲同学,这是你写的文章?”
沈哲点点头。
“好好好,我看绝对能选入国文课本!”
沈哲一点也不意外,这篇文章带有部分古代背景,但留给人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至今价值依然很大。
沈哲不想再多说,直接走下演讲台。
“沈哲同学,给我们解释解释最后一段,那是什么意思?”最后面有位家长大声道。
沈哲向范思哲指指,笑着说:“那是老师的职责。”
范思哲一愣,哈哈笑道:“当然可以!”
“这段话的意思是:仲永的能力是上天赋予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人恐怕都不能吧?”
说完跳下去,来到任校长和章局面前,脸色涨红:“章局,校长,这篇短文绝对有资格入选教材!”
听了范思哲的解释,在场的都知道整篇文章写的什么了。
章局哈哈笑道:“我看对整个教育界都有指导意义!”
任校长兴奋的不行,连声道:“我们要把它刻在教学楼前面,不,挂在每间教室里面……”
记者们冲到演讲台前,把黑板整个拍进镜头。
转头想找沈哲的时候,忽然发现他已经趁人不注意,遛了。
……
当天,反应最快的电视新闻就报道了这件事。
沈哲在母校的演讲,那句“宝宝,你真聪明”加上一篇《伤仲永》,很快蔓延到全国。
去了演讲现场的媒体都是中海本地的,其它电视台也都纷纷转播。
迅速在所有家长和教育界引起轩然大波。
“啊,夸奖孩子也成了坏事?”
“宝宝今天没尿床,我刚夸奖了他,好担心!”
“我去,你的宝宝话都听不懂吧?”
“一个刚读完高中学生说的话,你们也信?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想想也是,如果世上有个最聪明的人,其他人肯定都不如他聪明,那么该怎么办?”
“你看的还是不认真,《伤仲永》不都告诉你了吗?”
“是啊,真是一篇好文章,家长和孩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