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科幻未来>蛮荒之夜>第二十四章 前面有座山,山上有个洞

身躯长达九米的巨鹿,居高临下俯视着夏天。

硕大的鹿头凑到夏天面前,那足有拳头大的鼻孔使劲嗅了嗅,喷出令人作呕的腥臭味熏得夏天脸颊发黑,嗅觉失灵,一股窒息感涌上心头,恶心得他想吐,却又一动也不敢动,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然而,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了。

巨鹿凑到夏天面前闻了闻,接着,吐出一条扫帚一样的大舌头,猩热潮湿的长舌从夏天头顶掠过,“哞”的一声打个响鼻;然后,它扭头转身,带着另两头巨鹿走进了茂密的树林。

从那天开始,夏天发现自己身上好像带着某种植物的气息,自己闻不到,但是所有到河边饮水的大型草食性荒兽都能嗅到。

这些庞然大物每次看见他之后都像巨鹿一样,凑到他跟前嗅一嗅气味,然后,低沉嘶吼一声,转身走开。

与此同时,夏天还发现自己每晚爬到大树上或藏在草丛中休息,睡得很香,特别踏实。

这是因为当他选择一棵大树或草丛作为夜宿地点时,枝叶悄然收拢,把他裹在中间,遮挡得严严实实,以至于夏天能清晰感受到它们对自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亲昵和保护意识,就像父母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因此夏天隐隐感到自己之所以能睡得踏实,很有可能是寄宿的大树或野草在替自己守夜,整晚守护着自己。

否则,从这些天陆续看到各种各样数量巨大而又体型庞大的飞禽走兽来看,如果没有树木花草的彻夜守护,恐怕自己早就在睡梦中被掠食性荒兽吃掉,成为巨兽嘴里的一条小虫子。

随着植物亲和力的异能觉醒,夏天虽然每天还坚持在河滩上开垦挖掘,却不再将泥土收进柳叶空间;因为他感觉河滩上的泥土虽然比地球土壤好得多,可以培养出纯天然的巨型植物,但这种泥土并不是栽种杨柳树苗的最佳土壤。

在森林深处应该还有更好的珍稀土壤。

这是一种直觉,是夏天连续开垦荒原两个月以后的预感,而且他已经锁定了那种稀有土壤的方位,就在这条宽达两千米、深不可测的大河上游,也就是河流源头。

……

夏天获得的第二项特殊能力是:钢筋铁骨。

这是他沿着河滩寻找稀有土壤的途中,遭遇蛮荒火狼时觉醒的异能。

那头火狼通体赤红如火,肩高两米、体长四米左右,奔跑速度迅疾如风,攻击时血盆大口中能喷出一尺多长的淡蓝色火焰。

乍一看,那火焰很像酒精灯燃烧时的火焰,但它吐出的火焰温度更高,威力更大,一口火焰能将一棵水桶粗的松树在一刻钟之内烧成灰烬。

蛮荒火狼是夏天来到蛮荒世界六十天后遇到的第一只妖兽,也是经历了大大小小八次遇险之后,第九次面临生死考验,而且是陷入绝境的决死一战。

战斗持续了大半天,最终,夏天用铁锹砍断了火狼的脊背,又用断掉木把儿的锄头砸碎了火狼那颗跟牛头一样大的狼头。

火狼死了,侥幸获胜的夏天也没有讨到便宜。

全身上下遍体鳞伤,其中被火焰灼伤的伤口就有十几处,半边身子几乎被火焰烧焦了;余下还有六道血淋淋的血槽,那是火狼利爪留下的狭长伤口。

但是夏天终究活了下来。

而且,在拼死搏杀的第二天,夏天身上的伤口就好了大半,第三天基本痊愈。

这都是他的第二项异能钢筋铁骨的功劳。否则,且不说伤口能不能这么快痊愈,单单是那已经有了一些灵智并修炼出火焰的蛮荒火狼,就不是夏天能对付得了的。

夏天的第三项特殊能力是:耳聪目明。

虽然没有千里眼、顺风耳那么夸张的大神通,但身体周围百米之内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的耳朵,千米之内的飞鸟蝇虫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而这,正是他迄今为止极少正面遇到大型猎食猛兽的直接原因,也是他能够安然无恙活到现在的最大依仗。

******

今夜,是夏天来打蛮荒世界的第九十天,相当于地球三个月。

通过这段时间的摸爬滚打,夏天渐渐摸索出一些在蛮荒世界生存的门道。

简单概括起来,蛮荒世界是个新生的世界,地域广袤,无边无垠,所有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和肉眼看不见的微生物都是原始物种,而且是近乎完美的适宜蛮荒世界生存生长的物种。

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包括江河湖泊中生长的各种鱼类和两栖动物,都拥有最纯净的自然环境和最广阔的成长空间,生机勃勃,生长旺盛,植株、个头和体型都非常巨大。

这匪夷所思的一切活生生地呈现在夏天面前,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世界,也彻底改变了他的内心世界和生存价值观(简称“毁三观”)。

尤其是亲身经历了十几次拼死战斗和三个月艰难求生的淬炼以后,在无力改变蛮荒世界的情况下,夏天不得不改变自己,竭尽全力让自己融入蛮荒的生存法则;不奢望自己在这里能有多大成就,只求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到柳叶空间恢复实力带自己回去的那一天。

四十天前,夏天离开了最初挖掘泥土的那片河畔茅草荡,沿着河滩逆流而上,寻找比河滩淤泥和黑土更好更肥沃的稀有土壤。

夏天之所以萌生了这个念头,绝不是脑子一热的一时冲动,更不是异想天开的臆测幻想,而是因为他在河边捕鱼时意外发现了一些奇怪现象:越靠近上游,河滩植物和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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