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漪不吭声,生怕一个不小心,成了齐老爷的泄怒对象。
齐老爷的视线从众人脸上扫过,而后落在清漪低垂的小脑袋上,停了数秒,终究还是别了开,“常喜,你是守门的,三公子有没有出门,你不知道?”
那个叫常喜的小厮,穿着一身上等家丁衣服,算是小厮中的小头目,一听齐老爷发问,立马“噗通”一声跪下了,“回老爷的话,三公子……三公子确实出去了,说是……说是去赌坊。”
“砰!”
齐老爷一巴掌拍在了案桌上,震得案桌上的青花瓷茶碗都颠了颠,。
小厮见状,忙不迭地磕起头来,“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齐老爷厉声呵斥,“我又没说要你去死!只是我第一遍问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耳朵起茧了吗?还不去把他给叫回来!——等等,回来!”
眼见着常喜像兔子似地溜到了门口的时候,又被齐老爷给叫住了。
“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齐老爷再次将锐利的视线落在了清漪的脸上,缓和了声音,但仍是很严肃地说道,“媳妇,你跟常喜一起去,光他一个人过去,恐怕不顶事,那个败家子,哪怕我失踪了,他都未必会眨下眼!”
清漪硬着颈项,实在是不想接下这个差事,上一次是她用了二少夫人的耳环,和伪装二少夫人有孕的事做诱饵,才让祁连琛回来的,那并不是她自己本身的魅力。
如今,老天像是应了她的话,真让二少夫人有了身孕,可是,旧理由重新说起,还有几分效力?更何况,今天白天那个臭男人才对她做了那样的事,她不想见他!
一点都不想!
见她不吭声,齐老爷沉声地又催了一句,“嗯?清漪?”
没办法,赶鸭子上架!清漪垂眸,认了,“是,儿媳这就去准备出府。”
齐老爷见状,这才似松口气,又看向站在一侧的齐连城夫妇,有些疲惫地说道,“连城,你们也都帮忙在府里找找。——再找不到,我们真要防着爹趁下人们不注意,溜出府去了,那时候,就只能求助神捕司了!”
……
话说清漪和柳儿,又如同上一次那般装扮,戴上帏帽,坐上马车,直奔赌坊而去。
此时,天已经有些黑了,虽说这城里的治安还算尚可,可齐老爷还是派了两个小厮,加上府里的几个打手陪同马车左右,一起浩浩荡荡地去了赌坊。
柳儿不知道清漪心里的烦躁,她甚至为齐老爷亲自给自家夫人委派重任而欢喜。
“夫人啊,上一次你叫回三公子的事,果然在全府轰动,如今连老爷都亲自让你前去接公子回来。”
清漪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这丫头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哪里知道自己正在发愁,要怎样才能将那个今天跟她较了劲的家伙说动?把他给带回去?
一路上,她都没有想到个较为妥帖的办法,无奈之下,准备如实地把老太爷莫名失踪一事全盘托出,充其量威胁一句:老爷发话了,找不到人,今晚谁都甭想睡觉!
他们这些个无关痛痒的人,齐连琛或许不在乎,可是二少夫人不然,人家是有了身孕的女人,如果彻夜不眠……,他一定会心疼吧?
这样的馊主意,连清漪自己都摇头连连,却也是她能想到最合理而又有杀伤力的了。
伴随着驾车的车夫一声吆喝,马车停了下来,柳儿率先下了车,扶着清漪也下了马车,并且小心地撩起清漪的衣裙,让那长长的裙摆,彻底遮住清漪的双脚。
如果说,此时算是和明末差不多的时代的话,那么清漪就很能够理解女人的脚,对于女性贞洁和名声的重大意义。
或许,说起古代女人的脚,自然就会想到“三寸金莲”,对于这一传统,清漪还有过一点研究,她唯一庆幸的是,来到这里,她有将自己的周身观察了个遍,尤其是她的双足,属于那种天生小巧,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但却也不大,用现代的尺寸衡量标准,不过三十四码左右。
这让她觉得是万幸的事,天知道那种从六七岁年纪就开始裹脚的女人,硬生生地把四个小脚趾弯在脚掌内,是多么恶心而惨无人道的事。——可偏偏男人们对于这样的小脚偏爱至极。
或许,因为原本的王府小姐出身好,大家就没有注意看她的脚,所以没有让她裹脚。因为,她有看过柳儿她们的脚,虽极小巧,可脚骨隆起,显然是后天硬束缚所致。
以前就听说,古代的女人,脚对于她们来说,是生育器官、丰胸之外的第三“刑器官”。她们甚至是把脚看得比贞操更为重要,被丈夫之外的男人摸了脚,就是比碰触身体其他部位更为严重的侮辱。
而上一次出府下马车的时候,是竹儿扶她下车,并没有做到这番细致,如今柳儿毕竟跟她一条心,连这点小细节都照顾到,谁亲谁疏,显而易见。
清漪将动容藏于心底,只是轻轻地握了握柳儿的手腕,柔声道,“走吧。”
柳儿自然不知道她的一番心思,顺从地跟在其后,主仆二人一起进了赌坊。
小厮常喜估计也是来赌坊寻找齐连琛的常客,所以,那赌坊的管事一见常喜,便迎了上去,笑呵呵地说道,“呦,常喜小弟,这大晚上的来赌坊,又是寻你们家三公子的?”
守着清漪在,常喜也不敢张扬造次,很客气地跟那管事道,“我们家三公子人呢?快带我们过去,三少夫人亲自寻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