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样是利用高尔夫球杆,将拖地的床罩挑了起来,但是当我跳起来之后才发现,这张床是一体的,下面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空间。
现在我们一般住家所使用的床,通常来说在床头和床尾都是由两个床箱子支撑的,床箱可以打开,里面可以存放一些东西。
但是这样的床在两个支撑的床箱中间,或多或少都有有一定的空间是被架空我。
起初我看到这张床的时候同样也是这么想的,窗宽大概应该有两米了,如果这下面有空间的话,想要藏一个人并且不被人察觉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现在就在于眼下的这张床,下面是完整的一块实木,在床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空间。
哦,不,这里应该是一个口误,我想要说的是在床下根本没有可以躲藏人的空间。
我试着用脚尝试了一下,发现床下的空间仅仅够到我脚踝的高度,这样的高度基本上也就只能允许保洁人员的清洁工具伸到下面去,根本就不要提什么藏人了,就算是藏只体形大一点的猫都是极其困难的。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趴在了地上,想床下看了一眼,经过仔细地检查了以后,我确定床下没人,而且床身的确是百分之百的实木,中间也没有什么空隙能够让一个活人藏在里面。
那么这样看来,“x”很有可能已经逃掉了。
为了不留下任何的漏洞,在离开这个卧室之后,我重新回答道了主卧当中,整间房子现在看来就这里还没有搜索过了。
但是经过我再一次仔细的搜查之后,我依旧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再检查周围的窗户,它们全部都是锁死的,这整个房间里在我最后锁上大门口的房门之后,俨然已经就成为了一间密室。
所以说,我现在已经可以完全确定,在我发现这张字条的时候,“x”早就在此之前逃之夭夭了。
我重新回到了茶几旁边,将手里的高尔夫球杆放在了茶几上,然后重新拿起茶几上的那张字条……
但是我再一次愣住了!
因为我看到,字条上面的字迹——居然不见了!
“嘶——”
我不仅倒吸了一口凉气,身上的每一个汗毛孔都在瞬间炸了开来。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端端的字条,上面的字迹去什么地方了?
我可以确认的是,从我发现这张字条开始,直到我检查完整个房间到现在,这个房间里面只有我一个人,绝对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进入房间偷梁换柱,将这张字条换掉。
我记得我当时拿到这张字条,看到上面的内容之后,手攥的很紧,字条一角在当时产生了褶皱的痕迹,而现在这个痕迹依旧清晰可见,并且与我的手型相吻合,这就是我最初看到的那张字条。
我这下是这的有点懵了,如果没有人换走这张字条的话,那么上面的字迹为什么会消失呢?
我拿着这张字条重新回到了房门口,发现刚刚锁上的门锁并没有动过的痕迹,也就是说的的确确没有人通过这扇门进入过这个房间。
“这就奇怪了,难不成这张字条会自己变戏法不成?”我再心里暗自说道。
但也就在我从心里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的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顿时就想通了这看似很诡异的一幕,不由自主地开口低声说道:“变戏法?”
没有错,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刚到警队的时候接手的第一起刑事案件,那原本是一起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姓名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就暂时拿a和b来代替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当时a向b借了一笔数额不菲的钱,并且当着b的面给b打了一张借条,但是当还款期限到的时候,a却矢口否认他借过这笔钱,当时b就找出了之前a所写的借条,但是他找到的借条上面的字迹却神秘消失了。
当时b也很奇怪,便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当时的公安机关也并没有处理这种案子的经验,b又无法提供出其他的人证和无证,因此这起案子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立案。
之后b又多次向a讨债无过,最终向a和a的家人挥起了屠刀,a当时在外地,躲过一劫,但是他的妻子和一双儿女全部罹难。
事后再经过调查的时候,a才对其借钱赖账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坦白交代自己在写借条的时候,是用一种所谓的自动消失笔所写的。
这种笔和普通的圆珠笔差不多,只是里面的墨水是经过特殊加工的,当字迹写在纸张上的时候,和正常的笔迹完全一样,根本就看不出任何的差别,但是经过时间的推移,自己会慢慢的消失。
警方重新取得了那张借条,并且依靠化学的技术手段恢复了上面的字迹,这在当时国内还是属于首例,也正是因为这起案子,利用这种消失笔所涉及的诈骗案才逐渐被公安机关重视起来。
现在看到我手上的这张字条,上面字迹的神秘消失很有可能就是“x”使用了这种自动消失笔。
我不敢怠慢,急忙将这张字条叠好,放进了浴袍的口袋当中,然后将房门上的锁逐个打开,最后打开房门站到了走廊里。
我不知道胡菲玉现在究竟在做什么,但是我需要做的事是第一时间见到她,并且要求她帮忙来帮我弄清这一切。
这样想着,我抬起头看到了房门不远处的一个监控探头,心想:既然我着急见你胡菲玉,那么我索性也就玩儿个大点的吧。
这样想着,我转回身重新回到了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