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同伴之后,宁小梦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寂寞感觉。
这种感觉很奇怪,她觉得自己仿佛被孤独包围了,无法摆脱。
她一向不是多愁善感的小女子,大部分时候都没有什么负面情绪。
现在的情形让她想起自己十二岁那年过生日的夜晚,就像一首很老的老歌中唱的那样,‘小小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是否朋友们都已经离去,留下了带不走的孤独’。
楼下的空场地上,豪华车一辆接一辆开走,驶出大门去,消失在大路上。
燕妮把小狗从附楼的一个小房间里释放出来,因为它对那些吸血鬼宾客非常不友好,老是试图攻击,汪汪叫个不停,所以只好把它弄去关禁闭。
潘无道从楼下走上来,脚步速率奇快,为了避免被佣人看到,他不能从地上一跃而起蹦到三楼。
女佣得到许可,进入主楼打扫,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清理的,吸血鬼和狼人宾客们保持着一贯的良好卫生习惯,不会乱扔垃圾,不会在室内聚集的区域抽烟,不会乱扔酒瓶和空血袋。
宁小梦离开阳台,回到房间内,过分灵敏的听觉发现两位女佣正在三十米外的走廊里进行谈话。
女佣甲:“这些来参加派对的人一个个都挺奇怪,男的俊得不像话,胜过大明星,女的一个比一个更美丽,皮肤全都那样白,光滑得像是猪油似的,我从来没想到,这城里居然会有这么多好看的人。”
女佣乙:“咱们的老板像是两个大孩子,却开着豪华车,住着这么大的房子,也不见去哪里上班,白天不知躲在哪里,夜里每次看到好像都在抱着电脑和手机玩,有时一出去就是大半夜,天快亮了才回来。”
女佣甲:“有钱人的日子跟咱们不一样。”
女佣乙:“我猜,这两个肯定是什么大人物的公子和千金。”
女佣甲:“管他呢,反正咱们薪水挺高,在这里干一个星期胜过在别处干一个月,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去。”
看来她们暂时还没没有怀疑潘无道和宁小梦身份,可以肯定,将来会有怀疑。
此时在花园内,保安和男工仍在巡视,再过一会儿,男工就可以下班,而保安还得守夜。
这里是城市边缘地带,治安不怎么好。
潘无道回来了,笑嘻嘻地问:“想去外面狩猎吗?”
宁小梦:“去哪里呢?”
潘无道:“我从看守咱们大门的保安思维当中得知,附近那个大村子里有人贩子出没,最近几个月丢失了三个小孩,咱们去逛逛,看能不能找到人贩,把他们的血喝掉三分之一,让他们一段时间内没办法再做坏事。”
宁小梦:“逮到人贩的话,不知有没赏金可以拿?”
潘无道:“就算有,至多也就几万元,没什么劲。”
宁小梦:“可是能够收获荣誉啊,除钱之外,还有奖状呢。”
潘无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在乎这个?”
宁小梦:“人生应该有更高的追求。哈哈,开玩笑的。”
半小时之后。
燕妮负责开车,驶入城边的大村庄内。
这里的主干道比较宽敞,虽然两边停满了车,却也不至于影响行驶,但是岔道就比较狭窄了,有些小巷已经被停放在其中的车辆堵塞,根本无法再开车进去。
绝大部分房屋都是三层至七层的楼房,一幢紧挨着一幢,式样全都雷同,都是方方正正的,仿佛巨型盒子,无一例外。
这里的车大部分是面包车和廉价轿车,偶尔看到一两辆奥迪和宝马以及鬼子越野车,路上不时有速度很快噪声很响亮的摩托车冲过去。
总体而言,这里与城中村一样,特点就是脏乱差,路边的垃圾桶几乎要被垃圾淹没了,公路的地面上有牛粪和羊屎球,电线杆乱糟糟的,东一根西一根,高的高,矮的矮,电线也是乱拉一通,与那些新建的房子仿佛不搭调。
可以肯定,未来这里会成为新的城中村。
宁小梦心想,在这样的地方,想要找到几个人贩子,难度实在太大了,有点水库里捞针的味道,因为人太多了,当然,如果运气实在非常好的话,倒是也很难说。
燕妮兴高采烈地说:“我一直希望你俩能够成为像蝙蝠侠或者蜘蛛侠那样的城市英雄,现在你们终于肯行动起来,铲除邪恶,真是让我高兴。”
潘无道:“其实我们的主要目的还是来搞些新鲜的人血喝,你别把我俩想得太伟大,我们就是受诅咒的血族,与高大上无关。”
燕妮:“你们可以通过行善积德和行侠仗义来改变形象,让人们认识到你们是多么的出色,这样的话,几百年之后,大家可能就会这么说,有两只吸血鬼蛮不错的,应该把他们供起来,于是呢,你俩的形象可能就会变成塑像或者画像,被供奉在小庙里。”
宁小梦懒洋洋地说:“是不是像有的地方供奉黄大仙或者狐仙那样?”
燕妮:“当然不一样,以你俩的境界,怎么也得像供奉瘟神那样,比起黄大仙和狐狸精,你们强出太多了。”
宁小梦:“听起来蛮不错的。”
潘无道:“在历史的传统当中,是有一些东西以坏蛋和麻烦制造者的形象出现,却因为得到人们的敬畏和恐惧而被当神仙一样供奉起来,我们不是那样的。”
燕妮:“在我看来,你们和神仙差不多,长生不老,拥有一些奇妙的能力,在使用冷兵器的时代,你们能够一个打几十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