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郑虎一路走着,唐焰在闲谈之中,就大约明白,自己的发小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乎乎的、除了会用拳头揍人之外就只会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跟屁虫了。会的磨练以及个人的奋斗,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别的不说,光是他身上这一套范思哲休闲服,就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
两人走在路上,唐焰明显感觉到,有不少人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自己和郑虎。
没办法,虽然魔的经济在全国乃至是世界都非常有名,但谁叫这里是贫民区呢?
方圆数十里的居民,都是生活在温饱线上的贫困人士。
当初的唐焰,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
或许有人飞黄腾达之后,就会彻底跟以前的圈子划清关系,表示自己已经飞上梧桐变凤凰了,但至少唐焰身边的人,不是这样。
比如郑虎,听他所言,在高中辍学之后,他就去遇到事情敢拼敢打,又不是那种憨不拉几的糙汉子,很快就聚集了一大帮朋友。
在那些朋友的信任和推举下,郑虎渐渐成了一个建筑工地的包工头,等赚了一些钱之后,还自己花钱深造,学习一些经济、心理学的知识,现在甚至已经拿到了一个二流的经济学大学毕业证书,似乎有朝着研究生发展的趋势。
郑虎拉着唐焰,说的头头是道,面上满是兴奋之色:“唐哥,不是我说,现代社会这么发达,个个都机灵的像鬼一样,咱们不多读点书,学点东西,出去之后恐怕被人卖了,还要帮人家数钱,我问过姥姥了,你是从清溪医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因为不想给家里负担,这才没读研究生。”
“唐哥的本事,没人比我郑虎更清楚,否则的话,以你的聪明才智,少说也能混个博士后二代读读啊!”
听到郑虎这话,唐焰哭笑不得。
当初的他,头脑的确还不错,否则也不能带着郑虎在贫民区混的风生水起,若非当初因为跟富二代争风吃醋,被人下了黑手,请司机将自己撞出了脑淤血,智力受到损伤,恐怕也不会有之后机缘巧合的一系列事情发生了。
想到这些,唐焰就不禁感慨起来。
明明是不到半年前的事情,却让他感觉像是过了一辈子一样漫长,其间经历了无数机缘巧合的事情,若非自己够拼够狠,再加上一点点机智和充足的准备,或许早就不知道葬身在哪个犄角旮旯了。
动极思静,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唐焰就产生了,在故乡魔都好好安定下来,休养生息,闭关个几年再出门。
可这个念头转眼之间,就被他抛出脑海。
别的不说,光是姥姥的身体,就支撑不了多久,目测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
实际上,不仅仅是乾翁试图帮澹台萝改善身体,唐焰也曾经在接触中试图用真元帮姥姥温养身体,但结果仍然相同,一点作用都起不到。
若非乾翁上了年纪,还非常懂得养生,每天都让墨珏做一些调理身体的药膳,恐怕澹台萝的身体情况会更差。
一念及此,唐焰就感觉,心里有些闷得慌。
毕竟,姥姥是他记事儿之后唯一的亲人,他不可能坐视姥姥就这样离开人世。
可探查之后,唐焰发现,姥姥并没有修炼的资质。
“只能想办法,找到延年益寿的药材,炼制出延长寿命的丹药了!”
考虑到这些,唐焰的眼里闪过一抹凌厉的光彩,下定了决心。
“到了到了!唐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儿!你叫她小芳就好!”
郑虎拉着唐焰走到一个别墅群里——这是他现在的住处。
实际上,以郑虎跟唐焰的关系,两人小时候好的像是兄弟一样,却比亲兄弟还亲,他发达之后,两年前就买了房子,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澹台萝接过来好好享受人生,安度晚年,可惜却被老人家拒绝了。
这事儿,唐焰回家之后,也听姥姥说过。
富贵不忘本,唐焰对郑虎的评价更高了。
上了高楼,刚进门,就见到一个容貌普通的女人。
听到介绍,唐焰也不觉得生疏,温和地笑着跟小芳握手:“这位是弟媳?看起来很贤惠的样子,小虎娶了你,是他的福气。”
人人都喜欢听好听的话,更何况女人?
此言既出,小芳面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表现的相当热情,端茶递水,还帮忙切了水果递了上来。
唐焰感觉郑虎和他媳妇儿并没有将自己和电视上经常出现的新闻人物联系起来,心里十分欢喜。
看郑虎的模样,应该是以为唐焰毕业之后,随便找了份工作,想要帮衬他一把的样子。
“唐哥,你的本事我知道!当个普通医生,太屈才了!这样吧,你过来帮我,咱们兄弟两个,一起共创辉煌,怎么样?”郑虎虽然是这么说着,但其实只是想帮助唐焰,又怕他面子上过意不去。
毕竟,郑虎已经度过了原始资本积累的,最艰难困苦的时期,让唐焰过来,不过是坐享其成罢了。
唐焰似笑非笑地摇了摇头,主动开口岔开了话题:“小虎,你哥呢?你们现在分家了,不住在一起了?”
郑虎听到这话,表情微微有些僵硬,他记得很清楚,小时候,自己哥哥郑龙跟唐焰的关系,可算不上融洽,两人经常掰腕子闹事儿,不过大多情况下,都是唐焰占上风就是了。
“没有,我跟我哥的关系,还算是融洽的,他和大嫂就住在对面。”
郑虎试探性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