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评选出笑里藏刀第一名,必定非丁西城莫属。
明亦涵讨厌一个人,是连眼角余光都不屑带到他身上的,而丁西城则是恰好相反,心里越是恨之入骨,脸上越是笑的如沐春风,这会儿他对着明亦涵笑的礼貌又客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的关系很亲密,当真是一对好兄弟。
“滚。”明亦涵没有心情和丁西城上演兄弟情深,淡淡的从嘴里吐出这个字眼,一眼也没看向丁西城。
死到临头还在嘴硬。
若在平时,明亦涵这样恶劣的态度,势必会让丁西城怒火中烧,可是此刻,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内,明亦涵已经翻不出他的手掌心,态度再怎么嚣张,也不过是虚张声势。
所以丁西城没有生气,反而笑的更加阳光灿烂,倒是他身后的警官忍不住了,站了出来,一脸严肃的对明亦涵道:“经举报明先生你私下交易大量军火,意图不轨。”
丁西城笑着站在一边,袖手等着好戏,同时不忘对明亦涵落井下石;“别来无恙。真没想到我们再一次见面,会是在这样的场合。亦涵,你说你做什么不好,明家家资何止亿万,何必铤而走险呢?伯父伯母知道你这样,不知道会多难过。”
明亦涵好笑的看着丁西城,所谓贼喊捉贼,倒打一耙,说的就是这种人吧?
外表谦谦君子,一身斯文忧郁气质,不知道多少名媛少女被迷得要死要活,内心不过是一个心狠手辣,皮厚心黑的恶人罢了。
竟然还想把开心从他身边夺走。
想到这一节,明亦涵的眸光多了几分暗色:“你想这一天很久了吧。”随即,他垂下眼帘,可以做出一副失落挫败的样子:“既然落在了你手里,罢了,哎。”
这样的明亦涵,是丁西城从来不曾见过的,在他的印象里,只要明亦涵出现,到哪里都是光芒万丈,众星捧月,明亦涵永远是眼高于顶,不会正眼看任何人,虎落平阳,真是世界上最奇妙的景象。
丁西城饶有兴趣的欣赏着,含笑摇头:“相识一场,还是我来吧,免得他们弄疼了你。”
说着慢条斯理的从大衣里拿出一副闪亮的手铐,走过去,动作迅速,唇齿含笑的扣住了明亦涵的一只手的手腕:“做什么不好,非要踩进违法的烂泥坑……”
那语气实在是又惋惜又可惜,任谁听了都会觉得,他们其实是很好的朋友。
明亦涵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了一句话,会咬人的狗不叫。
就是丁西城这样的人,才会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从背后捅你一刀,而平时他总是风度翩翩的站在一旁,似乎对这些凡尘俗世一点都不关心的样子。
丁西城静静抬手,又要扣上明亦涵另一只手。
他的心开始止不住的狂跳,他等这一刻多久?为了这一刻付出了多少?天知道。
从他记事开始,明亦涵就像是笼罩在他头顶上的一团乌云,遮蔽了他所有的阳光和好心情。
就算他再怎么出众和优秀,明亦涵永远比他更好。
家里人也是喜欢明亦涵多过于他,就连他自己的父亲母亲,见了明亦涵也是赞不绝口,把明亦涵当做自己的儿子一般。
他有的,明亦涵全都有。只要明亦涵在,别人就似乎永远看不见他。
他需要认同,需要爱,阴差阳错的童年经历,让他比常人更加需要关爱和认同,更加渴望融入丁家,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似乎都差了那么一点。
父母是爱他的,他知道,可是始终不能跟他心意相通,他的世界他们都不懂。
他不知道自己的不安全感是从哪里来的,似乎从小被抱走,那种曲折的经历,在他以后的人生中都留下了阴影,以至于回到他的父母身边,回到他的家,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一件很高兴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身边有一个如明亦涵般,天生的明星一样被众人追捧的哥哥,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无数个夜里,他睡不着的时候都在暗暗地想着,如果明亦涵没有那么出众,如果明亦涵不是如此的耀眼,一切,是不是会不一样?
他就是丁家唯一的男孩子,三代单传,受尽追捧宠爱。
那么他的心,是不是也可以在日复一日的顺风顺水中,渐渐变得温暖起来?
丁西城陷入自己的回忆里,以至于手指都在微微的颤抖,他有些激动的想要把另一只手铐拷在明亦涵的手腕上——只要这次成功的坐实了明亦涵倒卖军火的罪名,那么童年时候的愿望,就会实现了。
很多商人其实都在做这种勾当,丁西城最近更是涉足颇深,可是这种灰色地带,不说出来就罢了,一旦摆在台面上,可是要连累整个家族倒霉的。
明家越是声势浩大,越是在帝都横行无忌,一旦出了这种事,明亦涵就越难逃脱,明家的根基甚至都会被动摇。
就算明家上下打点,明亦涵也少不得要象征性的在监狱里呆上一段时间,到时候自己再暗中拆台,关他个三五年不出来,三五年的时间,足够他赢回甄开心的心了吧?
就算不能,他也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手腕和自信,让他们之间的误会越来越深,渐行渐远。
到时候,才是他丁西城的天下,大展身手的好机会……
越是渴望,就越会紧张,丁西城屏住呼吸,伸出手去,刚要把手铐牢牢的拷在明亦涵的手腕上——
“等等,”明亦涵的眉目幽寒,脸色镇定的发出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