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倒霉蛋修仙记>第一百二十八章 诗仙林慕焱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叶大哥,干了!”

叶行天喝下去的酒差点喷出来,辛子龙居然张嘴就来了两句叶行天前世华夏古代的诗句,这太让他感到震惊了。这里可是北微大陆,和地球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怎么会流行地球华夏古代的诗句?

叶行天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有什么关联不成?如果说一句两句是巧合,可是叶行天来到九华城后已经听到三首华夏古诗了,慕容紫烟吟过一首,辛子龙今晚连吟了两首,这就不是巧合所能解释的了。

尽管叶行天内非常震惊,异常激动,但他表面上却尽量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随意问道:“子龙,你刚才念的那两句诗听起来挺不错的,是你写的吗?”

“我写的?叶大哥,你不会连这两句诗都不知道吧?这可是诗仙林慕焱的经典诗句,九华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的,就是整个皖国,诗仙林慕焱的名气也是很大的啊!哦,对了,叶大哥刚来九华城没几天,不知道也很正常。”辛子龙的脸上先是露出一副感到不可思议的表情,接着又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他说的还算客气,就差没直接说出叶行天是来自于县城下面的小镇,所以孤陋寡闻的意思了。

“诗仙林慕焱?很有名吗?”叶行天一点都没有作为乡巴佬的觉悟。

“何止是有名,是太有名了。”辛子龙道,“子龙在九华城也算是有点能量了,但和诗仙林慕焱比起来,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诗仙林慕焱,拥有绝世才华,所写的每一首诗都是脍炙人口,乃经典中的经典,在九华城甚至整个皖国各个阶层都广为流传,而且其本人乃翩翩美少年,fēng_liú才子,深受广大少男少女及深闺怨妇们的追捧,在九华城很多人的心中,诗仙林慕焱就是超级偶像,是最受崇拜的人,没有之一。”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百花。这首诗就是这座酒楼的掌柜花重金请林慕焱专门为百花酒写的,正是因为这首诗,百花酒才成为九华城乃至皖国的名酒之一。还记得上次我们四人在聚仙阁喝酒时紫烟姐吟的诗吗?壶中若是有天地,又向壶中伤别离!这也是林慕焱的诗。我们当时喝的伤别离酒原先不叫这个名字,林慕焱的这首诗问世后,这酒才被酒楼改成了伤别离,也算是借了势了。”

一说起诗仙林慕焱,辛子龙就情绪高涨,滔滔不绝,根本就不给叶行天插话的机会,很显然,辛子龙也是林慕焱的崇拜者之一。

“要说林慕焱的写诗才华,那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的诗每一首都是传世之作,几乎各行各业,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在他的诗中找到共鸣。比如那句‘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就在军队的将士们中广为传唱;又如‘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让多少怀春少女如痴如醉;‘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又让多少文人拍案叫绝……”

“有一位卖蜡烛的商人找到林慕焱求诗,结果就有了‘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这样的佳句;林慕焱父亲有一位朋友商场失意,他就赠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像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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