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关于李繁花母女之间的战争,也是火花四射的异常激烈的战争。但是,这关李繁花毛线事情啊。

按道理说,毕竟是她们母女俩撕x,跟李繁星一个外人应该没什么关系。

这可能么?她们是那种会跟你讲道理的人么?能用常人的理智来衡量他们的么?人家那逻辑思维。绝逼不是你等凡人所能想象的出来的。

你冷酷、你无情、你无理取闹,只要你们不顺着我、捧着我你们,你们就是坏人,只要你们碍着我眼了还是坏人。

反正天大地大,我更大。

李繁花和张敏娜的战斗力其实也只是个战五渣的水平,可是抵不住人家拥有小强一般坚韧的生命,以及生命不息,恶心不止的信念。

被这样两只苍蝇粘上,惟一简单快捷的解决方法就是杀了他们……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是赚了。一命还一命,倒是应了报应轮回。但是李繁星真是屎了才会这么做。

她才不想因为这两个苍蝇而后半生都被杀人的罪恶感魇着。又或者是因为杀人的罪名进了牢房。

她还没跟志龙好好的过够自己的小日子呢,又怎么可能抛弃一切去蹲班房。

所以李繁星哪怕从一开始就恶心这对母女,可是,她还是宁愿装作他们就是两只蹦蹦哒哒的蚂蚱,虽然心烦,但是不看就好。反正秋后的蚂蚱本身就活不长久。

这是法治社会!这是法治社会!

李繁星无时无刻不在心里默念。这样才能抑制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不扛起40米的大刀砍了过去。

可是在那对母女心中,李繁星却是他们共同的敌人。

所以在张敏娜刚刚回到国内的时候,朴氏财团和李氏财团就同时在自家的官网上发出了声明。

一模一样的内容,就是语气稍有不同。立场就很值得玩味了。

朴氏是痛心疾首,好像自家锅里出了一颗老鼠屎,在挑出去丢掉之后,依旧膈应不已。恨不得她根本就不存在,关系离的越远越好。甚至有种眼不见为净的即视感。

可把张敏娜给气坏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了,只要那个老姑婆不拿自己下手,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毕竟那个老刁妇的手段她是从小看到大的,手底下的人命多的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清楚了吧。

李氏财团的态度就比较微妙了。毕竟前任会长可是现任会长的亲叔叔,血浓于水,而且还充当了十多年的养父。好歹在外人眼里,他还是含辛茹苦的把李繁星养大,培育成人。

不能,这是真的不能抹黑那几个人。以李繁花的立场来说。只能把他们高高的捧起来。一想到这,李繁星就觉得要恶心死了。

几十年的儒家教育之下,他们深深的镌刻在骨子里的孝道,让k国的民众容不下不孝的人,哪怕那段关系里的内情复杂的可以填满一整个莫桑比克海峡。剧情比八点档的电视剧还要狗血。

子不言父之过,反正做子女的就得无条件的原谅父亲母亲的过错,哪怕他们逼迫你杀人放火卖肉的,这些都是应该的,没看古代还有割儿子的肉来孝敬老母的么。

谁叫你是他们生的呢。遇上这样的不良父母,你就认命吧。

生恩大於天,血浓於水,养恩却又大于生恩,即使他杀了你爹,夺了你家的家产、欺辱你的母亲、甚至还害的你成为植物人后还差点醒不过来……你也依然没有权力说他们的坏话。

狗屁!李繁星快呕死了。

李繁花的道歉视频里,虽然话里话外的一丝都在暗示李母强迫她去陪老男人睡觉。可是李繁花在最后还是嘶声力竭,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祈求着母亲快回来吧。

那种对母爱的奢求与委曲求全,为她树立了一个为了讨好母亲而不得不做错事的小孩子形象。

妈妈再爱我一次!

多么狗血,多么激情,多么的叫人心生同情。

于是之前种种的一切,就都成了母亲的过错了,她就是一无辜不懂事的,且孤单祈求亲情的小孩子罢了。

这个惨卖的哟,比当初李繁星出道时可好的太多了。比繁星利用‘昏睡三年被逐出家门的小孤女’的噱头还要叫民众同情感慨。

因为李繁星做不到在镜头前哭哭啼啼的换取大家的同情的凄惨模样。至少李繁花哭得一脸的鼻涕眼泪的,那副委曲求全的小模样看起来要更惨一些。

amily:“前任会长李进首杀害父亲与兄长,继而窃取李氏的会长之位,业已移交监察厅法办。李进首先生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氏财团也在破产之后,由李繁星会长一力购买,所有债务也会由新任会长李繁星独自承担。为了保住家族事业,也为了能圆亲父的愿望,现任会长只得肩负起振兴李氏财团的责任以及二十万职员的生活问题。

前任会长李进首与张敏娜以及李繁花乃是会长的的亲人,却行着不法龌龊之事,但是念其养育李繁星一场的份上。李会长愿意负责这一对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母女的所有生活费用,直到李繁花成年为止。

因此对于网络上造谣李会长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夺取李氏财团一事,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这下子,一众网友们才想起了当初李会长不明不白的进了监狱,然后李繁星即时就登报和李家三个人断绝关系。动作快的就好像生怕李家破产会影响到她一般,

甚至是朴家人对这件事的放任自留的态度究竟是为何了。

原来,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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