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知道,明瑟是乐户出身,擅长多种乐器,非常有音乐才华。但被水霄这样逼着谱写曲子,想必也是苦不堪言吧?
“替我谢谢明瑟吧!真是辛苦他了!”
“等你嫁过来,你自己谢他吧!可惜我自己不会写曲子,不然我就亲自写一支曲子,只奏给你听!”
这个主意,让元春忍不住有些心动,便笑着说:“不会可以学啊!谁是天生就会的?不如你就为我写一支曲子,不管花多少时间,不管好不好听,只要是你为我写的,只要你奏给我听,我都会喜欢的!”
“你说真的?”水霄的话气里,有一点不确定。
“真的!”元春的声音又轻又软,“对了,我想到刚才那支曲子叫什么了,就叫《香浓》吧!”
她突然想起了前世很喜欢的一首歌《女人花》里的几句歌词: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她经历过此情此景,才知月季香浓。
当元春终于放开水霄时,水霄扶她到木桌边的交椅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只羊脂玉镯,套在她的手腕上。
他执起她的手,看着她腕间那只晶莹剔透的玉镯,笑道:“这只玉镯,就算是我们之间的定情之物,可好?”
元春看着那只品相不凡的镯子,觉得心理压力有点大:“我怕把它碰坏了!”
这玉镯子结不结实啊?你说你要是送我一只金镯子该多好?我就不用担心自己不小心把定情信物碰坏了、摔碎了!啊啊啊……我就是这么俗的一个人!
水霄有些好笑地问:“那我再送你一只碰不坏的金镯子?”
元春觉得水霄同学真是太善解人意了,连连点头:“好啊好啊!”
水霄哭笑不得:“这只玉镯子不知能换多少金镯子了!”
“可我不在乎定情信物值不值钱啊!我只是希望它结实一点,别一碰就坏了!这么重要的东西,藏在柜子里我怕被人偷了;戴在手上我又怕不小心碰坏了——碰坏了多不吉利啊!”元春心直口快地说。
然后她意识到:完了,完了!我好像又把原本很浪漫的事搞得俗气不堪了!
她忍不住在心里鄙视自己:我特么的也太会煞风景了吧?!我就是猴子派来搞笑的,是吧是吧是吧?!要到什么时候,我体内的女汉子之魂才能够不随时随地燃烧啊?!
她有点儿傻地看着水霄。
水霄听了她的话,脸上的表情却郑重起来:瀛洲这么怕定情之物碰坏了,怕不吉利,是因为心里很在乎吧?!
他心里很感动,轻声说:“那我改日再送你一只结实的金镯子。这只玉镯,就当是……我提前给你的生辰贺礼吧!”
元春松了一口气,乖乖地坐下装乖巧。
水霄拍了拍手,明瑟领着一队人鱼贯而入,将长桌上的鲜花移动了一侧,将几样精致的小菜、一个锅子放在了桌上。随后丫头们都退下,只有明瑟留在花房中侍候。
元春等不及嫁过来,直接向明瑟道谢:“多谢明公公日夜辛劳,谱了那首曲子,真的很好听。”
明瑟微笑道:“尚医大人喜欢就好!奴才这身皮,总算是保住了。”
“皮?”元春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水霄。
水霄忍不住掩面。
明瑟道:“是啊!王爷之前说,若是尚医大人不喜欢这曲子,他就揭了我的皮!”
哈哈!元春觉得这位明瑟明公公的话,很有点冷幽默的讽刺调调。
一起吃饭的时候,水霄就与元春商量:何时去宫里请婚?他说:“如今端穆亲王的孝期已经过了,我怕夜长梦多,早一日把这件大事定下来,我也早一日安心!”
元春自然没有意见。
从昭惠王府回来,元春就去找了代善:“昭惠亲王向我求亲,我已答应了。三天后我要入宫给皇上皇后和诸位娘娘请平安脉,昭惠亲王便入宫请婚。”
代善听完后,微微一笑,长吁了一口气:“你们总算是有消息了!对于你的婚事,你祖母和你母亲早就在暗暗发急了,只是不好在你面前露出来。现在,就看皇上怎么说了。”
元春心想:皇上大约是乐见其成的吧?
三日后,元春入宫。
刚到皇后宫中,便见隆正皇帝朗笑着进来,身后跟着水霄。
行礼后坐定,隆正皇帝便开门见山地问元春:“今日十七入宫请婚,想求娶瀛洲。不知瀛洲意下如何?”
沈皇后闻言,不由得美眸一转,笑吟吟地望着元春。
元春稍稍有一点尴尬,轻咳一声,镇定地说:“可以啊!十七皇子人品俊秀,又曾与臣患难与共,嫁给他挺好的!”
这种关键时候,她绝对不想学电视里那些大家闺秀一样,用“但凭皇上皇后作主”这种模棱两可的话装羞涩——太肉麻了!她学不来。这也太不符合她一贯谨慎的作风了!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啊!扭扭捏捏地被人误会了怎么办?
隆正皇帝心里挺得意:这个“遇仙之人”,终于要嫁给他儿子了!她遇仙的收获,就可以作为“嫁妆”带进皇家了,真是再好不过了!这几年,他越来越觉得:贾瀛洲所掌握的“天机”,绝对不止她说出来的那么一点点。
“哈哈!瀛洲可真是快人快语!”心情大好的隆正皇帝,也十分干脆地表明了态度,“朕回头就让中书令拟旨赐婚吧!”免得夜长梦多啊!他知道老三和水澜那小子大约还有点不甘心,要是他们弄出什么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