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相似,中药也是一样,中药的种类繁多,又各有不同。比如青皮与陈皮,二者皆为橘皮。但橘未黄而色青者,为青皮。其性酷烈,入肝胆经,治肝胆之病。陈皮则为橘皮之旧者,以陈为贵,苦而辛,其气温,入和中理胃药则留白,入下气消痰药则去白。陈皮浮而升,入脾肺气分,青皮沉而降,入肝胆气分,一体两用。”
“记住了么,今天就到这儿吧,明日再继续。”玉姝收拾完桌上的药材,随后对容笙说道。
只要不涉及医术,她便恢复了一副高贵冷艳的样子,斜斜地靠在椅背上,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语气颇为不满地对容笙说道:“你们这些自幼养在闺中的小姐,不知有几个能吃得了学习医术的苦,千万别是三天打鱼,两日晒网,白费了我这些日子的功夫。”
容笙听后好脾气地笑了笑,温声对玉姝说:“怎么会?我能不能吃得住这种苦,你看着便好了。”
玉姝听罢,撇了撇嘴不再说话。
“今日小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福字瓜烧里脊,去尝尝?”容笙问她。
玉姝听到后倏地眼睛亮了,还偏偏装作十分冷淡的样子,说道:“既然你邀我,便给你个面子好了,走罢。”
容笙瞧着好笑,暗暗摇了摇头。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便把玉姝的性子摸了个十之八九,什么高雅自华,与人疏离都是假象。说玉姝高雅自华,平日穿的衣裳不是月牙白便是翡色这等素色,那是因为她有洁癖,还实在是有点严重。说她与人疏离,那其实因为她懒,懒得同人打交道。当容笙发现这些个事实的时候,也不免有些哭笑不得。
当玉姝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同容笙说起她去过的地方,医治过的病人,见过的风土人情。
那些话,让容笙心中泛起了涟漪,不由得心生向往。
南浔镇,沈家,正人来人往,热闹得不像样。顾平亲自在门口招呼来贺喜的客人。今日是他小儿子的满月礼。
书房中,沈词手握着一本书,看得十分认真,屋外的喧闹仿佛对他没有任何影响,突然喉头一痒,便拿起手帕捂着口咳了起来,咳罢放下书,唇角浮起一丝冷笑。
他想到去年的时候,顾平有了续娶的念头,族中不但无人反对,还争相想把自家的女儿嫁过来,不就是因为他在这些年把沈家这份生意做大,还认识了几位地方上的大人?结果呢,他一转眼就把自己的亲表妹娶进了门,看着那些族人惊愕的嘴脸,沈词真是想开口嘲讽一番。
继母倒是个胆小的人,也不曾对他这个原配留下的长子做什么,顾平还是那副人前对他关怀备至
的模样,他看着都觉得累。
自己身上的病,不管多少大夫来诊,都是清一色地说这是胎里带来的体弱,没法根治,只能温养。大夫说话开药方的时候,沈词清楚地看到顾平眼中闪过的一丝满意,那时候他便懂了,他这病,除非有朝一日他能靠自己的能力摆脱顾平,否则永远都不会好了。
这几年过去,他的相貌越发出众,读书也十分用功,在去年的童生试中考中了案首,在人前,他是温润如玉,年少有才的翩翩公子,人后,他时常面无表情地站在自己房中的窗前,看着顾平的屋子所在的方向。
可能是毕竟他还是顾平的儿子,骨子里留着一样的血,一样的表里不一。
顾平很是喜欢继母生下的小儿子,给他取名叫做顾明川,他以为他本来会讨厌那个孩子,直到今天他的满月宴,才去看了一眼。他本来想看过就走的,却没成想,他那弟弟好像很喜欢他似的,同他对视的时候咯咯的笑了起来,他看得有趣,刚想伸出手碰碰他的小脸,他继母却一下子惊慌起来,沈词心里一哂,顿时没了兴致,转身便回了书房。
绮陌香飘柳如线,时光瞬息如流电。
已是三年过去,玉姝在虞府留了段时间便继续去游走为人看诊了,容筝也自是知道,将她一直留在府内是不现实的,不过幸好在玉姝临走前已经同姐姐相处得极好,同姐姐约好,每年都会回盛
京一趟来看看她们。
此时的虞府,容筝正拿了针线在缝制一件衣服,身旁是大嫂抱着小侄子在同姐姐交谈得欢。季兰抽空看过去,便知道小姑子是在给婆婆缝制春衫。容筝的针线素来在姐妹中是最出色的,还得过锦绣坊的黄娘子的指点,做出来的衣服总比旁人的好看一些,胜在一个新奇。
其实若是让容筝听到大嫂的这段心里话,怕是要脸红了,她不过是占了重生的便宜,知晓在之后京中会流行起来的衣服样式罢了。她还计划着在母亲给她的嫁妆铺子里分一个出来开一家成衣店,希望能多赚些银子,为自己和顾行舟积蓄些力量。
她同顾行舟在不久前刚刚定了亲,比之前世早了整整两年,不过她很是乐见其成。鉴于提早了两年的原因,都是顾行舟那厮整日整日在顾伯伯顾伯母那儿的水磨工夫,容筝便很容易得看出了他也是重生的。刚知道的时候,惊得她摔了一个茶盏,完全不敢相信。要不是后来顾行舟做的某些事实在是太不合常理,比如开始偷偷地调查英国公府里的人事,比如提前入了羽林卫,比如私下经营了些生意积蓄财产,若不是这样,她还真不敢确认自己的发现。
既然知道了顾行舟也是重生的,有些事便更容易做了,她无须明着提醒他两年后的那场阴谋,他便会自己去查,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