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卡尔萨斯到阿弗隆,沿途是安全的?
也许吧,那些叛乱者也不知出于怎样的心思,没有将爪子伸到这条商道。于是,大大小小的盗匪就像吸血的蚂蟥,将贪婪的口器吸附到了这条诺戈领内罕见的健康血管上。
对于北地诺戈这种治安崩坏的状况,卡尔萨斯那位热心的贵族绅士亨利·沃尔夫曾对三位年轻的贵族骑士不止一次作过说明。不过,三位骑士却拥有着自身的荣誉和骄傲——来自家族的血脉传承,这个年纪所拥有的就职职业等级,制作水准非凡的骑士剑和铠甲,血统优良的驯化战马,还有二十多位身强体壮、全服武装的仆从。
这是他们信心和资本。
卡尔萨斯的戒严令刚一解除,这个实质上的小型骑士团便出发了——前往北地历练之行的最后一站阿弗隆。
至于沿途的盗匪?
那些漠视法典、甘于沉沦的暴民只不过是他们此行的练手对象而已。
一夜露营结束,日出时分,诺戈荒野之地的树林,鸟儿愉快的鸣唱被嘎然打断,随之而来的是惊叫四散而飞。葱葱郁郁的树影中若隐若现的出现大蓬的灰尘,高高飘扬的旗帜——
旗帜并非那种通常用于传令的三角旗,而是四四方方的,属于黄金比例的方旗。纯白的底色,上头绣着交错的紫色鸢尾花和银色长剑,和王国那面威名赫赫的旗帜不同,这张旗帜上的图案少了那些华丽的金边。
如果身为贵族的话,很有可能同样知晓这面旗帜的来历——旁け赋稍北砻魃矸莸淖ㄊ簟
从昨天穿过卡尔萨斯的城门开始,骑士小姐艾丽莎就像一只兴奋的狸猫,或是与同伴和随从们热切地交谈着,或是驱使着身下纯白毛色的战马,不断在队伍前后跑来跑去,冲锋,回旋。
直到急促的马蹄声和巨大的声势将路边一只觅食的野兔吓晕,骑士小姐终于从高大的战马上翻身跳了下来,去察看这只可爱而又可怜的动物。
这只兔子并没有骑士小姐想象中的那么可爱,听到人类靠近的脚步声后,原本处于装死的状态立刻有了动静,毛茸茸的灰色长耳抖了抖,很快,雪白的肚皮翻了过来,一蹦一跳,直接没入了茂密的草丛。
“太狡猾了!”
骑士小姐艾丽莎咬紧了牙齿,对此表示很生气,这只兔子的动作是如此之快,让下了马的她完全措手不及,只能眼睁睁的跟着兔子的屁股后头吃灰。
其实她根本就没有一点儿伤害这只可爱动物的念头。
“艾丽莎,发生什么情况了?”
身后的队伍中,拉尔斯和科迪看到骑士小姐突然在前头下了马,不由驱马赶过来关切问道。
“一只兔子。”
“兔子?艾丽莎你想吃烤兔子了吗?稍等等,我就去给你抓。”
“诺戈的野兔与那些笼子里养的不同。”
“嗯?烤着不好吃吗?”
“不是,野兔很难抓的。”
“我们带了猎弓。”
艾丽莎小姐是只标准的吃货,这是两位年轻的骑士先生年少时期就已知道的事情。现在,这位小姐刚一提起兔子,两位殷勤的男士就开始琢磨获取食材。三言两语下,“猎兔计划”新鲜出炉。
只是,两位骑士先生谁都没有注意到,艾丽莎小姐红润的脸蛋一点点变得煞白,鼓着腮帮,“兔子那么可爱——你们居然打算抓来吃?”
“我的小杰米那么可爱,还不是被你抓来吃了?”
拉尔斯小声嘟喃道。他的小杰米是只一岁的克莱门特巡游犬,有着圆圆的脑袋和柔顺光洁闪着淡淡光泽的灰色皮毛,是只很乖巧很通人意的小家伙。只是,艾丽莎从某次贵族小姐的聚会上回来,听闻那些小姐谈论狗肉的美味后,这只小家伙的命运就走向悲剧了。
“它对我龇牙!”
艾丽莎从记忆中找到理由辩解道。
“因为……”
本来拉尔斯想说是骑士小姐先意图对小杰米有所不轨,但是词汇卡在嘴里,在舌头上转了两圈后,又吞了回去。
为了艾丽莎,连自己最心爱的狗狗都可以出卖,拉尔斯又是有什么委屈不能忍受的呢——关键,只要艾丽莎小姐开心就好。
“猎兔计划”的执行明显遇到困难,两位年轻的骑士先生于是也不再做勉强,拉着缰绳驱使战马回到队伍,继续进行此行的旅程。
“小姐,前方发现炊烟。”
一名走在队伍前头探路的随从跑过来报告道,他是艾丽莎小姐家族的仆人,这次,因为还算不错的剑术,被艾丽莎小姐点名跟随出来历练。
“我看到啦,大鼻子。”
艾丽莎对着她的随从回答道。她的随从本名约翰,不过,因为有个硕大明显异于常人的肉鼻子,便被人叫作了这个绰号。而这个绰号,其始作俑者也是当年年幼的艾丽莎。
“那头或许有个村庄,我们可以稍作休整。”
科迪作出了建议。
虽然诺戈地处北地,但是因为夏天的炎热,从清晨到现在,一路走来,人和马匹身上都是粘粘的汗水,还沾染上不少灰尘,确实有必要找个合适的地方稍作休整,以回避渐渐浓烈炙热的阳光。
这个建议立即得到了两名同伴的附议。
……
就着鲜美的蘑菇鲜鱼汤,将冷涩的干粮狼吞虎咽后,格洛一行决定继续寻找下一处“练级场地”。一夜的时间,就让整个团队的实力获得了如此巨大的提升,格洛对此行的收获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