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壮哉大唐少年郎>第527章:强敌

秦风稳住心神,定睛望去,此人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长得是虎背熊腰,非常威武,在他的身旁斜插这一杆青色的长枪,枪头透露着深深的寒意,让人望而生畏。

此刻秦风发现,那人正死死的盯着他,眼中充满了暴戾之气,以及那浓浓的杀机。那股子杀气,让人不寒而栗,只有在战场上拼杀过来的人才能够拥有如此狂烈的气势。

“尊驾何人?又是何来意?”秦风询问。

“你是秦风?秦琼之子?”那个嘶哑着声音不答反问。

秦风道:“正是。”

“找的正是你。”那人拔出了长枪,直指秦风道:“拿出你的武器一决生死。”

“有仇?”秦风深知对方来意不善,也就拿出了破虏神枪,不过,他还是顺便问了一句。

那人道:“父债子还。”

秦风嘿嘿一笑道:“是不是没本事对付我父亲,所以才龟缩了起来,然后找我这小辈出气?”

那人眼眸一闪,月色下一丝仇恨的光芒一闪而没,道:“贼小子,你会为你的这话付出代价!哼,秦琼?算得了什么?你真以为他是战神了?你太瞧得起他了。”这每个字吐出来,都充满了狞恶狠毒之气,“若非当年我……哼,秦琼岂能活到现在?”他似乎不愿多提往昔之事,恨声道:“秦琼是忘恩负义的伪君子,他与贼子李世民害得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也让他尝尝这种丧子之痛,当你的首级出面在他面前时,或许他也能体会到我这些年来之痛,嘿嘿,秦风,别怪我,要怪只能怪你是秦琼的儿子,李世民小贼的女婿。”当年败于秦琼之手,让他极不服气,此事一直都是他的逆鳞,只要有人提起秦琼,勾起他的回忆,那个人就没有可能活过第二天的。

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

秦风并不急着开战,而是笑道:“会咬人的狗不叫,你这样子根本不配当我父亲的对手,也难怪你在半道埋伏,想我取我性命,你这样子也只配当那绿林剪径小贼啊……你们的过节我不想问,也不想知道,可我知道那是乱世,而乱世有祸不及家人之说,我知道你武艺出众,可你的心胸与胆识就输给我父亲了。就凭你现在的行径,你就不配当我父亲的对手,找我父亲报仇?门儿都没有。”

那个沉默了一会儿,冷声道:“是秦琼那王八蛋龟缩在长安,否则我早便将他的脑袋给拧下来了。别以为躲起来,老子就那他没招,终有一天,老子会杀进长安,将秦家上下剁成肉酱喂狗!而你只是一个开始。接着就是秦战、杨雨蝶,还有你的妻子。我要让秦琼痛不欲生。”

“你没有那一天了。”

左手单臂持枪,破布包裹住了枪头的寒芒,却隐藏不住长枪上传来的淡淡杀气。

“来吧,让我试试你到底是有何本事,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褪去了往日的谦逊,秦风回归到了最本质的战斗状态。

霸道!狂野!睥睨天下!

这才是真正的秦风,这才是大唐男儿所该有的气势,他的拳要打破一切,他的拳要无可阻挡。

“我不知道我父亲为何没有杀了你,可我与父亲的行事不同,我行事向来只凭喜好,是决不会给自己的未来,给自己子孙遗留后患。既然你找到我,想必也做好了准备。废话少说,用实力来证明吧。”

“说得好!”那人不但不怒,反而赞了一句道:“快人快语,正合我的脾性,你比秦琼让人舒服,若你不是秦琼的儿子,咱们或许可以交个朋友。”

秦风淡淡一笑,舞了个枪花道:“不需要,也不可能成为朋友,因为我们是两路人。”

那人也提起了他的大枪,做好了进攻的架势。

仅此一个起手势,秦风就感觉到此人武艺高得离谱,与秦琼有得一拼。

他的枪看上去很普通,但却充满了奥妙与不可思议。依照常理来说,速度越快劲力越足。而他这一枪将速度控制在自己手上,就像放慢了动作一样,慢慢刺出,可偏偏枪上又有万钧的力道。诡异不定,无所捉摸。

似慢实快,举重若轻,很有“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韵味。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重剑无锋是剑走偏锋的对立面。也是剑走偏锋的下一个阶段。剑走偏锋说的是在与对手实力有差距的时候,更多注重的是技巧。而重剑指的是相对的绝对实力,在与对手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无需任何技巧。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其实这是一种我国古代由来已久的哲学思想,有老子等的道家精神的遗风。就好像“大智若愚”,“大象无形”,“大音希声”之类的。

“重剑无锋”指的是笨重的、没有锋刃、很重的剑,即使它没有开刃,并不锋利,但是使用它的人有极大的力量,也是可以有极大的杀伤力。

“大巧不工”指的是没有经过精心打造,让其自然。比喻:大智慧实际上并不是我们平时所理解的灵巧的设计,计算。其实其所指的道理就是顺其自然。

大巧不工的意思是,极致的技巧是不需要那么工整精确的,有点类似于大智若愚,大巧若拙,一力降十会的意思,与重剑无锋合起来的意思就是表面上看来越愚笨越平凡的东西可能蕴涵着精巧的极致,只要运用得当必能以重克轻、克敌制胜,与重剑无锋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仅这一枪,秦风就知此人非虚,他绝对有与秦琼一决生死的资格。而且,他发现此人的枪法与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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