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作鸿雁,自幼生得美丽无双,为一国君王之女,受天子宠溺,亿万人景仰,养尊处优,无忧无虑,却并无娇纵恶习,始终性情温和,平易近人。
她拥有一切,本该心满意足,但却常常在梦中醒来,泪湿罗巾,忆起梦中那模模糊糊的影子,不知自己为何如此伤心。
年及十六,她亭亭玉立,美名远播,一蛮国之主见她画像,竟生出霸占之意,倾举国之兵,大举来犯,一时朝野震动,人人自危。
国君知兵力不及蛮国,故临危下命,征全国青壮,操戈入伍,整编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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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无名,自幼黝黑瘦小,在粪堆污泥中长大,不知父母何在,习搏击斗殴之术,行鸡鸣狗盗之事。百姓见之捏鼻绕行,官兵遇之随意打骂。这也令他性子变得孤僻桀骜,生人勿近。
他食不果腹,朝不保夕,对这世界自是满腹怨言,唯有在梦中之时,总能见着一双明亮眸子,如阳光融化春雪,使得他心中存有一片温暖之地。
年及束发,蛮王来袭。他听市井议论,知蛮王竟意在公主,不由生出荒谬之感。但他明白世上本有许多饱食无聊之人,为了一己之私欲,可以做出常人难以理喻之事,故也不以为意。
军中伙食俸禄不差,为了吃上饱饭,他应征入伍,成了一马前步卒。他虽卑微低贱,但仍爱惜自己性命,打定主意,能混就混,绝不拼命。
发兵出征之日,公主前来为全军祈福,他躲在军中,第一次见着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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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启禀父皇,这些将士即将踏上征途,他们乃是为她而战。故她必须前来,亲自向将士表达谢意。
私底下,她隐隐有一丝冲动,想要在人群中寻觅那梦中影子,她知此举荒唐可笑,但仍忍不住抱有希冀。
此刻她盘着发髻,身着白纱素衣,赤着双足,身旁跟着八名女嬛,沿着行伍,向一排排将士逐一祝酒送别,情状高贵圣洁,如同女神下凡一般。
她似目不斜视,实则在不断寻睃,但军队士兵不下十万,她又不知所寻之人长何模样,何况即使面对面相见,又如何能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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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处千军万马之中,低头垂目,默不作声。
他听说公主前来祝酒劳军,自也想一睹这位害得大伙儿为之打仗女孩儿的面目。但他尚未长高,又不愿踮脚起跳,自是难以目及。
他要保存体力,这是生存下去的秘诀,一切不必要的消耗,在关键时刻均会致命。
他手中拿着的酒杯,那是上司发下来的祝捷酒,一会儿公主前来敬酒,他需和大伙儿一起喝下。
杯中酒早已喝光,他可等不了那么久,今朝有酒今朝醉,这是他的信条。
渐渐的,沙沙的脚步声临近,落地极轻,似猫的肉垫在地上走过。
他知道,公主来了。
他抬头看了看,面前皆是男人后背,什么也瞧不见。
瞧不见便瞧不见吧。
这么想着,他再度低下了头。
他看见了那一双脚。
那是他今生见过最美的一双脚。纤细窈窕,不堪盈盈一握。洁白光滑,如同玉石一般。在地上行走,却似在水面上漂浮。纵使沾上泥沙,亦掩盖不了其光辉。
蓦然间,他不由自主,用尽全身力气,向前一挤。这一挤,令他来到了队伍前沿。
他看见了她,她也看见了他。
他望着眼前这一双眼睛,只觉得口干舌燥,轻飘飘的,不知身处何处。
她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手捧着酒杯,心脏狂跳,好半天才想起祝酒辞,支支吾吾地说了出来。
他茫然地端起手中酒杯,张口欲饮,却发现杯中空空如也,顿时大为尴尬,张着嘴巴,手凝在半空。
身旁的将士哄笑起来,“小子定是个雏儿。”“见了公主,跟丢了魂似的。”“快滚回去吧,别丢了咱们的脸。”将军更是连推带骂,将他赶了回去。
她脑中一片空白,机械地端着手中酒杯,向各个军团祝酒完毕,回过头来,却发现刚才那男孩已经淹没在人海之中。
军队开始前进,他夹在人流之中,浑浑噩噩,身不由己,向着那未知的战场走去,离那双魂萦梦绕的眼睛越来越远。
两人均是少年懵懂的年纪,并不知道刚才的相遇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这一次错过,何时才能再会。
他来到了战场,她回到了宫殿,一夜一夜,重复着彼此的梦。只是这时,梦中的情形变得清晰,那身影,那眼睛,都有了主人。
这对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此时终于明白,那天擦肩而过的,竟是上天赐予的爱人。
但此刻为时已晚,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是千里之遥的距离,是危机四伏的战场,是身份尊卑的悬殊,是诡谲莫测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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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极是漫长。年复一年,岁月见长,他成了战场上最为勇猛的战士,每次上阵,均奋不顾身,浴血杀敌。他的智慧,他的灵活,他的坚毅,他的勇气,令他如有神助,数次在九死一生的局面下活了下来。
他天赋异禀,加之在修罗场中砺练,武艺突飞猛进。他的剑招无甚名堂,仿佛得自天授,但一经使出,便是石破天惊,群敌辟易。
尸山血海,剑极而生。
渐渐的,军中已没人能够管得了他,一方面因为他升了职,另一方面,则因为他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