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小号狂魔的悲剧史>第34章 练兵
服了故而军容还算整齐,不过想想国庆时期的验兵真的是一个九天一个黄泉的节奏。简短的训话之后青瑾便让所有人带足两天的干粮出发去她找到的练兵场所。

因着曹彰跟曹丕年纪比较小,青瑾想了想便让他们骑马了,剩下的人包括她在内全部步行,是的,她木有带里飞沙,又将莎莎交给了曹昂照顾。

等到到了练兵之处,第二天开始青瑾便让所有人每天晨起绕着山跑一圈,大概是五里地左右。跑完步吃完饭便是扎马步训练,青瑾学着之前看电视里面的情节,给每个人的头上、手上、腿上放了五只碗,里面盛满了水,如果水洒出来剩余多少水就是多少菜,如果碗碎了那对不起就没有了。五个碗里面手上的两只是素菜,腿上的两个是肉,头顶的一个是肉汤。

刚开始的时候有人能保留两个素菜就很不错了,大多数人都啃干饼。一个星期之后,终于有人吃上了全套的肉菜,作为第一人直接得到了第三碗肉食。半个多月以后,基本上人人都有菜有肉,只不过是多少而已。

吃过午饭之后便是练兵器的时间,最开始的时候青瑾教的是枪法,等到大家差不多熟练之后每天练习十遍枪法之后便开始教剑法,剑法成熟之后便是□□。

不是每个人对于每件兵器的天赋是一样的,于是乎青瑾就想着长短结合,挑出对枪或者剑或者弩有天赋的人来组成三队搭伙组队就可以了。灵感来源于网游战法牧的组合,虽然两者不一样但是道理是通用的。

晚饭过后就是休息的时间了,大概三天以后青瑾就加入了夜袭训练,不定期不定时的吹响号角集合,号角声结束(大概五分钟的时间)凡是迟到或者未到的人罚跑十里后来就改成了不许吃肉......

当然,如此高强度的训练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适应的,也有不少的人退出。剩下的人或许是为了自己精兵的名号,毕竟他们都是青瑾亲自去每个营地挑出的佼佼者,就这样退出太过丢人了;或许是为了一个上升的机会,毕竟青瑾是曹操的妹妹,他们不能成为曹将军的亲兵,但是如果能够成为曹将军的妹妹而且在曹营当中武力排行第三的曹瑾手下的兵那也是无上的光荣啊;或许仅仅是为了吃,毕竟他们以前的时候可没有顿顿有肉有菜有汤这么好的伙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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