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余刚回到家就被通知姐姐唐芯搭明天的班车回来。
她以为唐芯至少要等到月末才能回来呢。这么快就回来应该是舍了这个月的工资直接收拾走人了。不过这样也好,这十来天的工资毕竟不多,回来多个帮手唐爸唐妈也不用着急忙慌赶得那么累,觉也不得好睡。两人年纪不轻了,短期还能坚持,长期身体就受不住了。
唐余在镇上摆摊子之后晚上回家的时间就有点晚,经常是过了饭点的,再等齐了吃晚饭就很没必要了,所以唐余晚饭都是一个人吃的。
唐妈给唐余热了饭菜,舀了一碗汤,筷子都准备好了就等着她洗了手来接。这种事事周到的待遇只存在于为了工作赚钱晚归的人才会有,唐余打蚝或出海晚归也能享受唐妈这个待遇,甚至要洗澡了唐妈热水冷水都给勾兑好了让人可以直接洗,那是急人所急,需人所需啊。用唐妈的话说那就是“在外面工作累着的人是家里的功臣,回到家就应该多休息一下”,她能代劳的就给代劳。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唐余上辈子读书放月假时,回家当晚也能让唐妈如此优待,仅仅只限当晚。
唐余在餐椅上坐下,面不改色地接过筷子,“妈,你坐着吧,不用走来走去,以后这种事让我自己来就行了。”
唐妈颇有成就感地笑笑,“这也不是什么辛苦的事,我帮你备好了你不就可以早点吃口热乎饭了吗?”
敢情唐妈做这些事还挺有成就感的,唐余心想的确不是很费体力的事就由她自得自乐去吧,总不能把她的快乐给剥夺了。
唐余在餐桌上吃饭,唐妈坐旁边看电视,时不时地关注一下唐余吃饭。
唐妈见唐余总是夹青菜吃,旁边的鸡肉几乎不动筷,她就忍不住说道:“别只顾着吃青菜,青菜有什么好的,吃了又不长肉,吃太多舌头还会发涩的。那个木耳炒鸡肉夹多点来吃,你爸还怕你不够吃自己都不敢下筷,吃多点吧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
唐余心里一阵无奈,她叹了一声气对唐妈说:“现在又不是吃不起几块肉,你们也没必要省买多几块肉的钱。有的吃就吃啊,干嘛非得给我留着,我在镇上经常吃香的喝辣的哩,哪里就缺那几块肉啦?既然知道隔夜菜不好吃,你们就不要再这样了,我吃不了那么多,留一点给我就够了,免得隔夜。”
唐妈赶紧解释,“吃了,我和你爸都吃很多了,就是他想要给你多留点。反正都留出来了,你就吃呗!”
唐余才不相信唐妈说的话呢,唐爸唐妈在其他方面没什么合拍的,在这方面倒是出奇的默契。两人都是有好吃的就留着给孩子吃,孩子不在家时得了新鲜的吃食也要寄放在人家的冰箱里等孩子回来吃,这点唐余可谓是深有体会。前世她读中学时,家里情况很拮据,但她每个月回来伙食肯定是好的,因为他们攒了一个月的食物就等唐余那两天回来吃。
想到这里唐余对唐妈说,“这炒肉挺好吃的,我吃一点就够了,吃太多晚上睡觉不好消化。”她才不会说自己是不喜欢吃这种炒鸡肉呢,她说能吃一点唐妈还会继续买鸡肉他们两个也能吃多点。
这倒也是,现在天色挺晚了的确不适合多吃,唐妈有点懊恼道,“那你还是不要听我的吧!吃得刚刚好就行了好睡觉。”
唐余点头,“嗯。”终于能安安静静地吃饭了。
夜凉如水,夜阑人静,一抹灯光淹没在漆黑的夜里。
唐余靠在床头前看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万水千山走遍》记录了三毛的中南美之行,这是她遭遇荷西逝世打击后的重新出发。没有了荷西,《万水》的字里行间再没有《撒哈拉》那种跳跃出来的甜蜜欢乐,只有流浪在流浪。
唐余第一次认识“流浪”这个词时,内心就很震撼。她觉得终于有一个词可以完美表达她心里的想法了。
唐余从小就经常对局限在家里感到厌倦,那时候最想做的事是离家出走。但离家出走终究是不现实的,她性子倔起来了时离家躲起来,等到天黑了她一个小孩子想起人贩子的故事还是会感到害怕就乖乖地跑回家了。即便如此,她内心深处从来不改初衷——自由自在地去流浪,随心去流浪。
三毛是唐余最喜欢的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是她最欣赏的推理界的女作家。她的床头摆满了她们写的书,这是唐余在那些拮据的岁月里唯一舍得花钱的奢侈品。
唐余真的是要感谢过去的她唯一的奢侈,没有这些奢侈的书,现在的她不知如何度过失眠的夜。没有失眠过的人永远无法理解失眠的苦,尤其是整夜整夜的失眠,那是无法形容的心烦意乱。
唐余不是一个事事揪着不放的人,但有些事要忘记真的是不那么容易。夜里她一个人独处时,总是会不受控制地想起一些自己不愿想起的人和事,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无法安眠。
现在她睡前一定要看书,随着书里的节奏一步步深入,这样就无暇分心去想自己的糟心事了。看得累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往往睡着的时候手里的书还没放下。
书不是唐余的催眠曲,而是她的助眠曲。
是夜,一夜无梦。
这一端唐余随着书香进入梦乡,而相隔两地的另一端有个人却是陷入噩梦中。
“糖糖!”
随着这一叫声,赵景申也结束了噩梦惊醒过来。
赵景申又梦见了一个模糊的浑身是血的女人,她就像一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