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下车一看,湖边的斜坡有一条体形等的黑狗。它咬了一小口地的面包,扔进水里。然后呆呆站着,死死盯着水面漂浮的那小片面包一动不动。
它要干嘛,真嗣十分疑惑。
忽然,小黑狗大嘴一张,整个身体扑进水里。哗啦一声,再次冒出水面的时候,狗嘴里已经叼着一条鱼,正拼命拍打着尾巴。
黑狗将鱼带岸边的草地,开始啃了起来。
“卧槽,好聪明的畜生!竟然用面包钓鱼。”真嗣大吃一惊。又觉得这狗有些面熟,于是唤了一声:“过来!”
黑狗闻声竖起了耳朵,朝真嗣的方向看去。打量了一下,开始摇头摆尾,兴高采烈扑了过来,显然认出是熟人。
“我说的那条流浪狗,应该是它了。”美里道。
“救了我那条狗?”
“没错,是它。它果然认出我们了。”
原来是它!看到这张熟悉的狗脸,真嗣也认出来了,是一条熟狗。没办法,黑狗脸毛发稀疏,布满疤痕,还有龅牙,实在长得太丑了,让人印象深刻。
黑狗跑到两人身前,很懂得分寸,没继续往他们身扑。而是蹲下来,咧着嘴摇头摆尾,拼命讨好。
“搬家之后,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它了。”美里道。她怀孕的时候,由于条件所限,也没办法领养这条流浪狗。
真嗣蹲下身体,轻轻摸着湿漉漉的狗头:“既然你是我的救命之狗,以后我有一口吃的,绝对少不了你。”同时感叹缘分的神之处。看来平时还是要多做好事啊,当年要是嫌丑不喂这条狗(第三十四章),真嗣没有借腹复生的机会。
黑狗本没有名字,被真嗣招呼顺口了,才取名过来。
过来是一条苦逼的流浪狗,生存不易。在这个经常爆发战斗跟轰炸的城市流浪,在垃圾堆里刨食,还要躲避城管的追杀,能活到现在堪称迹。流浪狗一般又脏又臭,过来长得这么丑,没一点宠物的可爱,平日里不招人待见,谁都不想碰,极少感受到人类的温暖。
真嗣一摸狗头,它愣了一下,显然很意外。接着反应过来,开始拼命舔舐真嗣的手心,狗眼也湿润起来。它深深记得,真嗣是第一个愿意抚摸它的人类,对它也很好,遇到了有吃的。
所以它才记住真嗣的气味,将他的胚胎送回住处,被美里收到了。
送走美里之后,真嗣带着黑狗,先吃饱喝足,然后跑遍大半个城市才找到一家宠物店。请人给过来洗澡、刷牙、清理虱子、剪毛,反正是宠物护理一条龙服务,花了一大笔钱。作为狗的犀利哥,错了,过来没那么帅,应该是狗成奎安+计春华+八两金+李明。竟然体验了一把贵族待遇,作为一条有自知之明的狗,它十分不安。
咔嚓,真嗣为过来戴了项圈,面有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子,这是户口的象征。从今往后,过来是一条有身份的狗。真嗣不能忘恩负义,他决定领养过来,给它一份家的温暖。
过来知道这块牌子的意义。这是有主人的象征,它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美事。有牌子的狗,都是趾高气扬,还能狗仗人势。
以后,我也是有主的狗了,不用担心被捕杀,过来几乎要落泪。不过,牺牲还是有的,戴了狗链,以后不能自由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