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走就走,这是刘健在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写照。
因为,这不仅仅现在的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完全不用像其他正常人那样,出门必须大包小包,各式行李,大小车马,钱粮充足。他所有的家当,只须抬抬手就可以了。
关于这一点,随行的人,当然是意识不到的。
在带足了所有行囊和物品、兵器之后,曹三毛、宋献策终于如愿以偿地也跟着一起上路了。
虽然都知道刘健本事,但出于礼制和敬意,黄得功还是将他最精锐的京营左右翔龙营两队轻骑,分出了一队作为刘健的行军随扈。
而凑巧的是,这一队翔龙营轻骑,恰好那日在城门垛上见过牛金星的表演,听说随行的宋献策也是这样一个奇葩,于是这一路上,明里暗地,几乎人人都把他当成了一个乐子。
“喂这位宋先生,俺这里有hn的大枣子,要不要尝一颗?”
“无功不受禄。”
“那还不简单么,这把大枣你自管拿去吃,说一句话就行。那跳城门楼子的酸货鸟人,可是你的相识?”
很奇怪的是,宋献策此刻,竟然全无面对刘健的高冷,闻声探手抓过饱满红润的大枣,丢进嘴里边吃边道:
“你们不要拐弯抹角的说话,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
噢,这下别说四周一脸看稀奇的翔龙营卫了,就连一直撇嘴不屑一顾的黄得功,也忍不住看了过来。
“尔等不就是想说,既然那家伙都跳了城门楼子,你也不过是一个同样的酸货鸟人,也可以去跳城门楼子呀,为何要威胁刘公子,是也不是?”
四周顿时响起一片叫好声:
“好啊,没想到宋先生虽然是一个鸟人,但同时还是一个妙人,竟不问话便能猜出人的心意。哈哈哈,那你为何不去跳城门楼子啊!”
“人生一世,信义为本——”
宋献策说着,噗地一声吐出嘴里的枣核,伸手指了指刘健:
“因为我与他有个约定,如若跳城墙死了,那也算是另一种逃跑,所以我既不能自己逃跑更不能自己去跳城墙,剩下的就只有逼他这一条路啰。”
黄得功听完,忽然踢了一脚马肚子,策马凑近刘健笑道:
“刘公子,这鸟人还真有些趣味,你是怎么将他弄来的,怕是身上有些真本事呐。”
刘健看了一眼宋献策,也发现这家伙现在似乎已经越来越找到了感觉,举手投足间,隐隐有了真谋士中的那种挥洒自如,于是不觉也是一笑道:
“是么,我就是看着他有趣,偶尔可以解解闷而已。”
说话间,不知不觉大军便过了丹江,穿过丹江旁的环江连绵山道,终于在天黑前看到了老均州城郭。
因为罗汝才在张献忠重举大旗后也跟着反了朝廷,原本分给罗部休兵养息的白河、y县和均州三座城池,也在杨嗣昌大军逼近之后,重新回到了朝廷手中。所以,早早的,官道旁便停着几顶官轿被百余骑军士簇拥着。
黄得功一见,顿时黑下脸来,嘴里毫不掩饰地厌恶骂道:
“直娘贼,这都什么年景,这些老爷们还有胆子做娇子耍威风的!”
“报——”
一名前哨这时纵马疾驰而到,明显有些刻意地高声宣道:
“禀告总兵大人,福清王听闻将军亲率京营翔龙卫一千儿郎出山,特从谷城一路迎了过来。福清王千岁说了,这是行军路上,将军只须下马见礼即可,同时有请布衣刘公子近前相见。”
福清王,这大明的王也太多了吧?
见刘健一头雾水,黄得功脸上明显有了一些喜色,凑过来低声道:
“刘公子,福清王乃是万岁爷不久前才分封的一个王,他你可以不知道,但当今的襄王却是肯定要知道的。我们此番前去,一多半都是他给闹出来的。这襄王是大王,福清王是小王,两人一个父亲一个儿子,这下清楚了吧。”
哦,原来是他,襄王朱翊铭的第二个儿子,他的名字好像是叫朱常澄吧?在朱翊铭的众多儿子当中,这个朱常澄算是比较有运气的一个了。
只是他怎么也会出现在这城外呢,难道又是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家伙吗?
刘健不动声色,很平淡地跟着黄得功及其大军一起,与那福清王见了礼,随即便浩浩荡荡地涌入老营——这座均州属地最大的一个重镇,没等片刻工夫,就被一个脸白白的太监,殷勤地请入了一座雅致的院落。
“刘公子爷请这边来,这是老王爷从前进山狩猎时的一处行宫,此番二殿下出迎,也亲自点了此处,专门腾出由刘公子爷独处的。今日天色已晚,明日殿下会在一大早过来再行相见的。”
虽然刘健不清楚这襄王父子搞什么名堂,而且以他们皇室之尊,是不可能不知道长公主也奔着自己而来,这般逢迎,可是有截胡之嫌疑的。
但是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刘健还是很客气地与这个脸白白的太监寒暄了两句。
因为他发现,相对于此刻昏暗的外面,房屋内不仅红烛摇曳,炭火温暖。而且一张饭桌热气腾腾,酒香四溢。饭桌旁,更是站着一双娇艳欲滴的美娇娘,正含情脉脉地不断偷眼看向自己。
太监笑眯眯地一走,曹三毛马上有些摸不着头脑地直抓脑袋,吭哧问道:
“公子爷,还是照老规矩么?”
刘健嘿嘿一笑,摸了摸下巴道:
“这么腐朽的生活,哪里是经常能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