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北朝春事>第107章:摸金校尉

沈连城从洪祁背上下来之后,突然压制了心底的怒气。

她漫不经心,几乎噙了一点笑意看君娴道:“他姨母,你一脚踢到的那块石头,可是去了你外甥半条命啊!坠崖到现在,他吐了足有一海碗的血,真不知还能不能好好活下去。”

君娴脸上是青一阵白一阵的难看,不免担心地看陈襄,问:“你受伤了?”

陈襄微摇了摇头,但并不说什么,只是看她的目光里,也生了一丝怀疑。那块石头,是无意还是有心?恰中沈连城脑门,力度之大,足以致其眩晕而失力?

君娴很快察觉到他这样的目光,忙向沈连城走近几步,堆着满脸的歉意道:“我不是有意的。好端端地我哪来那样的狠毒之心?当时情急,我是想帮着洪护卫一起拉你们上来的。”

“我也没说你是有意的啊。”沈连城故作得一脸无辜。

君娴愣了愣,忙又尴尬地扯了扯唇角,“女公子没有误会我就好。”

沈连城暗暗“哼”了一声,转过身走到了前面。

青菱仇恨地盯了君娴一眼,旋即压低声音问沈连城:“女公子,那石头真是她故意的?”

“是不是故意,遭此一劫都怨她。”沈连城的音调,故意抬高了些,说着她就开始细述自己坠崖后发生的事了。

尤其昨儿个是怎么捡了半天的柴火,脸上怎么受的伤,天黑了又是怎么熬过来的……她都绘声绘。她要君娴记住,生死关头,她到底没有抛下她的外甥——她本有机会这么做的,也有这么做的理由。

后边的君娴听了,想上前谢一句沈连城,但又怕她觉得自己虚情假意,终是低眸看路,咬着唇一个字的话也没说。陈襄则是一脸的沉静,看着前面滔滔不绝的沈连城,对她的心思再是了解不过。

赶在天黑之前,一行人终于抵达了阴山山顶的寨子。

还未入寨,便听得操场一处角落里响起了一连串凶神恶煞的狗吠声。陈襄双脚定在地上,紧锁了眉头,眼中直冒凶光。谁吃了豹子胆,竟在这里养狗!

狗吠声立时消失了,像是被人勒了喉咙。沈连城分明看到,那是一只半大的狼狗,毛发灰中有黑,看起来倒是威武得狠。

很快,恭迎陈襄的人从寨子里赶了出来。

这些人沈连城见过,是她与陈襄赶赴太傅府,在京都城外遇到的那几个。他们仍是一身黑衣劲装,发髻梳理得干整利落。为首的约略二十出头,当时,就是他从玉荷处抢走了装有蜚蠊的锦囊,还有她那个……

那个绣有“隐”字的香囊呢?沈连城这才注意到,陈襄没再将其佩在腰间了。这样就对了。噢,还有那个人,抱走她的小灰的那个人。

“我的狗呢?”她走出几步,直站在那人跟前,冷然而问。

那人不知所措,看了陈襄一眼。见陈襄没有什么示意,他才指了指操场角落那只拴着绳子,由人紧看着的半大狼狗道:“它就是……”

沈连城等皆是吃惊。

它就是她的小灰?才一个月不到,就长这么大了啊!算他们喂养得好。可它毛发的颜,原来长大了是这样?倒是俊得很。

沈连城带着点欣喜,半信半疑地走了过去。

狼狗看到她,嘴里直发出呜呜的声响,带着敌意。沈连城喊了一声“小灰”,并向其勾了勾手指,一脸是笑,“你不认得我了?小灰?”

狼狗渐渐冷静下来,似是对“小灰”这个名字有感觉了。很快,它收起了敌意,摇起了尾巴。沈连城这才走过去,摸了摸它的头。“想起来了?”

狗头被玉指轻抚之时,小灰彻底把她想起来了,立时兴奋不已。活蹦乱跳之后,它还在她跟前卧倒,翻出了自己毛发稀疏的灰肚皮。

遥看这一幕,陈襄的嘴角勾了一抹笑意。那名黑衣劲装男子,更是乐开了花,只不过很快被为首的那个狠眼一瞪,吓得急忙收敛了。

“主公,”为首的那个恭谨道:“他们在此等候多日,已有些抱怨之词了。”

陈襄没有做声,只跟着他往寨子里走了去。

沈连城正逗弄小灰,全然没有注意到陈襄等已经进寨子里去了。待她反应过来,她才赶忙放下小灰,跟了进去。

正堂内,陈襄坐于高处,下首坐了君娴与为首的那个黑衣男子,另外还有两个年纪较大,沈连城不曾见过的。

这两个人似乎不是陈襄的人,其中一个蓄有两撇小胡子,身形又黑又瘦的,长了一双贼眉鼠眼,不时会朝戴了面纱的君娴身上瞧。

他是个好的,一边看美人儿,一边笑着对陈襄道:“很简单,詹龙珏和帝王剑归陈皇子,其他宝藏,归我与隆奇即可。”

“慕封说的没错。”另一蓄着山羊胡子个头偏高但亦是又黑又瘦的忙是附和,说话正儿八经地,“我与慕封做了二十几年摸金校尉,是有损阴德的。陈太祖的墓葬,除了陈皇子您要的詹龙珏与帝王剑,其余,必须只能是我二人的。”

原来,此二人便是鼎鼎有名的摸金校尉,隆奇与慕封!

江湖盛传:熟通奇门遁甲,机关暗算,能与死亡人分羹者,南有慕封,北有隆奇,唯此二人不可逾越也。

祖父对他二人所做之事乃倒斗,因此常是嗤之以鼻。沈连城则对二人的厉害之处,很有些倾慕。她甚至常去听说书先生讲述他二人倒斗时遇到的鬼怪灵异之事。

不过,在发现庐山真面目的这一刻,她还是有些失望的。惯会以貌取人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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