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夏跟洛文笙见面的次数总共加起来不会超过五根手指,这几次见面也不过是很肤浅的印象,但是她能感觉到洛文笙真的是个很被动的人,所以,当她接到他的电话说要请她喝酒时,有种想要把电话另一端的人揪过来看看是不是冒牌货的冲动。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应的很爽快。
“那我们在哪里见面?”洛文笙问。
孟初夏报了一个地址。
洛文笙越听这个地址越觉得耳熟,诧异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吗?”
孟初夏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今天有三个手术,如果你不打给我,我也不打算出门的。”
洛文笙惊讶,道:“要不我们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时间。”孟初夏一锤定音。
洛文笙询问:“那,用不用我来接你?”
三个手术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省得她再自己开车回家,疲劳驾驶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会神的手术后,孟初夏整个人只剩下“精疲力尽”四个大字,死扛着查完了房间,出门时洛文笙那辆白色轿车已经在停车场那里等了许久了。开了车门,说了句“到了叫我”,孟初夏就进入了梦乡。
洛文笙看她不客气成这个样子,无奈的笑着边摇头边启动车子。
他看孟初夏的时候常常会觉得很奇怪,比如她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会被压垮,就算不被压垮,也不会这样放纵,仿佛是个嚣张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离接触,这嚣张跋扈又变成了一种保护色,疏离着所有企图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过就会发现,她也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孩子,刺猬般的外表下却是柔软的内心。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有时冷静得出奇,有时又任性得出奇。
他们似乎并不算是朋友,严格的来说大概属于熟人,可是在这一天,这样特殊的一个日子,洛文笙并不想在医院里呼吸着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厅,更不想回家。医院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地方,咖啡厅是他和表妹和开的,房子其实是慕容卫的。
天下之大,真正属于洛文笙的地方却寥寥无几。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时候,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买多了的巧克力上——数量太多,慕容卫非要让他往办公室里也放一些。
早就说过,孟初夏和张一健的房子都是贪离医院近才买的,所以几乎没要多久,车子就到了公寓楼下。洛文笙犹豫了一下,看着睡得如同死猪一样还发出了微微鼾声的女人,叹了口气,悄悄地推门出去刷卡。
于是,当孟初夏睁开双眼时,忽然发现天黑了。
她很镇定地坐起身,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瞥了一眼旁边的老司机,后者正支着手肘摆着pose远眺她家对面的街景,不知是百无聊赖还是在发呆,毕竟那除了高楼,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不是说要喝酒吗?”孟初夏出声道。
洛文笙回神,文质彬彬的脸,很恶劣的语气:“,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别说喝酒,喝琼浆玉液都无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过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个高冷且轻蔑的笑容:“你说呢?”
——
一顿并不丰富但是味道极好的晚餐过后,已经被征服味蕾的洛文笙放下碗筷,道:“虽然我不清楚你的私人珍藏是什么,但是单凭这一顿晚餐,我想应该可以弥补我坐了几个钟头的损失。”
孟初夏一边刷碗一边嘲讽:“我是不是应该多谢你?”
“那倒不用,”洛文笙眼镜后面的双眼里多了一丝笑意:“是我找你的,还劳你大驾做晚餐,是我多谢你才对。”
他说着,沿着刚刚孟初夏的动作轨迹刷了碗筷,非常自动自觉。
从酒柜里拿出酒倒在两只杯子里,看着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和玻璃杯的映衬下闪闪发光,孟初夏坐在吧台边,问:“你来找我,有事?”
洛文笙轻轻摇晃着酒杯,喝下一口,果然如同孟初夏说的,私人珍藏,非同凡响,再张口说话时,嘴边的笑容却多了一丝苦涩。
“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呆着。”
孟初夏闻言,蓦然抬眼,看着他。
洛文笙本来也不怎么样,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对上孟初夏的目光,那目光有点奇怪,三分戏谑,七分稀奇,仿佛在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臭男人”。一转眼,孟初夏又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笑得很是……邪气。
他猛然想明白了,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话。
有点尴尬的笑:“……不是那个意思。”
孟初夏明知故问:“什么意思啊?”
洛文笙笑笑,很是无奈,只好不再说话。
孟初夏从口袋里拿出烟,开了打火机点上,吸了一口:“其实是都无所谓的。你又不是已婚妇男,年纪又不是很老,还是顾问医生,长得又不差,应该有大把大把的r(医生猎人)来杀你,对吧?”
洛文笙看着她吞云吐雾,觉得今天有点突破他的认知范围,俗称刷新三观。但是看着孟初夏这幅吊儿郎当的模样,莫名的有些生气:“你是医生,都算是个女仔,你现在又食烟(吸烟),又饮酒(喝酒),又讲些这种话,如果换做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