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重生庶女谋>第四十章 明家小姐

在大周,官家女眷和商户女眷,还有寻常百姓家的女眷能穿的衣物颜色料子都有严格的规定。可这样的场合,大家往往不会注意太多,就算越礼也没人会在意。

郑骏虽然经商,也考过科举,得了个六品的末流官职。三品以下的官员多不胜数,保险起见,穿的符合身份的确也应该。但荼靡还是觉得可惜,兀自心道:放眼那瑞雪宴上,就算大周公主驾临,也比不上自家小姐的身份来得尊贵……”

收拾好后,小厨房送来早膳。方子笙吃的比以往多了些。她还不忘提醒荼靡等人多吃一些,然后款步走出小院,来到郑府门前,登上马车。

停在郑府门前的马车共有三辆,为首是郑宛凌的马车,第二辆则是郑芸潇的马车,不过此刻郑芸潇正坐在郑宛凌的马车里,掀着帘子往后看。

见到方子笙姗姗来迟,郑芸潇甩下帘子,讽刺道:“听说爹爹送了许多华贵的衣服和首饰给她,本以为她会打扮的好看些,不过也是个上不了台面的,真是丢我们的脸。”

郑宛凌蹙眉。

方才她也看到郑纯心的穿着,平心而论,那衣服很衬郑纯心。郑纯心肤质偏向蜜金色,穿的华丽反而不显。就像今日的郑芸潇,恨不得将自己捯饬成花瓶,美是美,可看着就让人觉得眼花缭乱。反而是郑纯心,清新的如同雨后一株水灵灵的百合。

不过郑宛凌不打算多说。她早就知道郑芸潇嫉妒郑纯心,无谓跟她劝解什么。

方子笙的打扮让立在门口的郑骏心生叹息。他让属下的掌柜准备了各地时兴的新款衣服,最终却没有能入她眼的。

郑骏抬头,望向蔚蓝的天空。空中飞过一群路过的飞鸟。

郑骏记得好像多年前,第一次见到秦清婉时,秦清婉也是这样的淡衣素妆,却让他的心一再沉沦。

整个黎阳都在讨论今日的瑞雪宴。几天前云妃省亲归来时,黎阳的大街小巷挤满了围观的人。

但其实云妃车驾所走的路都有重兵把守,平常人根本见不到。但即使这样也掩不住大家的热情,毕竟黎阳已经许多年没这么热闹了。

今日的黎阳街道更是热闹,各家华丽的马车,载着养尊处优的妙龄少女们,驶向不知名的以后。陪同她们同去瑞雪宴的多是家中的长辈,宴席过后,有不少少女即将定亲,然后被拘起来磨性子。所以她们都很珍惜如今美好的时光。

虽说是瑞雪宴,但天公不作美,一丝雪花都没,暖洋洋的太阳挂在头顶,让方子笙觉得心情不错。

方子笙不喜欢下雪天,还记得朱衡和她初次相遇就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朱衡回京受袭,她奉了爹爹之命前去救他。

那日,雪纷纷扬扬,滚烫的热血溅在地上,让人觉得有一种凄厉的美感。朱衡的侍卫死了十几个,黑衣人的攻势越发冷厉。方子笙一骑当先,弯弓射箭,箭不落空,眨眼间地上便多了好几具黑衣人的尸体。

那不是方子笙第一次杀人,早在她十一二岁,被爹爹丢在战场上磨练时,她就为了生存杀过人。但那时她还小,还不懂如何在战场上保护自己。她因为疏忽,受了重伤,若不是同行的韩明瑜将她埋在死人堆里,她怕是早就死了。

方子笙握握拳,苦笑,这具身体真弱,真是怀念驰骋疆场的时候啊。

“小姐?小姐,下车了!”荼靡诧异地推推发呆的方子笙。

这么快?

方子笙任荼靡搀着自己,小心翼翼地下了马车。远远就看到回头的郑芸潇扯着郑宛凌,丢给方子笙一个白眼。

“哼,谁稀罕跟她一起走!”荼靡冲着郑芸潇的背影挥挥拳头。

“你可是郑家的二小姐郑纯心?”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方子笙回头,看到一个脸颊镶着一颗红色美人痣的少女款款走来,“我是明穗,在家排行为三,郑世叔说妹妹你很少参加这样的宴席,让我多陪陪妹妹,不知妹妹你可愿意跟我一处?”

明穗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爹爹口中的郑家二小姐。

明家在黎阳不过算中等人家,近来明穗的爹爹明求约常跟着郑骏一起做生意,因此,明求约和郑骏的关系相当不错。所以,那日,郑骏一说自家大女儿和小女儿闹别扭,惆怅无人带着小女儿去参加瑞雪宴时,明求约立刻痛快地答应,让明穗亲自自瑞雪宴上陪着郑纯心。

明穗知晓此事后,相当无奈,不过爹爹有命,她不得不从。今日一见,明穗本以为和自己嫡姐都处不好关系的郑纯心,肯定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不料真正的郑纯心居然是是这般模样。

郑纯心生的高挑,脸色虽然苍白,却掩不住她精致的五官。再加上她体态修长,气质沉静,明穗真的有些怀疑这是自家爹爹口中那个郑骏从承州接回的私生女。

方子笙不好拒绝郑骏的好意,点点头:“那就多谢明三小姐了!”

明穗自然地上前挽住方子笙的胳膊。方子笙身体一僵,却不曾躲开。

这一幕却让周围下车的少女们无不惊讶。

明家在黎阳城的地位虽然不高,明穗在黎阳却颇有名气。她不仅诗画双绝,还有一手出神入化的琴艺。听闻连秦家老夫人都曾夸她古琴弹得好。

所以,明穗这样一个夺目的才女,居然和一个从没在黎阳城各种场合出现过的少女,如此亲密地走在一处,不得不惹人注目。当下好多人纷纷打听起方子笙的家世背景来。

方子笙听着那些不高不低的窃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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