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应该原本就是敬献给他,金秀秀曾说起,花了八十年,不是手制,而是用双眼催动法力织布绣花。
丝是她“自产”,无毒的丝,无毒的线,对于她而言比弄出有毒的还艰难。
“可限制行动,绑缚之用,内窍期全然挣不脱,外窍需要几息的时间吸收此物所带来的天地元气。”卫小歌老实回答。
不管是挣脱白纱的捆绑,还是吸收掉天地元气,对外窍会有少许影响。
高手对敌,几息的时间能砍掉好几颗头颅了。不过谁也不是傻子,外窍高手谁没有一柄神兵利器,不等此物近身就劈了!
此物对她完全无用,随时可破坏白纱的元气波动,大约一个呼吸都不用。
“鸳鸯戏水图......竟然花了八十年的时间......”岐郡王不免又笑了两声,“赐予你吧!”
卫小歌忙将白纱卷起塞进锦布包裹,毫不客气地收了。
其实俗归俗气,但是绣得非常之精美,尤其是布料,又轻又薄。如果换了一名绝色的人族姑娘所绣,然后夜半私房里披在身上,与这位郡王爷共度春宵,其实非常绮丽吧。
岐郡王绝对不会认为可笑。
估计是一想到是金秀秀的手笔,倒胃口了!
卫小歌一点都不嫌弃。
有一个问题她想了许久,明明浑身是毒的一名女妖,为什么花了那么大精力,绣出一幅无毒的法宝?
将蛛丝上的毒去掉,恐怕需要花了许多功夫。
金秀秀肯定不是自用,那么应该是送人。
不是送给貌似想收服她的慕容念之,也不是送给寿王,而是准备送给岐郡王。
但是,金秀秀是个老妖婆,八十年前开始绣这样东西的时候,岐郡王还未出生。
所以准备送给......位高权重,将来可能是皇帝的任何男子。
——金秀秀希望做一名高贵,并且被人羡慕的女人。
这是卫小歌冥思苦想之后得出的答案。
而答案本身也很离奇,十分不合常理,至少正常人不应该这样想。金秀秀掉脑袋的那一瞬间,不知有没有后悔。因为这年头想做高贵的女子,需要很多很多东西,她一样都没有!
集美貌与地位与一身顾三小姐,即使被威胁得和亲,也能放句有份量的话。
——和亲,没问题啊,岐郡王答应许出郡王妃的位置,我便来做王妃。
金秀秀能放什么话?
——我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并且我浑身是毒,但是将绣品献给你,还能帮你杀其他的妖怪,真的很有利用价值。来利用我吧,作为交换,你让我进郡王府当一名妾!
作为一名妖怪,这想法一点都没错。妖怪界的法则大抵如此,讨好了大王,大王会给予重视,然后给口得体的饭吃。
金秀秀的想法没错,但是她错在——岐郡王永远不会当她是人!
而这件绣品,被当作一件垃圾,被岐郡王随手扔给了自己。即使作为金秀秀敌对的一方,卫小歌此刻也不免有些唏嘘。
在外院书房逗留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并没有要紧的“任务”需要她去做,卫小歌被岐郡王随意“打发”了。
是岐郡王记性不好?当初此人拿糜红尘的性命胁迫,才使得她签订了一份合约,这会儿却仿佛完全忘记这回事,就好象自己是来乞食的。
每个站在上方的人,都认为底下的人是来求着他的。
卫小歌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崭新的铠甲和内袍,外带一双花了一百两银子买来的靴子,她忽然明白了。
如果穿得太次,不按照世面上的规矩来,门口的人不放她进去。
如果穿得像模像样,一副来当“属下”的架势,上头的人会觉得她在刻意讨好。
岐郡王此刻未必没有在心里“点评”——原来都是一路货色啊,这么快找到绣品,穿着一身锃亮的铠甲来王府,肯定一心想巴结。
游戏规则大抵如此。
想明白这一点,卫小歌顿时觉得愉快非常。
看来连重要的收妖任务都不用做,混完三年,即刻闪人!
至于系统任务......
难道要花八十年去绣一幅鸳鸯戏水图不成?就算有这种寿命和这等非凡的毅力,最多能入郡王府做妾。
而做妾?
提都不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