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进击的部落>第三章 强弓

一连几天下来,洛海算是弄明白了,这个部落的人还真不知道有其他地方,祖祖辈辈几千年来都生活在这片被他们称作‘诺亚’的原始森林,从未有人出去过,偶尔会遇到一些外人,但经过描述绝对不是洛海认知中文明社会的人,而是和他们差不多的其他部落的人。

经过这几天的接触,洛海知道了,这个部落叫做‘斧部落’,住在歪脖子树上的那个老头是斧部落的巫,而之前那个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的年轻人叫‘虎爪’,是首领的儿子,外号‘野猪男’,当然这个外号是洛海取的。

斧部落背靠一座大山,名叫‘斧山’,并不是因为这座山的形状像一把斧头,而是山的背面是一道平整的悬崖,传说是大力神手持巨斧劈出来的,而斧部落信奉的神灵就是这位手持巨斧的大力神。

也不管是真是假,但是这个部落的人力气确实很大,野猪男虎爪能够单手甩起五百斤野猪在这个部落里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根本没有任何值得夸赞的地方。听部落里的人说,他们的首领可是曾经将一颗参天巨树拔起的猛人。洛海也见识了那颗巨树,足有水缸粗,虽然事隔几十年,大树已经枯萎,但是洛海敢肯定,在这颗树没倒之前,没有几十吨的力量绝对无法将它动摇。

要是部落人说的是真的的话,这首领绝对拥有十万斤之力,这哪里还是人,这简直就是人形起重机!

对此,洛海只能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现代人进化了大脑退化了四肢,而这些部落人却进化了四肢没有了大脑。是的,这些人真的很笨,并不是说他们都是傻子,而是他们做事从不经过大脑,哪怕就是那些强大的部落战士也是如此,拿常人的话来说就是‘很傻很天真’。

唯一一个聪明人就是他们的巫了,这也是部落里唯一一个还能和洛海正常对话的人,其他人都是一问三不知,你一问他问题,他就扣脑袋,然后扣半天,‘嗯’一声完了,好几次洛海都有种吐血的冲动。

斧部落有语言,也有文字,但除了他们的巫以外,很多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部落的文化和历史大多数时候都是每一代人口口相传,他们会将兽皮做成皮裙,会用干草编制草席和绳子,用木棍和泥土混合搭建房子,用树叶做屋顶,将野兽的骨头磨成骨器,将石头磨成石器,感觉就像记录片里看到的原始社会。

部落的生活非常艰难,人们大多数时候都处在饥饿状态,出去狩猎的队伍不敢离开太远,在丛林里很容易迷失方向,小范围的狩猎只能勉强维持部落人的生活,这也导致部落传承了上千年却依旧只有一百多人,而在洛海看来,这样一只部落能够存在上千年简直就是老天爷的眷顾,一旦有什么变故,什么天灾人祸,这样一只部落几乎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消失在历史长河里连个泡都冒不起来。

然而部落里的人对洛海却是非常友好,这两天下来也没让他饿着。一只五百斤的野猪很快被消耗掉,然而洛海也发现最近出去狩猎的队伍收获都是少得可怜,而他也发现部落人猎回来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动物,他感到非常新奇,可是这些动物却不能满足整个部落一百多号人的需求,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狩猎回来一只野猪可以让部落人欢呼,这确实难得。

“看来明天我也得和部落人一起挨饿了,我得想想办法了。”洛海摸着下巴想到。

他想要离开这里可能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至少他必须跟着部落人学会野外生存,而这些部落人各个都是贝爷级别的人物,野外生存对他们来说是与生俱来的。

学习野外生存,这对洛海来说是一个长期的作战计划,他觉得在完全掌握野外生存的技能之前,他必须得保证部落人不会将他赶出部落,没人会养着一个光吃饭不劳动的人,这些部落人可是实在的很。

洛海很快整理出自己的思维,开始琢磨自己的计划,他粗略的数了数,部落里一共一百五十多人,成年男子三十人左右,成年女子五十人左右,之所以差距会这么大是因为狩猎中有很大一部分成年男子死亡,而这三十几个成年男子中能够狩猎的还要除去几个残疾人,所以能够狩猎的只有不到三十人,老人有二十几人,剩下的都是些孩子,当然如今还要加上洛海自己,因为在昨天,他扳手腕居然输给了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孩子。

“我好歹也是个现代人,那肯定得靠脑袋吃饭,而不是靠肌肉。”也只有这样安慰自己,才能满足他那一点小小的自尊心。

也就是说,部落里二十几人却要养活一百五十多人,这对于只靠狩猎来维持生活的部落人来说确实艰难,管你力气再大,找不到猎物也是白搭,女人们也会进行采集,但是采集得来的那点食物几乎微乎其微,而且还不经饿,这要是放在现代社会,拥有杂交水稻这等神物,别说一百五十人,就是一千五百人也管饱。

让部落人短时间进入农耕时代肯定是不可能的,而按照洛海的估计,在明天如果狩猎队伍没有猎到像样的猎物,那么食物就会告罄,到那时候,整个部落都会陷入挨饿期,当然这对于部落来说是稀疏平常的事,但是洛海却不能接受,因为他很有可能因此被赶出部落,而被赶出部落,以他现在的能力几乎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洛海得想方设法解决自己的食物问题,他不能一直依靠部落人生活。

“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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