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邻家冰姐>第75章 卖弄文采

那沈爷却甚是和蔼,一边伸出手来与我握了下手,一边微笑道:土豆兄弟,我可是你的读者哟!还有,我的宝贝女儿也是你的超级粉丝哦!

沈爷又指着她那宝贝女儿道:这位是我的宝贝女儿,沈雪小姐,我们父女两可都是你的粉丝哦。土豆兄弟,你还不知道吧,鄙人可是正经的清华中文系科班出身,本市的文联副主席,我宝贝女儿更是痴迷你写的那本仙侠小说!

那个沈雪颇有些交际花的感觉,因见沈爷给我们引见,于是大大方方的过来握住了偶的手。

她满脸带笑的道:土豆弟弟啊,我可是早就想见见你这个偶像了,你不知道,你的那部《斗仙》我可是一晚上熬了通宵的看完了,后来又一连看了三遍……

其实吧,我这鸟人天生对美女没有免疫力。尤其是这样的白富美崇拜的偶说话,老子特么早晕菜的一塌糊涂了,在看着赵家,何家那帮龟孙龟女那嫉妒的眼神,老子觉得小尾巴都翘到天花板上去了。

俗话说,得意忘形。此时的老子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只是握住那沈大小姐的小白手儿不放,直到韩露暗中狠狠踩了我一脚,老子这才反应过来,镇下心来一看,看见一帮子人鄙视的盯着我,而沈大小姐的未婚夫何飞,更是恨不得把我当场看了老子的贼手。

沈大小姐脸红的将手撤了回去,我偷眼向她看去,只见她穿了一身白色的西式长裙,胸前几乎比女神的都要海上一圈,仿佛要将要呼之欲出。皮肤超级白,眼睛很大很圆,鼻梁高挺,看上去颇有几分混血美女的味道,一对美眸顾盼生辉。

沈雪的风韵气质虽说比偶的韩女神要稍逊半筹,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那种种好冷清纯的气质,却似更在女神之上。

若说韩女神的美是那种慵懒的贵妇人般的美,这沈雪则充满了一种骄傲又清纯的良家少妇之美。

比起这沈雪,那何眉虽然也有脸有胸有腰有腿,但却始终有一股九零后女孩的那种脑残气。

打个比方说,如果说沈雪是一个真正的有神韵有内涵的美女,那么何眉,充其量只是一款真人版免充气的娃娃。

可惜人家订婚了,哦no,只要老子锄头舞得好,什么样的墙角挖不倒啊!哈哈!

寒喧完毕后,韩露说道:土豆先生,今天我请你来,其实是沈爷想要会会你。你不知道吧,和你一样,他老人家才是金庸的粉丝。

沈总也是金庸的粉丝?我暗自惊喜,若沈总是金庸的粉丝,我倒是不怕他了,决计不会穿帮的。

韩露接着说道:沈总可跟我们这样世俗的商人不同,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清华才子,以前是著名的官场一秘呢。

哇,久仰,久仰?我肃然起敬道。

沈爷笑道:呵呵,我以前的确是个酸秀才,不过说起做生意,还是韩总行,她的资产可是比我老沈的多多啦!我老沈是一念心清静,莲花处处开。知足常乐,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钱财虚名什么的,都是身外之物,人生苦短,只要图个安逸,内心无愧就行啦。

我不由自主的望了一眼对面坐着的那沈爷,心忖:这位爷的文学修养,可比秦爷有内涵多啦。

我笑道:沈爷人生境界很高啊,佛家云,大悲无泪,大悟无言,大笑无声,越低调越牛逼,沈爷的心胸,岂止是我等鼠辈可以比拟?

我这马屁可谓拍到沈爷的心坎里去了,高,实在是高。

因老子这马屁手段高强,沈爷顿时对我刮目相看,给我投出一个赞许的表情!

这厮笑道:土豆兄弟年龄虽小,但人生境界却不同凡响啊,将来准有大出息。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谦虚道:能有个啥出息啊,每天写点狗屁文章,混点饭吃而已。

土下那本《斗仙》,大气磅礴,破有内涵,涉猎极广,让人欲罢不能,可誉为后金庸武侠圣典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谁看得透生死,谁又参得透轮回。这阁下那本《斗仙》不只是本网络仙侠小说,而是一部披着显现外衣的武侠言情小说,更是一部后现实主义的人生励志小说,贵作的经典在于敢于逆天改命,令人钦佩。

我推辞道,沈爷过奖了,雕虫小技而已。

我突然发现韩露也敬佩的朝我看了一眼。

沈爷又问我,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阁下认为,金庸老爷子那部书最出色。

我笑道,金庸的小说各有特色,且不断超越自己。一般意义上,从《射雕》三部曲开始,金庸确立了自己“武林盟主”的地位;《天龙八部》可谓是传统武侠的登峰造极之作,聚贤山庄一战更是荡气回肠;而《笑傲江湖》则一反过往主人公个个内力超强的特点,把令狐冲写成了一个毫写得更像一部官场寓言小说;正当人们认为金庸从此再无可写之时,金庸写出了《鹿鼎记》,这部最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再次一反常态,将主人公写成一个毫无武功之人,甚至在很多可以笔锋一转之际,都没有动摇。能有这样的超越和反思,已经超越了武侠本身的含义,让我真正对金庸钦佩之至。

沈爷拍手叫好,大夸老子有见地,乃少年奇才。

好个毛啊,我靠!我真恨不得砍了那煞笔死土豆,丫就不能写点无脑小白文?非特么要装逼玩深沉,搞得哥这么伤脑子?

我刚擦了把汗,沈大小姐却插口道:何止是有见地,我觉得咱们土豆兄弟同学对古典文学的研究更让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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