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死我都死不了,你这家伙视色如命,早晚死在温柔乡里。”我无语反击,这混蛋不盼着我好。
顾德顺嘿笑一声,教了我使用方法,我尝试了一次,微微惊讶。
此物的确不俗,带上之后我的视线乃至神识,没有丝毫影响,而且面具紧贴面部,毫不别扭,但我若在外用神识探查,却根本穿透不过。
“老顾,你给周远这么好的东西,也给我一个呗。”
朗多收拾起了自己那份,看我拿着面具,他也干笑着凑了过来,巨大的狼头朝着顾德顺打量。
“你这狼头用个屁面具!这东西送你,拿着玩去吧。”
顾德顺无语的瞪了他一眼,随手丢出一物,朗多兴奋,顿时蹦起要咬在嘴里。
我一看顿时无语,顾德顺丢给朗多的,赫然是一个白花花,两边带着肉的大骨头,就是狗最喜欢吃的那种。
“这是……呸!老顾你丫太可恶,给周远那么好的宝贝,就给我一根破骨头?而且我他么不是狗,你给我一根骨头干什么?”
朗多一看顿时怒了,自己堂堂一个狼皇,统御三山万狼,这混蛋丢了一根大骨头当礼物,这是把自己当宠物狗了吗。
“别小看这玩意,这可不是普通的骨头。”
“去死吧你,高级骨头?那不还是骨头吗?不行,我不要这破东西。”朗多气坏了,直接化成人形,把骨头丢还给顾德顺。
“你不要是吧。我还正有些舍不得呢。”顾德顺冷哼一声,拿着骨头解释。
“此物可是上古时期一件重宝。有一年天降血雨,洒满大地。所有身上沾染血水的幸运儿,第二日都提升了修为。不过那场血雨中同样有一些尸骨掉落,每一块都极为珍贵,老子当年也拼死拼活,才得到这一块。一位上古妖皇吃了一块血肉,就晋升了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