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萧偏头躲过了,玩笑归玩笑,但还是想要提醒他一句,“早点把她抢回来吧,别玩过火了。她跟宁邵奇这么天天腻在一起,万一日久生情了怎么办?”
董郁庭端起床边的茶杯,垂眸轻轻吹开了水面的小花。喝了一口,忍不住皱眉,乔萧这泡的什么东西。
似看出了他的心思,乔萧没好气地给了他一个白眼,“你就将就一下吧董少爷,这么晚了我上哪给你弄大红袍去?有花茶喝就不错了,嘴从小这么挑,真是的。”
董郁庭也没说什么,上学那会儿寒假暑假被他爸弄到部队里军训,大铁锅烧的白开水他又不是没喝过。那会儿王茉西每天偷偷的过来给他送东西,好像是初三的暑假吧?送了整整两个月,他在部队里辛苦得不行,也便将那些吃的喝的都收下了。其实心里只当她是董意的朋友,一个妹妹,但不知怎么的,后来所有人都认为她是他的女朋友,连王茉西自己也自然而然地这样认为了,高一开学去初中部给董意送点东西,走廊上,她直接朝着他扑上来抱住了他的手臂。
好像就是这样和她开始的吧?稀里糊涂的,那时候他爸管得严,他可不敢明目张胆谈恋爱,上学放学家里的车都要接送,高中部和初中部又隔得远,所以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和王茉西的恋爱都只是周末出来吃顿饭一起做作业的关系,后来上了大学,又忙着创业,陪她的时间也不多,她总是抱怨,可在事业和王茉西之间,他不由自主地以事业为重。
就是从那会儿意识到自己不够爱她的吧?在一起久了,对她的感情更像是一种责任,所以大学一毕业王茉西就缠着他娶她,他便也觉得理所当然地娶了。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军人,他虽然从了商,但身上流淌着的依然是军人的血液,他觉得跟一个人好了,就是应该好一辈子。
“不喝就算了,盯着看什么看,还能用意念把这花儿变成大红袍不成。”乔萧从他手中端走了茶杯,打断了他的思绪。
董郁庭笑了下,双掌扣在一起,手指交叉相握,身体往后靠了去。
“她还不够喜欢我,遇到要做选择题的时候,第一个抛下的是我。”董郁庭慵懒地靠着,语气漫不经心的,眉眼间带着轻轻淡淡的笑,“宁邵奇这搅屎棍,来得正是时候。让她多尝点别人的不好,我对她的好,才能更被她放在心上。这姑娘从小被男人追捧惯了,宁邵奇和她在一起三天,比我穷追猛打三年的效果更好。”
乔萧目瞪口呆,望着董郁庭,简直下巴都要惊掉了。
高,实在是高。明明是他助了一臂之力把她推进火坑,最后却成了救她于水火的小天使。人在危难之际脆弱的心灵最容易被趁虚而入,所以古时候英雄救美之后美人总会以身相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