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我的未婚妻是修真者>第四百九十三章 刘根

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是的。

……我累了。

他是狼孩,没有名字,只是在内衣里,用血写着一个字,“根”,一只母狼在外出时,死光了自己的狼崽,于是叼回了这个孩子,喂养长大,他从小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是像一个动物一样,在地上爬行,变得像野兽一样凶狠。

一老猎户,在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他,把他绑在箩筐里,和母狼的尸体一起,像猎物一样装了回去。

这个老猎户姓刘,于是给这个狼孩,起名就叫,“刘根”

刘根被捡回来的时候,三岁。

老猎户教刘根说话,叫刘根走路,刘根学不会,老猎户就拿长满刺的荆棘,狠狠的抽他,抽的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刘根还是不肯学,只是终日坐在幽暗的角落里,抱着母狼的皮。

四岁那年,老猎户喝醉了酒,趁着酒兴,狠狠的鞭打他,刘根缩着身子不吭声,任由自己被抽的皮开肉绽,最后老猎户一把扯起母狼的皮毛,用剪刀剪碎,然后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几脚。

刘根嚎啕大哭,扑了上去,一口死死的咬在老猎户胳膊上,血流满臂。

老猎户惨叫,用拳砸,用脚踢,他硬生生的咬下了老猎户手上一块肉,被打掉了全部的槽牙,才松开了口,这一夜,老猎户疯了,用荆棘狠狠的抽,抽了整整一样,他在鲜血中,几次痛的昏死过去,又苏醒过来。

刘根缩在地上,默默的流着泪,一动不动,只手里抓着一块破碎的狼皮。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学会流泪。

刘根高烧了起来,老猎户早出晚归,把刘根如一只死狗扔在屋子里,七天没给一口吃食,七天后,刘根奇迹般的挺过来了。

但不到三天,老猎户转手把这个桀骜不驯的孩子,卖给了山村里的一户人家。

这户人家,女主人泼辣,男主人懦弱,一连生了四个女儿,不见男孩,于是用一袋米,一袋豆,买下了刘根,可回来一个月,女主人发现刘根根本不会说话,性格阴沉,于是由和颜悦色,转为破口大骂。

刘根失去了上台吃饭的资格,只能终日蹲在墙角,阴郁的看着这一家人,默默的看着他们吃饭,收拾过,把剩下的饭菜,倒到猪槽里。

刘根最喜欢的是坏掉的馒头,因为蘸着水,比馊掉的冷饭,更容易填饱肚子。

刘根七岁的时候,女主人开始逼迫刘根做家务活。

九岁的时候,刘根就必须承担这一家六口人,全部的洗衣,做饭,烧火,砍柴,和洒扫,中午的时候,刘根还必须跟着男人下地干活,有时到凌晨两点,一家人入眠,刘根还有活没干完。

刘根最喜欢的事,是蹲在大树下,看着村里的玩伴,他们穿着好鲜艳的衣服,口中嚼着串在竹签上的“红豆”,似乎很甜美的样子。

有时看到这些孩子把吃完的竹签扔在地上,等他们走了后,刘根会迫不及待的捡起来,含在口中,细细的舔舐,糖晶融化在口中的味道,大概就是刘根一年中最幸福的事。

刘根十岁那年,女主人生下了一个男孩,整个家庭的人欣喜若狂,刘根蹲在墙角,看着这欢喜的一家,也傻傻的笑了。

只是不知道,那一家人看着自己的眼神,究竟是什么意味。

从那以后,女主人对刘根的态度,越发恶劣,先是动辄大骂,刘根一个人,需要承担家庭几乎全部的生机,每到晚上,就拿一根绳子,把刘根系在鸡圈里。

刘根很喜欢这里,因为把鸡抱在怀里的时候,不会那么寒冷。

下雨的时候,刘根被系在屋檐下,就喜欢托着下巴,坐在大雨里,看着大雨打湿门前的桑树,从雨开始下,到一直雨停。

十三岁那年,小主人三岁了,摔倒在屋檐下,磕的头破血流,哇哇大哭。

刘根坐在一旁,抱着膝盖,只看着门前的大树,怔怔出神。

女主人正要从门外走进来,看到这一幕,撒泼般的大叫了起来,拿一个扫帚,疯狂的拍打着刘根,而刘根也不躲,也不闪,只是呆呆的看着这暴怒的女主人,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打自己。

看刘根像个死人一样不动,女主人越发的恼怒,最后怒从心起,一把抄起一旁的钉耙,一击下去,钉穿刘根的小腿,刘根惨叫一声,整个小腿鲜血淋漓。

“叫什么叫,又没死人!”女主人抱起小主人,就回屋了。

失血过多,刘根一度昏死了过去,一家人进进出出,也没人看刘根一眼,三天后,刘根醒了过来,从那以后,他一只左脚,再也没法正常走路,只能一瘸一拐。

从那以后,刘根越发木讷。

新年三十。

山村里张灯结彩,家家户户欢声笑语,冰冷的门口,刘根抱着一只老母鸡,脖子上是一根狗链,系在泥墙下,刘根看着手中那一块狼皮。

许久之后,刘根冷漠的起身。

扯断脖子上的狗链,推开门,只看到丰盛的一桌餐前,一家七口,昏睡在桌上,刘根推开女主人,坐到桌前,端起桌上唯一一盆没有被下过药的烧鸡,狼吞虎咽吃完。

吃完后,刘根走到墙角根,在水池里洗了洗手,再从柴火里,抽出了一把柴刀。

刀进,刀出,刀进,刀出……

那一夜,山脚下,一个年仅十三岁,瘸了一条腿的孩子,看着整个山村里冲天的大火,拍着手又哭又笑,又蹦又跳,只是笑着笑着,脸上全是泪花。

我不记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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