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是中影合作制片公司,专门负责合拍片,李翰祥那部上位上映的《火烧圆明园》和《垂帘听政》,就是他们负责大陆拍摄事务的。
关于《末代皇帝》的构思和想法,在抵达燕京后,他就让高丽红和美国想象力影业的两个负责人,带到了中影合作制片公司,现在过去后不仅头头脑脑都出来了,文化部和广电也派人过来。
“早就听说李先生对中国文化很了解,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寒暄了几句后,一把手这么说道。
“不敢当不敢当,略知皮毛而已。”李旭则摆出一副谦逊模样,不看那混血外貌,还真会以为是中国人。
然后,然后就是垃圾时间啊,大谈中美友谊之类的,反正就是唱高调,唱得李旭蛋疼。
特么的,老子又不是美国国务院的,我就一投资人,你跟我说中美合作电影也就罢了,跟我说中美经济合作也可以,但是中美军事合作关我屁事啊……好吧,还真关我屁事,毕竟最初很想推销f-14的。
不过,想归想,嘴巴上却没有说出来,对方调子起得高,但也没怎么深入,毕竟是万美元的投资。
可以理解的,600万美元投资《西游记》就已经将央视高兴坏了,更何况还是才成立不过四年的合作制作公司,这可是政绩!
难怪贝托鲁奇能受到那样的欢迎。
其实李旭今天来也不是谈具体合作,就跟去央视一样,表示一下我比较看重这个项目,希望能效率起来。
按一般情况来说,他应该先找人过来沟通一下,这样大的项目可比香港的小打小闹要麻烦得多,但问题在于,实际会更加麻烦。
李翰祥也想要拍溥仪的经历这个事,李旭是知道的,前世的八卦都有,只不过下手晚了,被贝托鲁奇抢了个先,胳膊拗不过大腿,只好放弃。
这个还没什么,只要他李旭决定要了,无论李翰祥还是贝托鲁奇,都得站一边去。充其量就是后者稍微麻烦一点,所以他打个时间差过来跟大陆谈,能偷一点懒就偷一点懒。
只是,《我的前半生》是有版权纠纷的,这部传记是溥仪本人口述,群众出版社编辑室主任李文达整理。
于是出版的时候,他跟溥仪平分了稿酬,各拿了5000余元。
本来这样挺好的,但是要搬上银幕的时候,出版社、李文达以及溥仪最后一个老婆李淑贤因为谁享有著作权而发生了矛盾,然后官司一打就是十多年,各种上诉。
好容易在96年终审后,16年又因为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了这本书,再次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群众出版社不得不将要求法院将本书认定为无主财产,然后让溥仪后人来争夺。
这也是为什么贝托鲁奇84年就提交了制作申请,却到了85年才正式开拍的原因之一,哪怕他的《末代皇帝》是参考了两本书编写的剧本。
李旭要照搬甚至复制这部电影,那么不得不面对同样的问题,而且,李文达当初在完成了《我的前半生》后也有过拍成电影的想法,还将剧本也写了出来,可惜后来流产了。
如果想要用他的剧本做基础,来加快筹备进度,搅在一起,只会更加麻烦。
不过好消息是,他的能量比贝托鲁奇大多了,所以前脚让人送资料过来,后脚就上门进行游说,务必趁早搞定。
等高调唱完了,各部门的头头脑脑都走了,办公室里只剩下一把手和二把手,加上文化部和广电的两位,李旭才开始说起了正事。
“相信高书记已经看过乔尔和丹尼斯送来的策划书了,”他说着对电影公司派来的两个人点了点头,“我这里着重说一下,因为我在好莱坞的一点野心,这部电影将全部用英语对白,主要角色括溥仪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