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时候,杨中良拉着时律天多喝了几杯,两个人便也就在这里睡下。
还好时律天的酒量好,生生喝倒了岳父大人,自己还撑着一丝清明,将岳父扛到他的房间,顺便还给他冲了个澡,才回到杨霓音的房间。
见他回来,杨霓音难得温柔的凑上去,“水给你放好了,去洗吧。撄”
时律天反手锁上门,微醺着醉意的笑容,透出一股迷人的性感,尤其是他衬衫袖子挽起,微微敞开的白色衬衫,精致的胸肌,古铜色的肌肤,光是看着就有一种叫人脸红心跳,想入非非偿。
时律天轻轻揽她入怀,低醇的嗓音混合着他身上好闻的酒香味,刺激得杨霓音脚步虚浮,“老婆,三个月都过了吧?”
杨霓音先是不解,眨了眨眼,明白他话中的意思。
“不要脸。”她轻笑,心甜如蜜。
听了他的话,那种压抑的蠢蠢.欲动,被他轻轻勾起,杨霓音心跳如雷,捧着他的脸,热烈的吻上他,有种恨不得将他拆骨入腹的慾望。
时律天心神一悸,这段日子的朝夕相处,光看着却不能吃,实在憋得他太难受。
尤其是杨霓音主动的吻,无疑是在一团烈火上,浇了一桶的油。
忍了两个多月,终于在今天吃到肉,时律天满身心的舒爽,白天因为杨霓音无所谓的那句‘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散伙’的话,心情也平静了下去。
什么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散伙,他又怎么可能给她这个机会。
再次洗了个澡,头发还没干透,也不好睡,她没有去用吹风机,就用干毛巾擦了擦,杨霓音边用毛巾擦头发,边走出来,见时律天坐在沙发上,都这么晚了,还在自己手机上处理公事,她偎着他,用自己的脑袋枕在他腿上。“找个时间,带我去看看你妈吧。”
刚刚洗碗的时候,妈告诉她,一直以来她都没有去关心的问题,自那天爆炸后,她好像从回来就没有见过时律天的母亲。
没想到的是他母亲被博古拉折磨得精神失常,回来的第二天,就咬伤了一个女佣,那段时间,时律天也没有去在乎,直接命人将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她能猜出,那段时间,时律天定是痛苦的。
杨霓音一直都知道博古拉简直就是个疯子,她不敢去想像跟在那个男人身边,究竟遭受了怎样的折磨,才将一个好端端的女人,折磨成另一个疯子。
时律天眼眸深幽,粗砺的指腹摩挲着她好看的耳垂,半晌,他慢吞吞的说道。“等以后吧,你现在怀着身孕,我不想有不好的东西冲撞了你。”
杨霓音会心一笑,“嗯。”
时律天敛下心头那稍纵即逝的伤,低下头,往她樱粉的唇上啄了一下,“下星期,有个朋友要结婚,你想去吗?”
“谁?”
“利斯奇。”
“没听说过。”杨霓音撇撇嘴,费腾俊的婚礼,她都不想参加,更何况,还是个不认识的。
“嗯,曾经一起共过生死的兄弟。”
杨霓音黑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像是想起了什么,他那个身份的事,她好像从来都没有问过。
那个时候有机会问,大概觉得两人的关系,早已恶劣得都只在粉饰美好,所以懒得问。
杨霓音支起身子,坐到他腿上,“我曾经在普修斯那里看到过一个标志,而我也在你这里看到过,你跟……黑鹰什么关系?”
“我就是其中之一。”时律天对着她清澈的明眸,有些局促的问“你害怕吗?”
他记得她曾经说过,像他,像普修斯这样的人都是不适合她的人。
明白她只是想过一个简简单单的生活,像普通女人一样,找一个爱的人,过一个普通生活,而不是和他这样的活在枪林弹雨的惊怕之中。
“你应该问我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
时律天怔愣了,没想到她反丢了一个问题。
这个女人,他到底是小看了她,明明有个清纯佳人,弱不禁风的小白兔外表,明明可以过着被人保护在羽翼下的生活,却敢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独闯别人的禁.地。
她的潜能,就好像永远都发掘不完似的。
“那是什么感觉?”他挑眉问,黑眸里促狭着一抹邪恶的因子。
杨霓音柔嫩的小手,抚上他的脸庞,如珍宝一般的摩挲,生怕自己稍稍一用力,他就像易碎的玻璃一样破碎掉了。
他曾是她生命里一抹忘不掉的光,时光飞逝,他还在她眼前。
她是感慨的,感慨老天到底偏爱了她。
她浅浅的笑着,“因为想着你,我无畏生死,却又不想死,所以挡在我面前的,我只能杀掉他。”
时律天怔怔的凝视着她,这句话比起什么山盟海誓,什么天长地久的甜言蜜语,更能掀起他内心里的风起云涌。
这么好的女人,他差点就再也见不到了。
时律天扑哧一声笑了,笑着笑着,有几束异样的光芒从他的眼角里泛出来,如果那天不是他的发现了她还活着,他怕是这辈子都只能在寂寞和思念中煎熬。
她永远不知道,在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面前的那股绝望,那抹痛,他是有多痛,她就是上帝给他的那根肋骨,没有她,他就是一直疼痛着。
现在她就在身边,感觉自己就是完整的。
生命如此,真好!
杨霓音被他吓了一跳,慌手慌脚给他擦眼泪,嘴角却是咧着,“你怎么了?”
她真的吃不消这样的时律天,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