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不可呀!陛下要是知道你私自出宫了,一定会责问你的!”
北地王宫,一个体态袅娜,五官精致,身穿紫色宫装长裙的女子,正在苦苦劝说那个男子,脸上满是焦急。
男子理了理自己素色的长袍,看了看铜镜里那副英俊书生相貌,满意的点点头,然后转身对女子说:
“夫人莫要担心,为夫就是去探查民情,想来父皇知道了,也不会责怪于我的。”
男子正是刘谌,自从上次知道已是景耀五年,时间紧迫之后,便开始为自己的生存作准备,思虑许久,刘谌打算出去看看,因为他需要一些人,一些帮助。
安慰好了妻子,刘谌便操起一把扇子,从后门悄悄的溜了出去。同行的,还有一个肌肉隆起,棱角分明的三旬男子,也是刘谌的王府侍卫长,辛海。只见他一身游侠打扮,腰别长剑,气宇轩昂。
这是刘谌思虑之后才决定的,一来可以保护自己,因为刘谌真正实力也就是三脚猫的功夫,虽然刘谌这身体强健有力,但是刘谌不会用啊。
二来,汉朝以来游侠之风盛行,当初徐庶当游侠时,朋友可是遍布颍川。
骑上仆人牵来的高头大马,刘谌有一种如坐针毡的痛苦。前世的普通大学生,哪有时间和钱财去玩儿那富贵人家的玩意?
如今坐上去,不说两胯之间传来的火辣辣的疼痛,光是那种摇摇欲坠的感觉,就让他虚汗大冒。
刘谌打定主意,一定要把马上配件给弄出来,到时,骑兵的建设就方便了许多,而且,战力还能成倍增长!
“王爷,你没事吧?”
却是一直紧随其后的辛海,见刘谌在马上不住摆动,连忙催马上前问到。
刘谌面色不变,转头说道:
“本王没事,辛海,跟你说多少遍了,叫少爷,这是出去私访,不宜暴露身份。”
“是!”
看到那张亘古不变的铁板脸,刘谌很是无奈,古代尊卑有别,律法甚严,所以大多数人不苟言笑,一点表情都没有。
过了许久,刘谌才适应骑马,逐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许是刘谌记忆的功劳。
看着两旁典雅别致的阁楼建筑,刘谌心叹:这才是真正的汉朝嘛,前世那些景区都是啥玩意?
脚下青石铺就,马在上面踩出“嗒嗒”的声响,像是在奏响绝妙的乐曲,宽阔的街道上新人如织,叫卖声声起。
“卖糖葫芦嘞!糖葫芦!”
一个白鬓老叟扛着满串着糖葫芦的棒子,努力地吆喝着。
“卖草鞋了!正宗成都草鞋,五文钱一双了啊!”
刘谌一愣,这是在用刘备做广告嘛?不过人家没有明言,倒也究无其罪。
……
一切,那么祥和,那么自然!
刘谌贪婪地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看着眼前的一切,夜远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因为一年之后,这个国家就将不复存在,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危机四伏。刘谌喃喃自语道: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想必刘禅和谯周,也是不愿打破这一方宁静吧!”
不过转眼想到西晋持续短短几十年,便生八王之乱,以及后面的五胡乱华,几百年的纷乱流离,尸横遍野,带给百姓无尽的伤痛,心中最后一丝犹豫便瞬间消散。
刘谌在心中告诉自己:
“我的毕生努力,是为了炎华一统,是为了华夏苍生,我所作所为,问心无愧!”
顿时,刘谌感觉头脑空灵通达了许多,原本有些沉重的心绪也豁然开朗,刘谌豪气大涨,皮鞭一抽。
“驾!”
马儿被屁股上的疼痛刺激,撒丫子地跑了起来,辛海先是一愣,还是立马紧夹马腹,追了上去。
骏马狂奔,一会儿,刘谌便过了街道,出了城门,眼前一片原野,青葱的嫩草遍布田野,一片荒芜。
没办法,姜维的几次北伐,不说战果如何,光是眼前的景象,便知战争使得农事大减,民生艰难。
走了许久,才看见一个村庄,零星的炊烟以及声音传来。
远远一看,只见三两孩童在玩耍嬉闹,虽然脸上也有灾乱的痕迹,不过孩童善忘,倒无忧色。
刘谌靠近一望,竹篱园子里两个一两岁的孩童在嬉闹,门口一个年近古稀的老者倚柱而坐,含笑地看着孩子玩耍,只是骨骼微突,清瘦无比,一看就知道饱受饥寒之苦。
“老丈!小生有礼了!”
刘谌努力装作文质彬彬的样子,不过语气中的诚恳倒是真的,好歹也是读过圣贤书的现代青年嘛,尊老爱幼还是会的。
老者见刘谌气度不凡,随从辛海孔武有力,知道是贵人造访,连忙起身来迎,还不忘吆喝道:
“大虎,给客人倒茶!”
刘谌深知古人朴素,待客殷勤,但当被这样一个老者接待,也是有些诚惶诚恐,连忙躬身道:
“小生叨扰之处,还望老丈勿怪!”
老者却是赶紧扶住刘谌,道:
“折煞老头了!您是识字先生,小老儿怎么敢受此大礼?”
确实,三国那时包括以前,纸张稀贵,何况锦帛?所以读书一直都在有钱之人中盛行,贫困之人哪能得到?说起来,知识属于垄断货,所以有识之人一直为人所尊敬。
这也是为什么,三国以前都是世家门阀世代富贵,平民难有出头者。
安放好马匹,便有一个七八岁的少年送来茶水,几人坐定,辛海却是屹立夜远后方,老者看向刘谌更加敬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