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村民在外头战战兢兢地问:“仙师啊,小狼先生也是魔族吗?”

林琅在狗儿村临时补给,逗留了三天,闲着没事教村里娃识字,便得了个先生的名号。村民取名没讲究,不是二狗就是大牛,全照着动物园规格来,于是林琅没能幸免被改名的厄运。

“他不是。”

——哦,这辈子总算听到姓王的说了句良心话。

“那咱们为什么要把他绑起来啊?”

屋子里的林琅挣扎坐起:“呜!”

——问的好,问的妙啊兄弟!

王承风满口瞎话:“他是我师弟,攻打魔族时临阵脱逃,自然要押回去治罪。”

“哦哦,那是不是把他另外关个地方比较好啊,听说魔族会吃人呐,这要是那魔头醒了,吃掉他可怎么办……啊哟,什么声音!”

林琅好不容易挪到了门边,脑袋往门上磕得“咚咚”响:“呜呜呜呜呜!”

——放劳资出去!

王承风黑着脸道:“没什么,不过是那魔头垂死挣扎罢了。”

村民缩了缩脖子,还想唠叨几句,王承风不耐烦了:“不是所有魔族都吃人!再说他是我师弟,难道还怕个半死的魔族吗?”

林琅继续以头撞门:“呜呜呜!”

——怕啊,劳资怕得想死好吗!

“好了好了,去收拾个干净住处,我好休息恢复真元,不然万一这魔头醒来再发作,晾你们也挡不住!给我好好看着这屋子,谁也不许靠近!有任何异常,立即通报与我!”

说完,王承风回手往门上拍了一掌,一道隔空打牛的气劲将林琅掀离了门边。

村民不敢再问,唯唯诺诺应了。

屋内,林琅被摔了个四仰八叉,再怎么呜呜呜地祈祷兼骂娘,外头的人还是走光了,分毫不给满天神佛面子,更别说自家祖宗十八代。

真是光得够彻底,王承风前脚一走,看守那些村民后脚就溜得一个不剩了。林琅从门缝一探,又有点庆幸。

此处民风彪悍,村民看起来憨,实际并不傻。他们也许分不清魔物的等级,但人形的魔头恐怖还是知道的。这魔头要真还有逃脱的力气,十个王承风也没用,别说区区凡人了。大家避之不及,谁会老实守着?王承风太高估他宗门弟子的身份了。

不过,这倒给了他机会。

林琅咬着一团臭抹布,愤愤然地恶心--真是枉他白白教狗娃们认字,这些村民不敢放了他,起码堵嘴弄块干净布行不?

好在塞得不紧实,他费劲地活动一番舌头,总算顶了出来,“呸呸呸”地吐了一番口水,然后滴溜了眼珠子,看看旁边倒地上那一身全是血的魔族,坐起来双腿一弓一弓配合着屁股挪了过去,抬脚踢踢他。

一开始还是小心翼翼地,见没反应,又一脚重了些,最后恨不得“无影脚”都用上了。那人还是不动。

他力气再小,也不至于连个人都弄不醒吧。还是说死了?林琅心想,难道王承风巴巴地捡了个尸体回去领功?

唔,倒是也有些可能。魔子身份高贵,哪怕是抓了死的功劳也不小。不然以那货的修为,别说碰魔子一根毫毛,光听到名号就能吓跑了。

看来逃跑只能靠自己了。

林琅略有些丧气。他可不是从前那个铁了心和妖魔势不两立的正义大侠,如果能逃脱,不介意和魔族相互利用一下。唉,可惜了。

好在他小腿上绑了把匕首,被那魔子圈养那会儿偷偷藏的。当时想着那混蛋敢硬上的话,好歹能负隅顽抗一下。

如今想想真是徒劳,他那点力气连只挣扎的鸡都抓不稳,别说杀人了。哪怕魔子站着不动让他割脖子,他还不一定能割得动呢--魔族肉身天生就强悍。难怪那魔子如此放纵他,从不绑着,跑了再抓回来,调戏一番,再跑再抓再调戏。这才让他有命逃出来。

如今这匕首倒是派上用场了,就是……手脚不能动怎么拔\出来好?柴房里早被清理得空荡荡,连个能利用的东西也没有。他想了想,挪到了那魔族脚边,小腿往那人的硬皮靴底上蹭去。

我蹭我蹭蹭蹭!


状态提示:67.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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