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饭店是青城最豪华的地标性建筑之一,能抢它风头的,恐怕只有青城那座近两百米高的电视塔。
隔三差五就有一辆豪车停在饭店入口处,衣着红色制服的门童利落走过去,动作麻溜儿的打开车门,成群的富翁和富太太还有富千金们结伴下车,陆续走进酒店大堂;
个个珠光宝气,时而低语时而欢笑,有些客人则截然相反,高傲冷漠,没有表情,如同戴着金属面具。
南宫兜铃注意到,还有一些眼熟的模特也进去了,她在杂志封面上见过这些大牌红人。
南宫兜铃说:“里面到底在办什么宴会,阵仗好大,请这么多宾客,热闹得不行,看样子又不像是喜酒,不管了,我一定要混进去,不能让那自私的老头一个人承包豪华大餐,我今天可帮了不小忙,说服志国先生超度,是我费尽口水的功劳,我也有份享受美食。”
一张白符在她指间轰然起火,转瞬成灰,南宫兜铃身上的茱萸法衣变成了一袭纯白色的抹胸晚礼服,还用法术把自己头发变长、变卷,在脑后挽成一团,额角微微垂下几缕刘海作点缀,正式中流露一丝调皮;
这种发型是从绥草身上学来的;
这位时尚名媛在去年生日时邀请全班同学去她别墅参加派对,她当时穿出来的服饰令所有女生艳羡;
南宫兜铃觉得绥草那天晚上非常反常,平时绥草很少炫耀,可当晚她却在使劲的炫富,拼命吸引男生的注意力,故意冷落女生,把女生们的心情都弄得很糟很失落;
第二天南宫兜铃才知道,原来绥草是在替自己报仇;
“这些女生平时总笑话你小神婆,我就趁机反过来笑话她们穷酸鬼,叫她们体验一下公然受辱是什么滋味。”
绥草说这话时的笑容又贱又迷人,叫南宫兜铃心中很暖。
绥草这个朋友没有交错,天底下再没有人比她更有义气。
虽然绥草也有讨人厌的地方,比如什么都要和南宫兜铃一比高下,从身高到三围,从成绩到皮肤状况,都要跟南宫兜铃攀比;
哪怕只是在鸡毛蒜皮的细节上赢了南宫兜铃,比如什么左脚大脚趾的形状比南宫兜铃好看这类的蠢事,那千金也会不留情面的高兴个三天三夜;
但南宫兜铃从来没有嫌弃过她,反而特别喜欢绥草的这些缺点,生活有了绥草,变得格外有趣。
南宫兜铃拎起近乎拖地的礼服裙摆,脚尖一点,法术作用下,脚上那对娇俏精美的锦缎鞋眨眼间成了一双可爱的乳白色矮跟尖头鞋;
这鞋子倒是和绥草高调的浮夸风格截然相反,是依照南宫兜铃自己的喜好变出来的,十分的简洁,鞋面没有任何多余的花纹或者水钻;
南宫兜铃还未学会如何掌控超过八厘米的高跟鞋,穿着修身窄腰的礼服裙已很不方便,她决意不给自己增添高跟鞋这项挑战,免得炫耀不成反摔跤;
鞋跟虽是矮了点,但她对自己很有自信,只要走路气势足,绝不会逊色那些九头身的女模特。
“我也要陪你进去,主人交代,在你回到家之前,我不可离开你半步。”千岁伸出一只手臂拦住她的行动。
“不行,你进去的话,大家都只顾着看你了,谁还看我啊?我才不要当陪衬。”南宫兜铃心想,千岁这个自带聚光灯的妖女出场,她岂不是要退居到女配角的位置上去了?
南宫兜铃可是随时随地要当众人眼中的女主角的。
自己的好友绥草虽然也颇有姿色,但怎么都不像千岁这么过分,站在绥草身边,南宫兜铃即使显得朴素,可依然能够让人眼前一亮;
只要千岁一出现,无论人畜虾蟹或是奇花异草,都会在她美貌镇压下立马黯淡无光,所以带这只狐妖进去根本是自己挖坑自己跳。
南宫兜铃妒意大发,强烈制止:“你就在这里等我,我又不会逃跑。”
“我是式神,不遵从主人的吩咐,是不行的,不是我心底想要跟着你,是你师父命令我必须跟着你。”
“和你进去,肯定扫我兴致,你能不能稍微变丑一点?这样我就能放心的和你并肩走在一起了。”
“千岁变什么都可以,就是不愿变丑,样貌对我来说,是天下第一要紧的事。”
“你若是美的正常些,我还能接受,可惜你美的已突破极限,你要是出现,我保证,里面的名模和千金们会立即自卑得无地自容,只想挖个洞钻进去,而那些蠢男人,骨气再硬,也会扛不住的拜在你裙子下道德沦亡。”
南宫兜铃说的很恼火,但又不得不卑微的承认,千岁值得这番褒奖。
千岁对表现的荣辱不惊,仿佛早已不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夸张的赞美她。
“主人想必也不愿意我在人前招摇的出现,不如这样……”千岁旋转一圈,身上纱裙像伞一样散开回旋;
还来不及欣赏她华丽的身姿,下一秒她便化成一团半透明的烟雾,腾空而起,缠绕在南宫兜铃的肩膀上。
南宫兜铃觉得脖子一暖,肩上凭空多了一件狐皮披肩,雍容华贵的米白色,和她礼服裙风格一致;
质感柔软垂坠,舒适温暖,没有半点臃肿,把南宫兜铃衬得相当娇贵,和她傲然的气质也是万分的相称。
谁让她拜了个穷师父,平时只能穿一些廉价的衣服,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撑得起这身奢靡的打扮,完全没有突兀感,就像她每天都这么穿似的,从头到脚的贴切。南宫兜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