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私人地球>第七章 在路上

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从帐篷里出来的郑军发现周围笼罩着厚厚的雾气,太阳已经颇高,却还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

渝城一直都有雾都的美号,而且这雾可不是伦敦、北京那样的工业雾霾,而是真正的水雾。

如果巴族就是巴人的前身的话,现在看到的这种大雾说不定就是因为在渝城古时候的位置附近的缘故。这样说起来,边上的河就是长江了吗?这样一想,感觉整个世界都亲切起来了。

十三和猎手们看起来已经起了一段时间,昨天郑军生火的地方,新的篝火烧得旺旺的,几个树枝组成一个简易的烧烤架凳在火上,上面串着半只鹿,十三和猎手们一边烤一边用小巧的石刀切下小块的肉品尝着。火旁边还有着另外半只鹿的残骸。看到郑军起来,十三就那样拿着半块鹿肉向他招手。

“郑,你终于起来了,来尝尝,这是我们昨天猎到的鹿。”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知道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经常奔跑,所以肌肉就变得很结实,吃起来很是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希望去费劲咬这玩意儿的。

不过这时候十三和几个猎手都一副小学生求表扬的表情看着他,郑军也不好意思拒绝他们的好意。也许是鹿种的关系,或者可能是因为火候的原因,也不排除十三他们眼神的因素。反正郑军尝了之后,感觉比之前吃过的要软一些,倒也不太难下口的样子。

“还不错,挺好吃的,你们怎么生的火?钻的木头吗?”

十三和郑军相处时间对多一些,对郑军的这种“常识缺乏”已经有点习惯,不像几个猎手那样面面相觑一副巫大人在逗我们的表情。

“我们生火火有火石的。”

十三说着还从衣服里掏了块黑黝黝的石头给郑军看了看。

“不过这火就是你昨天生的了,晚上守夜的时候稍微注意点,不会那么容易熄的。”

郑军听了就有点不好意思,按说守夜应该大家轮流,结果自己倒是一觉睡到天亮。看十三他们的表情,倒没表现出什么不满,像是郑军本来就不该守夜一样。这样就让郑军更加不自在了。

几个人再怎么也吃不完一整只鹿,多余的肉都被一小块一小块的切下来放在了衣服里,郑军这才发现十三他们的毛皮衣服在这时代来说算得上相当讲究。粗看上去只是用毛皮简单缝制一下后搭在身上的样子,其实下半部分有着双层的结构,而且被缝制成几个小隔间,做成了建议的衣兜,猎手们在里面装着火石,一些石制工具,吃不完的食物也直接放在里面。虽然感觉不太卫生,但在使用石器的时代应该算是非常先进了。

几个人吃完收拾好准备上路的时候,雾气仍然没有散尽,但已经很淡,暖暖的阳光透过雾气撒在大地上。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郑军一行人又再次出发。

头几个小时仍然是绵延的田地,但慢慢的逐渐开始变少,走到下午,终于再也看不出文明的迹象,一行人进入一片森林之中。

据十三所说,当初跟踪猛犸象群时并没有沿河而行,弯弯曲曲绕了不少路,只是最后在大河边行进的围猎,之后沿河回到处于下游的部落。也就是说现在他们正走在当初回程的道路上。可惜隔了快一个月,曾经开出的道路早就不见踪影,好在十三还记得那些用来过夜的宿营地,并不需要再花太多时间去寻找适合宿营的地方。

郑军他们正在行走着的森林里各种灌木相当茂密,即使在岸边的时候也不得不劈荆斩路地重新开出道来。

十三开道用的是一把较大的石刀,可以看出一侧精心磨制得非常锋利,不过再怎么静心制作也是石刀,比不上郑军的现代开山刀。郑军把自己的开山刀抽出来,给十三递过去。

“用我这个,比你的好”

十三接过去稍微试了试,就高兴地不得了,要在平时说不得就该蹦起来了,不过现在明显要维持自己在猎手中的形象,倒是勉强压抑住了。换上郑军的刀之后,前进速度明显快速很多。

要说在森林中赶路,灌木丛还不算大的麻烦,最危险的是潜伏着的各种蛇和昆虫,一般的昆虫郑军有着现代的驱虫药,涂在身上并不太担心,巴族猎手们也不差,他们从一种郑军完全认不出名字的树上取出一些树汁,涂在身上并不比现代的产品效果差。

别看十三才20岁,平时在郑军面前也相当跳脱,但是这次旅途中别的猎手都听他吩咐显然可不仅仅因为十三是首领儿子的缘故。十三在开路时表现出来的对森林的熟悉程度,在郑军看来完全当得上生存大师的称号。各种潜藏的危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自从进了森林后,郑军就成了重点保护动物,十三在前开道,另外三个猎手则各占一个方位把他严严实实地护在中央。要说比起野外生存能力,郑军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肯定是甘拜下风,被夹在中央也不矫情。

森林里前进再快也有限,被护着的郑军明显感觉要比前一天好很多,下午宿营时也不太累。这回的宿营地是河边一座小山半山腰的山洞,

严格来说野外的山洞并不能算合适的宿营地,到不是因为不好,恰恰是因为太好,这些山洞一般都被猛兽所占据着,结果反倒不太合适了。

这个山洞就是一个熊洞,之前曾经被一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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