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选择,庄翰自然是不会去做这种一步走错就会让自己万劫不复的事情。
然而,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
当初虽然跟旱魃王的意识融合为一,但最终还是出现了细微的偏差,使得这具身体开始对他的意识逐渐产生了排斥……如果宁尘知道庄翰所面临的问题,多半有会同病相怜的感觉。
庄翰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如果不做点什么,迟早有一天,自己的意识会被彻底排斥出这具身体,到时候这世间再无一具肉身可以供他占据,就只有魂飞魄散这一个下场。
很快,庄翰发现,解决这个危机的契机,便是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这具旱魃族身体。
通过吸血,可以缓解身体的排斥性。
在不断的秘密尝试中,庄翰发现,低等级的妖物的血液虽然可以缓解他所面临的状况,但作用时间却很短,而越是高等级妖族的血液,缓解状况的时间就越长。
于是,从妖兵到妖帅,从妖帅到妖候,最后到妖王!
被杀死的那尊妖王,生前和旱魃王的关系很是不错,所以做梦都没想到旱魃王会突然对自己下狠手。
而这,正是九尾王所言的“第二种可能”。
至于另外两尊妖王到底是生是死,是被什么人下手,就连庄翰也都一头雾水,没有头绪。
不过,无论妖族怎样大乱,只要对方没盯上自己,对于庄翰来说都无所谓,虽然现在是旱魃之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认为自己是个人类。
所以,刚刚在饮取妖王血液的时候,他才会流露出厌恶之色。
不仅仅是对饮血这种事情的厌恶,更是在厌恶自己居然会因为饮血而产生欢愉快乐的情绪。
“外星强者……西索……法宝……班铭……阵法……追杀……”
脑中一条条线索浮现,各种可能性不断分析显现,庄翰隐隐把握住了什么,眼神渐渐变亮。
……
兽王星上,一处只有低等妖族才会选择栖居的热带丛林中。
“吼!”
小湖边,一只体型巨大如猛犸的低等妖族在沉睡中突然睁开眼睛,发出了痛苦的嘶吼。
而着吼声仅仅吼到一半,就如弦断一般戛然而止。
哗啦一声,从这只妖族的腹部中伸出一只有着尖锐指甲的兽爪,向下一划,就如同剪刀裁纸般轻而易举将妖族的肚皮给划开了。
然后,一只怪异的妖族,从已经死去的妖族的腹中爬了出来。
之所以说它怪异,是因为这只妖族竟然穿了人类的衣服,虽然破破烂烂,但的确是衣服没错。
而在妖族之中,哪怕是妖王,除了不喜阳光的旱魃王,没有谁会去穿衣服。
而在这名妖族的脖子上,有一个葫芦状的小吊坠微微晃动,在阳光下闪过一道紫色的光彩。
“嘿嘿……嘿嘿……我没死。”
这名妖族喉咙里发出带着癫狂之意的笑声,咧开嘴现出了一口尖锐如锯齿的牙齿,他绿色竖瞳的眼球微微转动,突然张嘴,如蜥蜴般细长的舌头一下射出,就将不远处饮水的一个眼中有惊恐之色的低等妖族的脑袋洞穿。
呼噜一声,这名低等妖族的脑浆便被吸了个干净。
在怪异妖族眼中,这只是像是喝了一口水一样自然,他收回了舌头,动了动脖子,然后身子缓缓站立,脊椎缓缓挺直。
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脆响声音响起。
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仍然是一头遮眼黑色中分长发,原本覆盖了全身得鳞甲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如同龟甲一样坚硬的皮肤,体型也是变得更加瘦小了一些,双腿粗大,脚掌只有三根粗长的脚趾,中间连着蹼,而在尾椎的地方,长出了一条比手臂还要粗壮的尾巴,像是龙尾。
这一次的蜕变,比前面十几次都要彻底得多,可说是有了相当全面的进化。
而如果他和舒清庄翰生在同一时代的话,也许就会看过一部十分经典的漫画,而那部漫画中有个经典人物名叫弗利萨,跟现在的他很是形似——可以说他现在就是长了头发的弗利萨。
“不愧是妖王炼成的人药,就差一点点,醒过来的就不是我,而是他了……嘿嘿,还好他没我疯。”这尊妖物发出神经质的笑声。
对于他来说,生死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够好玩,够疯狂,够癫!
当然,能够在癫狂之后还活下来,那就最好不过!
人这一辈子,若不做点疯狂的事,怎么对得起来这世间一遭?
哪怕是夕梦研,都不会想到,会有陈霄这样的疯子一直潜伏在兽王星。
尤其可怕的是,这个疯子还有紫金葫芦这样的至宝,更是毫无心理负担地不断将各种妖物炼成人药,然后不断服用,让自己与这些妖物的意识进行惨烈的厮杀和吞噬,让自己的身体不断异变……十几次异变之后,他的身体,已经无限接近于妖族。
与其说他是人,倒不如说他是妖。
所以,夕梦研通过全力施展“梦蝶”,感知兽王星上是否有人类的气息,才会一无所获。
更加疯狂的是,陈霄竟然盯上了一尊妖王,而且最终得手,将那尊妖王都给收入紫金葫芦中,练成了人药!
而这,其实正是合了九尾王说的三种可能中的第三种……空间法宝!
紫金葫芦本身,便是一件了不得的空间法宝,猝不及防之下,就算是妖王也要被一下吸入其中。
而被吸入紫金葫芦的妖王,任凭有毁天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