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铁骨是怎么炼成的>第二八八章 说服,转业干部离队报到

杨文斌回到团里后,还没等喘口气,又接到了师政治部关于清理未离队转业干部到地方报到的通知。

转业干部工作,基本的流程是,去年十二月进行摸底,今年一月份确定转业干部,二月份整理转业干部档案,三月份转业干部离岗,四月份由军区将档案移交至省军区,五月份由省军区移交至各安置地级市,七月份安置地组织军转干部考试,定岗定位,八月份安置地向省军区发出报到通知,省军区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九月份开始,团级以上干部部门组织转业干部离队报到。一般要求十二月底前组织离队报到完毕,进行总结。

今年,四四七团一共是二十一名转业干部,其中团职一名,正营职二名,副营职五名,正连职七名,副连职四名,技术干部二名。

目前,所有二十一名转业干部已接到了报到通知,其中二十名已办理了离队报到手续,一名还未离队报到。

未报到的这名干部,是工兵连的副政治指导员,叫郑宏明。

他的安置去向是煤都市。

六月份,他参加了地方军转安置部门组织的考前培训,并在七月中旬参加了军转干部安置考试。

本来,安置工作都是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可是,意外却在军转考试的考场上发生了。

尽管考试之前,监考人员再三强调考试纪律,而且强调,安置的岗位,最低的也是公安局干警兜底,不管你考多少分。

但是,郑宏明为了多考几分,选个好岗位,竟然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小抄纸条,抄了起来。

很不幸,他的作弊行为被巡视考场的市军转办主任抓了个现行,当场从考场中撵了出去。

结果,就悲剧了。

他没能分进党政机关,而被分到了事业单位。

由于对工作分配的不满意,郑宏明多次找到团首长,请求组织出面帮助协调解决。

团副政委和师副政委多次出面,赴煤都市,和军转安置部门进行协调,希望重新分配单位。

地方军转安置部门的态度是,郑宏明的作弊行为太恶劣,影响太坏,无法分配至党政机关,只能分配至事业单位了。

但是,既然部队领导都出面了,可以在市直的事业单位中,自己挑个满意的单位。

团里只好退而求其次,通知郑宏明再选个单位。

可是,郑宏明对协调结果不满意,因而,拒绝报到,要求回团工作,明年再转业。

因为没有完成今年的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师里要求要求团里继续做工作,要求按时限要求离队报到。

杨文斌,将师政治部的通知要求,报告了政治处赵主任,和孙政委,汪副政委。

政委决定,亲自出面,和郑宏明谈谈,争取按时限离队报到。

谈话的,具体内容杨文斌不得而知,因为,谈话是政委和郑宏明一对一进行的。

谈话进行了大约半个多小时。

两个人,不欢而散了。

政委告诉杨文斌,向师打报告吧,张宏明继续留下工作,明年再安排转业。

具体对他怎样处理,按照师里和上级的要求,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处分处分,该扣发工资补贴就扣发工资,是这样一个结果。

于是,杨文斌首先用口头形式向师政治部干部科报告了郑宏明的情况。

同时,开始着手查找各级关于不按要求办理转业离队报到手续的干部的处理办法。

杨文斌,经过一页一页的翻找,在旧的文件中查找到了五年前,师党委制定的“关于转业干部不按时离队报到的处理办法》。

办法规定,因为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离队报到手续的,进行以下处理:

一是行政手段,给予政纪处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在命令下达后十五日后,不按规定时限报到的,给予从行政警告到行政记过的处分。

二是经济手段,扣发津贴补贴。按照总部的规定,部队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岗位津贴、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等构成。其中,前两项被称为基本工资。师规定,对不按规定时限离队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生活费,扣发全部的津贴补贴,更不会有第十三个月的奖励工资。

第二年,仍不按规定时限去报到的,按基本工资的65发放生活费。

第三年,仍不按规定时限去报到的,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生活费。

第四年,仍不按规定时限去报到的,则由组织出面,按复员处理,将其本人的各种关系直接移交给干部本人的原籍。

杨文斌,将对不按规定办理离队报到手续的处理措施,用打印机打印了出来。

然后,他叫来了工兵连的政治指导员,将规定打印稿交给了他。

抱着最后试一试的态度,杨文斌对工兵连政治指导员说道:

“指导员,这是师里对不按照规定离队报到的转业干部的处理办法。我打印了一份,你转交郑宏明看看,让他自己再对照一下,考虑考虑,究竟是怎么做更合适?更有利于维护他的利益。

如果他再坚持,不按规定报到的话,师团两级肯定会按照这上面的规定对他进行处理。而且,他今天也向政委表了态,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都能接受。

我看了一下,如果按照这个规定进行处理的话,他的经济损失会很大,而且在下一年安排工作的时候还是这


状态提示:第二八八章 说服,转业干部离队报到--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