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了。”
“在哪。”站在车旁的男人有些灰的皮鞋旁散着一地烟头和烟灰,听到电话的那一刻,右手食指夹着燃烧着的香烟狠狠握拳在手里熄灭。因为大量的奔跑浸湿了他的头发,黑色的眸子里满是狠厉。
知道地址后的男人立刻钻进了车里,发动车子踩尽油门的飞窜出去,手上的烫伤在灰色的方向盘上留下暗暗的红色血痕,可男人却当做没有过一样的专注开着车,咬着唇,眼神狠厉冷血却又隐忍着痛苦。
......
阿斯顿吱的一声稳稳的停在几人几车面前,男人推开车门从车里下来,眼神冰冷的盯着站在一旁一脸沉重的男人,冷冷的启口:“人呢?”
漂亮男人看着浑身散发着戾气的男人,为难的咬了咬唇,举起手里的信封:“她走了,只留下信封。我们找到徐桐的时候,徐桐被药物迷昏了。”
“走?”男人怔怔的看着他手里的白色信封,上面干净秀气的字体写着项也收,他闭了闭眼,眼睛猩红的死死瞪着那个白色信封。时间好似在这一秒定格,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静静的看着男人不敢上前也不敢说话,就连呼吸都有些小心翼翼。
“项也。”刘伟看着眼前从未见过如此隐忍着痛苦的男人,轻声叫了他一声。“还找么。”
项也扯出一个惨淡的笑容,拿过信封,转身钻进车里踩着油门倒车离开。刘伟看着看似平静冷漠的男人,看着他越来越野越快的车速,有些不安的皱了皱眉。
灯火通明的夜晚,传来道路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所有人都迫不及待的一直按着铃,每一个人脸上都是不耐和焦急,因为有人在等他们回家。空旷的郊区路上,黑暗的道路只有一辆车灯打亮,那辆阿斯顿跑车疯了一样的加速行驶着,漂移刹车的声音有些刺耳,开着车的男人黑夜中看不清的他的脸,却只看到那双充满悲伤和怨恨的黑眸,他有些泛红的眼眶专注地盯着前方,漫无目的的行驶在郊区的高速路上,因为他,没有人在等他回家。
大门被推开,屋子里的暖意传来,却黑的不见五指,窗外的月光偷偷钻进屋子却也照不清其中的样子,高大的男人不像以往的直挺高傲,有些疲惫萎靡的身影慢慢走进屋子,关上门,把手里的西装随便扔在一边,抬脚进了厨房的卧室里拿出一打未开封的伏特加,右手却依旧抓着那封未开封的信封进了那间在角落里的画室。
画室暖暖的黄灯打开,却没有一丝暖意,衣衫不整的男人一脸淡漠,黑色的眸子里有些出神,坐在地上,打开伏特加仰头像喝水一样灌着,嘴角流下的透明酒液浸湿了他的衬衫。男人一瓶又一瓶的喝着,直到已经火烧的胃再也承受不住,他把瓶子扔到一边碎成了玻璃渣,脸色通红,有些痛苦的皱着眉剧烈咳嗽着,像是要把自己的心脏都要呕出来一样的难受,身体却在火烧一般的痛苦难受,被呛到气管的他咳着咳着,就有些歇斯底里的大笑着,笑着笑着,却早已经泪流满面。火烧的胃传来阵阵难以忍受的疼痛,男人皱了皱眉,垂眼看到身边的白色信封,黑色的眸子染上几分温柔,轻轻拿起信封,微笑着拆开——
项也: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很抱歉这三年多给你添的麻烦,也很抱歉你为了我圆了一个又一个让人咋舌的谎言。其实你不知道吧,我也骗了你。当初我来找你根本不是偶然,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托人找到你的地址,在大雨的夜晚蹲在你每天回家都必经的路上。我从一开始就没抱着你会看到我管我的想法,因为你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对吧?但我没想到的是你救我了,而且还收留了我。我以为我会过上比以前好一点的日子,但却没想到还不如那段日子,虽然我每天好吃好喝,但却过着青楼女子一样的生活。我不怨你,因为你没有心。后来,我以为你真的爱上我了,但直到现在你都只是为了你的大哥,我突然发现我其实还是挺有价值的不是吗?起码你可以利用我和我爸爸来治好你大哥。项也,别来找我,就算你找到我我也不过是个死人,所以,就算你不爱我,你也应该让我活着,不是吗?再怎么说我们都是有肌肤之亲的人,对吧?
我以为你变了,但我错了,我也不过是你一只随叫随到的鸟儿,你开心,你圈养着我。项也,我是爱你的,就连我现在都是爱你的。可我发现我爱错了人,我应该爱一个正常人,而不是你。其实你的演技很好,你可以去当一个很好的演员。
项也,我累了,我不想再爱你了。如果有一天我们还会相见,那一定是我来报复你。
——
男人手里拿着信,闭着眼靠在墙上。他突然发现其实自己在她面前不过就是一只纸老虎,他那样囚禁她也不过是怕她离开自己,他说他要折断她的翅膀把她捆在自己身边也许不过是想想而已?他以为那种情况,这辈子都不会出现,可意料之外的到来的这么快。他明白那丫头的性格,如果自己真的无休止的全球寻找她,她一定会乖乖来到自己面前然后死去。他以为自己对她的是爱,却不知道自己所说所做的,在她看来不过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内心,是啊,他是在掩饰,因为他碰到她,他引以为傲的自信莫名的消失了很多,不谁说,谁先认真谁就输了吗?明明先认真的是她,可为什么输了的人却是自己。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男人皱了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