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自南面而起,由残破的北门刮入庐水城,遍地的尸体显得触目惊心,魏军两人一组,抬着尸体堆到一起。
屠尽城内的起义军,剩下的就只有几百个平民百姓,没错,就是几百个,其他的人都被顺手给杀了,原因无它,一个不留是魏王的命令。
而这几百个平民,还是一名金甲兵冒着杀头的风险保下来的,刚好要清理尸体,他们也可以帮上些忙。
魏王班师回朝,留下他们清理战场,尸体必须全部烧掉,否则瘟疫容易流行。几天后任命下来,又会有一个新城主到位,庐水城又能恢复往日的繁荣,庐水的治安也能稳定下来,对魏王来说,最主要的还是庐水的铸造厂又能重新开工,每月的武器供应也会渐渐的跟上来。
三巨头之一的吴盛被杀,首级挂在城墙示众,圣贤军覆灭,裴有庆带着二十残兵败将,如丧家之犬一样逃了,陈恒突围成功,出云军却只剩下了一小半,大部分都陨落在庐水城中。
经过此一役,原本就不成气候的起义军,更是如同风中残烛一般,摇摇欲坠。
可这仅仅只是开始,魏王出手消灭义军主力之后,边境的几位将军开始调往魏国腹地,统兵清扫义军那几条漏网之鱼。
斩草除根,这是魏王一贯怠
庐水城外,石涛扔掉自己伪装用的拐杖,将情报用信鸽传给曹樱。
秋风有些凄冷,曹樱给自己灌了口烈酒,在酒精的作用下,身体渐渐暖和起来。一口喝完,她还觉得不够劲,单手抓起酒袋,咕噜咕噜的往嘴里接着灌。
她立于山巅,背后的叶玄从鸽子腿上取下布条,扫了几眼后开口道“魏王班师回朝,算起来,时间也差不多了。”
就在他说话的功夫,远方扬起阵阵烟尘,这是战马踏过的动静,魏王坐在巨大的战车上,带着自己的军队返回洛阳。
他选的是最张扬,最容易被埋伏的一条路,说的简单一点,魏王是一路吼着“本王在此,谁来杀我”,并且还将自己的脖子伸出去,贴到你的刀口。
兵法上来说,这绝对是大好的机,可没有一个人敢动。就连曹樱也觉得,虽然魏王把天时地利人和全都抛给了敌人,但自己要是动手,绝对会全军覆没。
魏王这一手班师回朝,把各路起义军原本就已经低到深谷的士气,又再次压低了一分。兵法攻心为上,他的一举一动都做的完美无缺。
雪白的脖颈向天仰着,酒袋里流出最后一滴酒水,曹樱想学学那些英雄好汉摔杯的气质,却无奈的发现酒袋是牛皮制的,摔到地上估计连个声响都不会有,悻悻的收起酒袋,望着下方滚滚烟尘,她说了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要是能摔个杯子,那就帅气多了。”
叶玄无语,默默的将龙马的缰绳递到曹樱的手上。
她肩扛落日弓,胯下的龙马虎虎生威,龙马通灵,不需要鞭策便跑了起来,从山顶到山脚,只是片刻的功夫。
黄金鬼面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曹樱一人一马,向着魏国数万大军奔去,叶玄的眼里映衬出她的影子,自语道“不需要摔杯,你这样已经足够帅气了。”
拉着龙马的缰绳,曹樱一个人站在数万大军的面前,显得渺小无比,可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身影,让数万魏军拉住缰绳,战车上的魏王睁开眯着的眼睛,只见一人一骑挡在了大军的面前。
他刚想下令,曹樱却抢先开口道“我乃黄巾军将军曹樱。”
魏王的目光一凝,虽然永乐公主逃出皇宫的消息被压了下来,却没有瞒过他在宫内的眼线。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与小女儿的重逢,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下。
语毕,曹樱张弓搭箭,手里的落日弓是消灭赵家军的战利品,弓身用的是紫檀木,木龄至少百年,弓弦是巨蟒筋加工而成,可遇不可求,握在赵义山的手里当真是明珠蒙尘,曹樱拿到后,以落日为弓名,不负宝弓的神威。
咬紧牙关,将落日弓拉到极限,曹樱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要被抽空。
战车前的盾卫立刻架起盾牌后退,护住魏王,一队骑兵迅速出列,捉拿叛贼。
曹樱一松手,箭矢带着破空之声射向魏王,两人相隔的距离十分遥远,寻常弓箭的射程根本不够,可落日弓不同,虽然力道稍减,可还是笔直的射中挡在魏王面前的长盾,箭镞在长盾上擦出点点火星,盾卫感觉手臂被震的发麻。
旁边的金甲兵都觉得不可思议,难以想象这戴面具的女子(听声音是女的)竟然有这样的巨力。
一箭射出,曹樱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刚才那一箭显然极其耗费气力和心神。但此刻的她,却畅快的想要大笑,第一次的对自己的父亲刀剑相向,她心中十几年的怒气都在这一刻发泄出来。
不顾自己女儿家的形象,曹樱仰天大笑,道“曹观海,我现在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你。”
她也知道自己孤身一人是不可能取了魏王的性命,可就是想这样做,想与他真正的兵戎相见,想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千军万马前,曹樱畅快的大笑,无比郑重的说道“我是你的敌人。”
语毕,她一拉缰绳,掉转马头,策马而逃。
身后魏军骑兵追赶,之所以没有万箭齐发,是因为距离太远,毕竟落日这种宝弓,可遇不可求。
魏王坐会战车的位置上,摆了摆手道“她骑得是龙马,这个距离追不上的。”
一名金甲兵向前一步,道“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