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对于凡人来讲或许了民漫长无边的,但对无穷无尽的历史长河来讲,那只是转瞬即逝的刹那。
所以,在后来的一百年里,他开始越来越害怕死亡,同时也开始珍惜眼前的万事万物。他惜人,沈万秋被他打造万不世之才;他惜物,一个平淡无奇的物件在他手中可以被雕琢成精美绝伦的工艺品;当然,他最珍惜的,还是时间。
时间是人最奢侈的宝贝。
他为了督促自己珍惜时间,所以给自己改名成了惜时,而那轮烈日也终于躲进深山,不再现世了。
当然,方惜时更爱惜自己的女儿。据说他曾经还有个儿子,但不幸夭折早早过世了。所以,除了培育沈万秋,他将自己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教导方柔的身上的。他教他一切所会的,他甚至不吝将自己对写字用笔的心得讲给女儿听。
可方柔和其他孩子一样,贪玩。玩起来就容易浪费时间,一个如此珍惜时间的人,怎么会任由自己的亲生孩子犯下这么大的过错。所以,他总是想发脾气。
但方柔长得实在太可爱了,可爱到令人无法严肃地和她谈话。慢慢地,方惜时感觉自己管教不了宝贝女儿了,因此他才会将掌上明珠送给飘渺云巅。
他不忍心做的事情,外人可以。
如他所愿,方柔的师父出云仙子果然没叫他失望,学成归来的方柔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她,勇敢,细心,体贴,孝顺。但也有出乎他所预期的,柔情。
一个女人,只要长相不是太难看,只要稍稍示弱,便会表现出一股为人怜惜的情愫。
这种感觉会致命,它可以令一个血气刚才的汉子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你做尽所有的难事。不要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也曾经年少过,也曾冲动过。
所以方柔的生命当中出现了孙长空、沈万秋等等一大批年轻小伙。而,她又恰巧是一个情种,只要是自己认准的人选,那就绝不改变。
方惜时扭不过自己的女儿,却又不想她的一辈子就这么毁在姓孙的手里。所以他才会出此下策。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这样的心意真的可以被人接受吗?
“我……”
孙长空刚要说话,却被方惜时出手制止。
“比试是你胜了,柔儿的伤也不是你造成的,这我都知道。按照赌约,还是你与飘渺云巅的人前往望落山击杀马贼。”
看着掌门冷清的面容,孙长空一时间也忘记了尊卑,直接开口道:
“您就这么想看我去送死吗?”
方惜时同样瞧着孙长空,只是他的神情并没有孙长空那般直率,而是令人琢磨不透。
“长空,你是我门下的弟子,我对你自然有心爱护。可方柔是我的独女,我不能看着她前去犯险。你能理解我这个当爹的心吗?”
这回,孙长空没有说话,只是傻笑了笑,然后缓慢地点了两下头,眼中的迷茫也随即消散。
离去之时,一道苍桑的声音忽而传入到孙长空的耳中:
“一路小心!”
方惜时的叮嘱很是短小,但却是重如泰山,孙长空猛然觉得自己就算死也值了。
下午,孙长空约了三胖,又叫了以前几个在一起关系不错的师兄弟们一起畅饮,胡吃海塞,似是要把自己的积蓄全都用上一样。
饭桌上,孙长空一直在笑,笑到后来,他竟笑出了泪花。